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裕平

摘 要: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且甘肃省城镇化水平不仅较大幅度低于东部省份,也较大低于西部省份。在甘肃省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要与城镇化相结合,才能全面实现甘肃的小康社会。

关键词:城镇化;甘肃省;小康社会

1 甘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现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全国比较起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处在较后位置。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甘肃省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约为6268亿元,在全国是少数没有迈进“万亿元俱乐部”的省份之一,在西北五省区中低于陕西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处于第三位。

甘肃省2013年总人口数为258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2582万/136072万,约为1.89%。其中,城镇人口比重为40.13%,在西北五省区中处于最低水平,低于陕、宁、青、新的51.31%、52。01%、48.51%、44.47%的城镇化水平。

2 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

甘肃在2020年要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与全国其它地区相比较,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与难点依然在农村。依然是“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然而,一定程度上,贫困仍是甘肃最基本的省情,贫困地区的小康社会建设是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的难中之难。2012年底,全省仍有贫困人口692.2万人,为全国第七,贫困发生率33%,为全国第二,甘肃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进入2015年,全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入了倒计时。但甘肃省的小康社会建设整体进程仍显落后。据测算,2013年甘肃省全面小康指数为68.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1个百分点。全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最大困难在贫困地区。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中,80%的贫困村和66的贫困人口集中在大山深沟、高寒阴湿、灾害频繁的地区。贫困发生率41%,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

2020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甘肃若要不掉队,不拖全国的后腿,必须以习总书记一系列扶贫讲话精神为指导,最大限度地利用多维政策与经济杠杆,将扶贫工作、贫困农村的小康建设、农村的小康社会建设、全省的小康社会建设统筹推进。

3 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考

人类文明早已从农业文明到了工业文明。西方社会的工业文明给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农业大国走向工业文明、现代文明提供了些许启示与道路,这就是当前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与中国的城镇化道路同步进行。

李克强近日在布鲁塞尔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出席2015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并致辞时谈到:李克强表示,人类发展的实践表明,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现代化的一对“孪生兄弟”。30多年来,伴随工业化快速发展,中国城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14年的54.77%。

李克强指出,中国的城镇化还存在不少难题。解决之道是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建设更加包容、更加和谐的城市。在谈到快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时,李克强总理指出,引导1亿农民自愿就近就地进城。

如笔者上文提到的,甘肃省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偏低,不仅大大低于东部发达地区,也低于西部其它省份,这是其一,这表明,我省在城镇化带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潜力可挖。其次,现阶段我省小康社会的建设的硬骨头在自然条件非常差的地区,交通不便,山大沟深,高寒阴湿,灾害频发,一定程度上,这些贫困地区几乎是“此方水土温饱此方人”,要实现高层次的富裕或小康极其困难,因此,适度人口集聚的城镇化是必然要走的小康社会道路。

但是,对于我省的城镇化道路,或者说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依省情、市情、县情,走出一条健康、可持续的自我发展道路。从而实现我省的全面小康社会。

(一)何为新型城镇化

1、新型城镇化有利于改善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由于社会制度和人口众多等因素的制约表现出顽固的二元经济结构刚性。按照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和非农劳动边际报酬的差异会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非农部门转移,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新型城镇化建设可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加大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为解决目前的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了一条可行之路。

2、新型城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现代化的顺利推进必然要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所促进的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消费品市场的扩张等方面在拉动内需增加刺激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能够解决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从而调整我国人口城乡分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

(二)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对策思考

第一,土地制度创新与发展先行。创新土地利用模式,理顺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现阶段的重要工作。第一,可以尝试利用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落户权,以及用农村土地使用权置换部分城镇化的资金尝试。其次,要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制定科学可行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规划,加强对现有土地利用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管理规则,盘活土地资源,增强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容积率,增强土地对新型城镇化的承载能力。

第二,解决新型城镇化资金来源。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还是公共服务职能全覆盖以及社会管理,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其次,要推进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设立城镇专项建设基金,即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再次,设立统一的融资平台,建立有序可控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同时建立灵活、透明和标准的信贷二级流动市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质押融资、发放环境治理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债券等新途径,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全面的金融支持。

第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此举标志着争论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总体部署,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序推进常住人口的市民化。要统筹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科学合理地改革户籍制度和社保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结合住房、婚姻、就业、社保、流动记录等多方面信息,形成统一完善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实现人口居住证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此外,要实现全体居民均等享有各类社会保障,提升居民应对城市生活风险的能力。

第四、新型城镇化要同时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及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同步推进。需要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质量标准化,逐渐转移农业从业人口。总之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一定要踏踏实实做好实体经济,科学规划绿色发展。让新型城镇化进入可持续绿色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