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

摘要: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尽快实现高效、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本文深入分析营商环境的涵义及构成要素,探索当前营商环境不足,提出相关优化措施,以期为辽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参考,促进辽宁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关键词:营商环境;深化改革;辽宁振兴

伴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营商环境也随之不断改善和优化,逐渐成为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作为辽宁振兴的第一条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为辽宁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完善提供了相关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这充分说明了“优化营商环境”在解放发展生产力,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全面建设现代化的经济体系等方面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以新发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辽宁产业升级,推进辽宁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营商环境的涵义及构成要素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1]营商环境主要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指基础设施、资金和人才等;“软环境”指政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化服务环境和融投资环境等。“软环境”中的政策政务环境是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的具体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在优良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市场资源配置合理化,对外投资和贸易自由便利化;法治环境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相应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秩序。社会化服务环境和融投资环境促进市场经济朝着良性方向运行,构建优质国际化市场环境,尽快实现经济高速发展的“地球村”。

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同样,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洼地效应”“共荣效应”“连锁效应”,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不断融入其中,形成强大合力和动能,企业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区域内其他配套产业发展,促进区域全方位协调发展。反之,缺少良好的营商环境,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失,营商环境急剧恶化,招商引资困难重重,经济发展停滞。

进入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逐步成为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一环,是激发市场潜能和活力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腾飞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优化行政服务效能的重要体现,更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标。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改善是全方面、多角度的,政府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纠正一系列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扩大开放领域,释放消费市场,规范市场监管秩序,诚信社会逐步建立。从每年发布的世界《营商环境报告》可以看出,我国企业营商环境指标的全球排名从2005年的第91位上升到2019年的第31位。[2]这说明了我国营商环境正朝着良性方向繁荣发展,我国经济也正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方向拓步前进。借着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的东风,辽宁营商环境也在逐步改善和优化,全面深化改革逐步推进,经济发展逐步驶入快车道。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辽宁政府工作报告反复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条例、意见和措施,彰显对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例如,全国首个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6年出台,并于2019年修订。《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2019年)[3]、我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相继出台并全面实施。全省的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得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得到逐步改善,企业群众办事变得更加便利。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辽宁的振兴和发展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有些部门和单位的理解不够深入,部分领域的改革不到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民营经济活力不足,新动能利用率不高,高水平的开放格局暂未形成。这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拓宽优化营商环境渠道,实现全面深化改革。

(一)切实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经营者其自身的人身、财产及相应的知识产权等方面应当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大力加强有关招标、投标及政府相关采购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救助等方面的保护机制,推动和建立市场主体维权的国家服务平台,曝光和严惩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各方市场主体应享有机会和规则的平等权利。

(二)建立健全有序开放的市场环境

推进相关商事制度的改革,完善“证照分离”改革,营造良性市场环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的市场监管,促进相关人员的市场化流动和合理化配置。拓宽有序市场的投融资渠道,加强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水、电、气、热等相关单位的服务水平,确保企业在使用期间的安全便捷,价格的合理稳定。

(三)加快推进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入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一网通办”全国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端口对接。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实现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大厅的无缝对接。增加网上预约和预先审批相关事项,节省窗口服务时效,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帮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和亲清新型的政商关系。

(四)健全监管执法规则和标准体系

依法建立和健全市场监管规则,完善相关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创新完善信用等级监管,坚持“双随机、一公开”,不断提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效能。完善在线监管系统平台上跨地区、跨部门和跨领域的监管信息整合和共享,提升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实时化水平。完善跨地区、跨部门和跨领域的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推行全面、综合、统一的执法、监管和处罚等。

(五)完善优化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根据营商环境的需要,依法制定并及时修改、废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文件。各地区在制定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之前,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本着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通过媒体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在执行法规过程中要充分落实普法责任制,依法依规履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结语

栽好梧桐树,凤凰自来栖。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攻坚战、保卫战、持久战……我们要坚定信心打赢这场硬仗,全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的崭新面貌为辽宁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共同栽下梧桐树,为辽宁的经济腾飞筑巢引凤。

参考文献: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10/23/content_5443963.htm.

[2]营商环境.[EB/OL].https://baike.so.com/doc/28835214-30300927.html.

[3]新修订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表决通过国家未规定设立行政许可的不得设立[N].辽宁日报,2019-7-31.

基金项目:2019年度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校级青年课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项目编号:2019XJZB18)。

作者简介:刘 丹(1982—),女,辽宁沈阳人,硕士,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中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