陈晓丽

摘 要:新疆职业教育比起内地省份起步较晚,校企合作尚处于探索阶段,企业和学校在合作过程中都在积极为自己争利益,长期合作意愿不强。基于此,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着手研究校企深度融合机制,以期达到实现校企合作过程中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合作各方共赢互利的目的。

关键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资源共享

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8-0164-02

一、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历史渊源和意义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与相关专业对口企业通过资源共享共同培养并输送人才的一种合作方式,是在合作过程中参与合作的各方利益均沾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教委推出《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高校要积极利用自身优势与企业之间开展校企联合办学,校企合作逐渐成为高校改革实践中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历经6年的发展,199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在上海成立,成为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发展史上的里程碑。1992年,国家经贸委、原国家教委、中科院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2004年教育部在教高[2004]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要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2006年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宏伟蓝图。2012年11月17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教育部提出的职业教育将重点推进“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的八项工作之一,就是“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深度融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校企合作被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成为发展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战略选择。

由校企合作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校企合作对于企业和职业院校来说意义深远。首先,通过校企合作,缩短了人才入职时间,为企业做好了人才储备工作。传统学校教育模式注重理论教育,忽视技能教育,学生毕业后到企业必须经过入职前培训才可能上岗就业。这期间,企业需要组织专门的人力资源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但企业考虑到成本,一般不愿意承担此项培训费用。因此,大学生刚毕业就面临就业困难问题。通过校企合作,这个过程在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参与下,在学生在校期间就完成了,并且可以针对企业提出的岗位技能,对学生进行专项训练,为企业输送合格员工。其次,通过校企合作,可以很好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通过对国外职业教育经验的分析总结,对于校企合作来说,企业从中受益更明显,因此企业的积极性应该更高。最后,校企合作培养的人才解决了目前一线技能型人才缺乏的尴尬局面。企业主动和学校合作,不仅能按照其要求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而且可以利用学校的资源对现有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再培训,保证员工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提升;同时,学校因为培训也会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双方均能从合作中获得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新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受制于新疆本土区域经济发展不佳现状,新疆工业不是很发达,第三产业刚刚兴起,处于发展的上升通道,因此,新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并没有形成良好的长效合作运行机制,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主要是采用如下机制模式。

(一)订单模式

订单培养模式是目前新疆各职业院校最常见的一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企业提出人才需求计划,学校按照企业的要求开设相关课程,在校内完成基础理论学习后,在订单企业相关岗位顶岗实习,学生毕业后直接到实习单位就业。这种培养模式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源培养前移的最紧密的一种合作机制,与企业的人才需求标准紧密挂钩,企业乐于接受,学校也因此解决了学生就业问题,双方合作基础良好。但是这种订单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人才培养是阶段性的,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一旦企业出现问题,就会发生撤销订单的风险;而且这种模式下企业参与有限,是比较浅层次的合作,主要还是以职业院校为主导,缺乏将订单培养模式向纵深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与新疆新合作公司合作,专门针对南疆维吾尔族学生签订培养协议,在按照企业要求培训合格后,将这些毕业生输送到户籍地订单企业的点部就业。既解决了企业在南疆招聘合适员工困难的问题,也解决了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企业合作意愿高。

(二)共建实训基地模式

校企双方共建实训基地模式的基础是职业院校和相关合作企业之间资源实现共建共享,通过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建立实训基地,在此过程中实现互利双赢。这种校企双方共同建立实训实习基地模式是一种比较传统的校企合作方式,既满足了学校对于实训设施设备和场地的要求,为学生提供了动手操作、顶岗实习平台,也可以由此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在职业教育发展初期,这种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模式被大部分学校看好,认为社会效益比较明显,但这种模式下合作企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因为对于企业而言,这种合作模式下其短期收益小于投入,资金利用效益太低。基于此,校企合作共建共享的实训基地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对于学校来说,比较倾向于这种合作办学模式,因为实训基地建设投入非常大,学校自己创收能力有限,很难获得政府及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三)校企合作办专业模式

校企合作办专业的基础是学校和企业深度融合,共同开发专业。新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目前采用这种方式的并不多,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企业的合作意愿以及经营状况。而且企业自身面临着各种经营风险,无力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所以这种合作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三、新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分析

(一)学校合作意愿不强

新疆职业院校基本都是由以前的多家中专学校合并成立的,人员结构比较复杂,大部分老员工对于改革持抵触情绪,即便是迫于无奈,在改革进行过程中也会出现消极怠工现象,甚至一些院校的领导也是这样的。同时,学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对校企合作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就是校企合作了,并没有真正从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深度改革。在教学计划制订过程中,很少考虑到企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而是按照本科的教学理论知识体系设计课程、安排教学,因此,培养出的人才与企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另一方面,职业院校的老师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程度不够,自身实践操作能力不达标,学生的实训停留在理论的层面,无法指导学生实际操作,不能很好地胜任实训指导工作。而且新疆职业院校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师资、经费、科研力量都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合作的意愿更低,因为学校本身优势不明显,通过合作,企业无法从中获得期望的收益。

(二)企业持观望态度

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双方通过合作都能获得各自所期望的利益。大部分新疆高职院校成立时间比较短,积淀不深厚,学校社会影响力不大,所以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积极性不是很高,因为其所期望的通过合作得到稳定的高质量的用工来源、自己员工的再教育以及学校的科研力量支持等利益不能得到保证。高职院校只是站在自身发展的立场上谈合作,较少考虑企业的诉求。高职院校希望通过合作,让企业投资实训基地,为学校解决学生实训场地及机器设备等方面的问题,而企业则希望从合作中获得更多的社会价值。所以,这种合作使企业持一种消极的态度,更多的企业只是观望而不真正实施。

四、新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优化思路

(一)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业主动的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离不开政府的导向作用,政府应该出台一些措施,从政策上支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给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高职院校积极配合完成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方案,学生由校企双方共同培养。专业理论课程在校内完成,实训课则由实践经验比较丰富的企业相关人员完成。企业员工在给学生专业指导之前,要接受学校的培训,适当掌握一些心理学和教育学知识,以方便给学生授课。企业因为能从合作中收益,所以会积极主动地找合作院校,与学校一起开发市场需要的、企业能用的专业和课程。同时,应派出能力较强的业务精英加入到校企合作的过程中,以期实现长期高效的合作。

(二)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实施

借鉴国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经验,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实行。德国政府先后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企业宪法》、《工业法》等一系列法规来明确校企合作双方的义务、责任和权利,推动双元制教育的发展。美国政府在颁布《职业教育法》后,克林顿总统又于1994年签署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和《学校——工作多途径法案》,把校企合作作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根本原则。因此,我国也应该效仿发达国家,颁布适合的法律,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同时将校企合作作为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予以落实。

(三)强化校企融合的深度,做到校企互相离不开

保证校企合作深度融合,一方面要确保在这种办学模式下培养的人才能够满足企业的要求。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制定严格的毕业生考评制度,对于毕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如果不能通过测评,将不允许按期毕业。如此一来,学生也会自加砝码,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学习专业技能,尽快适应企业岗位要求,做到毕业后即可成为企业的合格员工。因此,学校只有从源头上抓起,确保每一个输入企业的学生都是合格的员工,才能保证校企合作的长期运行。另一方面,为保证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得到一定的既得利益,首先必须通过合作强化学校师资力量。高职院校的老师专业理论知识比较扎实,但是缺乏企业实践经验,通过校企合作,学校老师可以到企业跟学生一起实践,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为更好地投入日常教学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