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佩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一、引言

环境质量对人类以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自“十一五”规划开始,经济就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其中第二产业的GDP贡献值在全国GDP中占比不少。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的现象带来的问题却愈加凸显。其中,工业“三废”的排放治理得不到及时控制,我国环境问题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环境质量的降低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全世界每年有600多万人(联合国环境署统计)由于空气污染过早死亡,所以改善环境污染状况成为了建设绿色环保国家的首要任务。

中国政府将环境治理放在主要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一直是我国发展的主要战略,并把污染防治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所以以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为代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多税种调节的绿色税制体系已经被提上重要议程。本文基于上述背景,考察我国环境税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作用,以期发现二者之间的影响规律,提出优化环境税的建议。

二、促进环境治理的税收政策的实施状况

(一)环境税

广义上的环境税除了包含环境保护税,还有资源税、消费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种。狭义上的环境税为环境保护税。本文选取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作为本文讨论的环境税包含的范围。

1.环境保护税

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发布通知,规定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域,提高其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这有助于推进减少工业“三废”的排放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税则是由排污费演变而来,于2018年1月1日期正式实施。其征收范围涵盖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四类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不仅是一项税收政策,也是促进生态保护的生态政策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政策。

2.资源税

2016年资源税进行全面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则在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开征资源税一方面以“有偿开采”的原则筹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约束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除此之外,还可以激励企业提高其生产效率,降低原料资源的实际消耗,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

3.消费税

从1994年我国消费税开始征收至2019年12月国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表明着我国的消费税制度正在一步步地完善。消费税起初的征收目的是抑制不合理消费、增加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也决定了消费税的环保作用。消费税与环境保护的税目包括:实木地板、成品油、电池等,从而可以引起纳税人的绿色保护意识,有助于对环境污染的减少,对环境改善起到正向作用。

(二)税收优惠

对于企业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行为,我国采取减免税的优惠政策照顾。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皆有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对于纳税主体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企业在激励作用下主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其负外部性;税收优惠也会对具有正外部性的企业给予补贴,有助于提倡企业节能减排,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减免从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及节能节水等部分企业所得税,例如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所得,我国采取“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奖金包括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在增值税方面,对涉及农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污水及垃圾污泥处理等行业相关的积极进行环境治理的企业增值税进行减免优惠,从而有助于激励企业积极从事污染治理及再生资源利用,从而改善环境质量。

三、环境税对于环境治理的回归结果分析

税收收入的增加代表税收发挥调节作用,排放量的减少代表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改善。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环境税的征收对于环境污染治理的作用,即对工业“三废”的抑制作用。实证部分选取1998—201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基于上述变量构建多元回归模型,采用OLS方法回归。基准模型建立如下:

本文采用STATA15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Y代表工业“三废”排放量(加权值);βεt为方程误差项,t代表时间。HB代表环境保护税(排污费),ZY代表资源税,XF代表国内消费税。在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之后,得到结果显示,全部变量在一阶差分下呈平稳状态。并通过协整性检验说明,变量中存在三个协整关系,可以建立实证模型并继续进行回归分析。基本回归结果如下:

注:*、**、***分别代表在10%、5%、1%水平下显着。

被解释变量为加权“三废”排放总量时,资源税、消费税回归系数为负,并且分别通过5%显着性检验,环境保护税(排污费)回归系数为正,在1%水平下显着。这说明环境保护税(排污费)、消费税、资源税与加权“三废” 排放总量存在统计上的因果关系。环境保护税每提高1亿元,加权“三废”排放总量就上升3 909.5万吨,说明环境保护税(排污费)对于“三废”的排放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这是因为环保税的税率偏低,还未达到能减少工业“三废”排放水平的临界值;“费改税”对数据造成的影响也会影响实证结果。资源税每多征收1亿元,加权“三废”排放总量就下降299.34万吨,说明资源税对于“三废”的排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应合理提高资源税征收水平,适当延伸征收范围使环境污染得到更有效治理。消费税资源税每多征收1亿元,加权“三废”排放总量就下降48.64万吨,说明消费税对于“三废”的排放起到的积极作用并不明显,我国应不断完善消费税,优化税率结构,并适度扩充税目,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四、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税收政策建议

(一)完善我国环保税的建议

为发挥环保税的作用,应适当提高环保税的税率。环保税对于环境治理是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的,但是由于目前税率低,造成其税收的局限性,影响效果不明显。因此,在合适的方面应当不断改进适用税率,筹集更多的环保资金,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我国应适当并逐步提高环保税定额税率标准,使环保税征收标准高于企业治理污染所需费用,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积极性,激励企业加快环保技术研发。

(二)完善我国资源税的建议

首先,应完善资源税税率设置,提高我国资源税税率。根据实证结果,资源税的征收对环境污染治理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我国应在考虑资源的地理位置、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可再生性、稀缺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设置差别比例税率。对于受损严重、环境危害性较大、不可再生性、稀缺性的资源设置高税率,反之设置较低税率。可扩大对同一品种不同品位以及不同品种资源的税率差距,达到引导合理开采、保护资源的目标。这样既可以提高生产者的开采成本,减少资源开采,又可以通过税负转嫁的方式影响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促进节约利用,有利于环境污染的治理。

其次,应扩大其征税范围。资源税改革是为了协调人与资源关系,从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因此十分需要将一些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资源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之中。我国应考虑资源的储量、资源保护需求以及当前征管手段等因素,逐渐延伸目前征收范围。

(三)完善我国消费税的建议

应调整消费税税率。消费税起到调节分配,矫正负外部性,引导健康消费,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消费等作用。消费税税率应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品课以重税,对低能耗、低排放产品征税轻。我国应继续根据目前现状对消费税的税率进行调整,以期提升消费税的环境治理效用。

应合理扩充税目,体现绿色发展理念。消费税绿色功能逐渐凸显,与环境相关税目不断增多,但仍然存在改进空间。其中,生态破坏类、污染类以及能耗类产品征收范围应该扩大,填补调节有害消费缺位的现状。具体来说,在生态破坏类征收对象中,可将一次性包装物、实木家具等纳入其中;在污染类征收对象中,可考虑将含磷洗涤用品、化学农药、肥料等纳入征收范围;在能耗类征收对象中,可将燃气、煤炭、电力等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