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庆

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

由此可见,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在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和关注。那幺,企业如何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科学规范的企业年金计划,充分发挥好企业年金应有的功能,成为众多企业关心的问题。本文从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具体实践角度,将企业年金计划建立的操作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阐述,以便交流提高。

一、企业年金方案设计

(一)前期调研

根据国家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是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当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给予开具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证明。

二是企业近几年的财务报表显示盈利,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来缴纳企业年金费用;对于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须得到国资委的批准。

三是企业具有集体协商的机构或形式,年金方案草稿制定后,须经职工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并形成职工表决决议。

企业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便可着手年金方案的设计。

(二)方案设计

企业年金方案是企业年金运作的基础,一般包括:总则、主体条款和附则三个部分。总则部分主要是说明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原则、目的和意义;主体条款主要是说明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费用缴纳、账户管理、权益归属、年金支付等问题;附则部分主要是说明企业年金的修改条件、实施日期等问题,目前,共性的标准版本随处可查。

但在实际操作中,着重考虑并处理好以下问题:

1.企业年金缴费资金的提取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规定,企业缴费部分最高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之和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因此,在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中,要遵循这个规定,企业年金缴费要与企业的经济效益要挂钩;在方案中一是明确企业视经济效益情况,决定缴费、暂停或恢复;二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统一调整缴费额度标准,建立平衡机制。

在建立企业年金起步阶段或试运行阶段,按照税优政策规定的比例足额提取使用较为稳妥。

2.企业年金账户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采用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建立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企业账户包括:企业总括账户和企业特别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企业子账户和个人子账户。

企业总括账户反映企业整体年金基金权益余额和相关的收支活动。企业特别账户是为满足企业及员工的特殊需要,记录未归属权益等。企业子账户记录企业向该员工个人账户划转的各期缴费、投资运营收益、余额等。个人子账户记录员工本人缴纳的各期缴费、投资运营收益、余额等。

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属于参加人本人;但企业为参加人的缴费及投资收益的归属权益按企业规定确定:

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约束条款,以体现企业年金的约束功能。员工未出现约束条款规定情况的,归属个人。

员工出现违规情况时,企业视情况扣罚或扣除记入该参加人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受益部分,作为未归属权益记入企业特别账户。

3.企业年金支付

(1)享受企业年金待遇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在退休前身故或出国定居。

(2)申请领取年金待遇

由本人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发放。

(3)年金支付方式

●个人账户中个人子账户积累额一次性全部予以支付。

●个人账户中企业子账户积累额按照以下规定支付:

退休次月一次性支付积累额的50-60%;退休满一定年限后未出现约束条款规定情况的,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0-40%。

以上几方面是方案最核心的内容,是作者在具体实践工作中的一点经验之谈。

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就是企业将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进

行备案管理,并获得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年金方案复函。在此阶段需要关注的问题包括:

1.年金方案草稿制定后,须经职工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并形成职工表决决议。

2.企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企业年金方案报备的函:

企业年金方案的报备目前主要是从企业性质来进行划分,一般我们可以根据所有制性质划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

三、机构选择及基金管理合同报备阶段

企业在获得劳动保障部门的方案复函后,再就进入年金机构选择和基金管理合同报备阶段。

(一)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模式选择——法人受托还是理事会受托

1.企业年金法人受托和理事会受托的定义

(1)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同时可以考虑从企业外部聘请专业人士作为理事会理事,外部专业人士一般不得多于三分之一。企业年金理事会实质是特定的自然人集合。

(2)法人机构受托: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机构担任受托人,行使受托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的法人受托包括保险系统的养老保险公司如平安养老、太平养老、中国人寿养老等;银行系统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

2.企业年金法人受托和理事会受托对比分析

(1)企业年金法人受托的优势

①专业化:法人受托机构由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②规范化:法人受托机构必须符合注册资本及净资产的要求,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专职的从业人员、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机制和风险控制制度等。③健全的IT系统:在企业年金运作中。专业的IT系统成为沟通受托人和客户、其他参与主体的基础平台和实现企业年金计划正常运作的有效保障。④监督的便利化:在企业年金日常运作中,需要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2)理事会受托的不足

①缺乏与企业年金管理相适应的IT系统,会给企业年金运作带来风险。②缺乏专业的年金管理人员:成员其主要来源为企业的高层领导人员或各部门相关人员,很难满足作为受托人管理企业年金计划的专业化需求,给企业年金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管理风险。特大型企业可考虑理事会方式受托,中小企业建议采取企业年金法人方式受托。

(二)年金基金运营模式选择——集合计划还是单一计划

1.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与单一计划的定义

(1)集合计划:指由法人机构受托人发起设立,事先指定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担相应职责,并共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为多个企业委托人提供一揽子管理和服务。该计划适合中小企业。

(2)单一计划:根据企业自身需要选择受托人,由企业与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根据企业风险收益特征及本企业需求确定个性化投资产品。该计划适合大型企业。

2.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和单一计划的比较分析

(1)集合计划的优缺点分析

①主要优点:投资组合管理的规模效益,资金规模足够大,能够方便地参与所有的市场和投资品种,并充分分散风险;较好的流动性,资金进出时对年金基金的净值影响小;费用相对低,由于集中化管理,审计费等相关管理费用由加入集合计划的企业共同承担,管理费用相对较低。②主要缺点:个性化投资需求无法满足。

(2)单一计划的优缺点

①主要优点:投资个性化设计,可以根据客户需要进行个性化的投资目标、投资基准的设定。②主要缺点:组合配置灵活度差,由于资金量不够大,无法达到理想的分散效果;费用相对较高,管理单一计划需要额外增加组合管理人员来进行全面的管理,管理成本较高。

(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选择

重点考察四个管理人的综合实力、管理基金规模、管理经验、风险管控、服务网络等,进行评估选择。

四、企业年金基金运营阶段

在选择好机构和获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函后,就进入企业年金基金运营阶段,在此阶段,需要对信息收集、系统调试、账户开设、缴费匹配、投资估值、日常运营服务等内容进行确认。在此阶段需各个管理人各司其职,共同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规范运营。

(一)立户信息收集:企业及员工个人相关信息的收集;信息收集工作是立户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准确,否则会影响到账户管理人建账的时效性。

(二)账户开立:受托人需要委托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开设相关账户。

(三)首次缴费的匹配:账户管理人需要将企业缴纳的企业年金基金完全匹配到各种账户中,并保证账户数字与托管人数据相吻合,在此环节应建立相互审核程序,即:由企业和托管人分别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进行核算,经核对无误后实施缴费,避免少缴或多缴的出现。

综上所述,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一般需要上述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抓住核心和关键问题,认真解决,才能提高企业年金建立的效率,减少流程上的风险,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的企业年金计划。

五、发展企业年金的政策建议

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为推进这一制度健康发展,要加快完善有关的制度和政策。

(一)采取适当方式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目前我国替代率仍接近80%(国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普遍在40%左右)。基本养老保险水平过高,也意味着降低了发展补充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空间,不利于调动企业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应尽快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的关系和发展定位。要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使现收现付生质的基本养老保险水平逐步降低,赋予企业年金及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以更大的责任。

(二)加快补充养老保险人才队伍培养、专业投资机构建设和法制建设。不论是企业年金,还是商业保险,都十分需要大量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进行管理和运营。中国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加快保险业和资本市场的开放步伐,大力引进外资、人才和国外专业投资机构,加快企业年金市场和商业年金保险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加快制定企业年金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年金的发展创造稳定的、公平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等:《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与管理规范》,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