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绘中 邱 超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如何理解我国监狱发展的国际化因素
——以美国“FPI”模式为视角

杨绘中 邱 超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自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伊始,经历22年的发展变革,新时期中国的监狱已经取得突飞猛进的成就。早期监狱运行主要采取国家财政支持和监狱自身产出相结合的方式,随着改革发展和监狱工作的不断进步,到目前监狱已经实现国家全额保障。在国家实行全额保障的背后,现阶段监狱劳动的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向是否会因此改变,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通过研读美国联邦监狱产业公司模式,联系中国的监狱劳动改造制度设计,尝试探讨这种模式给中国监狱带来的一些启示和借鉴意义。

监狱发展;FPI;监狱运行;借鉴意义

一、背景

1934年6月23日,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授权成立美国联邦监狱产业集团,简称FPI,FPI同年在总统令下建立起来。FPI是一家全资的国有公司,它的成立宗旨是通过工作和培训让服刑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防止再犯罪,矫正罪犯,进而保护社会利益。FPI的主要职责是为监狱内的服刑人员组织工业生产或提供劳务。

FPI隶属于美国联邦监狱管理局,受到6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这6个人分别代表工业、劳方、零售商、消费者、农业、国防部长和司法部长。虽然FPI隶属于监狱管理局,但同时也受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定期的监督,这种监督类似于美国的巡视制度,定期查询监狱的执行情况。

FPI采用一种公司化的运营模式,会产生收入,而这些收入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支配。其中77%用于公司采购物资,20%用于支付负责培训和监管服刑人员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最后,3%用于给服刑人员支付劳动工资。由此可以看出,FPI的产业收入最终是返还给社会,并不作为政府的一项经济积累渠道。

二、FPI模式产生的作用

(一)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监狱执行作为刑罚的后半身,是一种国家公权力的执行,受国家公权力强制,同时也受国家公权力保障,无论是监狱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还是监狱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都应该受到国家财政的保障。而且我认为这种保障和美国地方政府的财政保障不一样,地方政府如果缺乏纳税,没有财政收入,可能面临政府关闭,但监狱作为国家暴力机器,其开销应该受到国家最基本财政的保障,因此,就算监狱没有收入,国家财政也应该全额保障。FPI作为一种公司运营模式,虽然是政府主导,但其中参杂许多了市场的因素,也是一种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每年因此会产生大笔的利润,而这笔利润又将用于监狱的执行,由此缓解政府财政的压力。

(二)降低罪犯的再犯率

2012年,美国对刑满释放的人员追踪调查表明,曾经在监狱内参加过工业劳动的人员相比那些没有参加过工业劳动的人再犯率要低24%,而就业率高14%。因此,实证的数据表明,FPI的生产项目确实降低了罪犯的再犯率。同是2012年,在FPI生产项目中的服刑人员通过自身劳动向被害人支付了超过120万美元的赔偿金。这些实际的数据就证明FPI生产模式对罪犯的矫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让更多的因犯罪而受到伤害的家庭得到经济补偿,同时让服刑人员看到了他们的价值,从而降低了罪犯的再犯率。

(三)促进社会小微企业的发展

FPI模式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其产业原料采购更加偏向于社会上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甚至偏向于向那些残疾人企业或贫困的企业,通过FPI的产业购买,给社会上的小微企业提供了存活的机会,有利于国家的商业发展。同时,小微企业也可以和FPI达成用人协议或者分包协议,合理利用监狱的劳动资源,让FPI代为加工,其标准才用国标或者行标,虽然生产者是服刑人员,但质量依然能过关。由此,促进社会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方便监狱的管理

劳动改造作为监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FPI模式将服刑人员的时间有效的规划开来,并随之形成制度管理模式。一方面,服刑人员投身到工业生产中,让其体会到自己的社会价值所在,包括工作价值,个人责任感,自我尊重等等,对认罪悔罪有帮助作用;另一方面,服刑人员通过劳动能充实自己,会降低因为得不到交流或者太压抑而对抗监狱管理的情形。

三、FPI模式对我国监狱的借鉴意义

(一)增强监狱生产和社会的联系

我国监狱是以全封闭为常态,服刑人员从入监到服刑完毕之前都不能离开监狱。按照国家的刑罚执行标准,现在监狱采取“5+1+1”的模式,即5天劳动,一天学习,一天休息。而监狱规定的5天劳动全部都是在封闭的监狱完成,和社会脱节,基本没有联系。在上个世纪90年代左右,我国很多监狱还是农场、矿场等生产模式,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现在监狱外部的劳动全部被取消,都迁移到室内,做一些基础的简单加工或原料处理等工作。现阶段我国监狱主要是进行纸张、服装、轻手工业制品等加工,而美国通过FPI模式,其产业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甚至为美国军方生产一些导弹的零部件。我国可以引入美国的FPI产业模式,扩大监狱产业的生产范围和生产规模,和社会的企业合作,承包一些加工,合理的利用监狱服刑人员的劳动力。这样不但可以为监狱创收,实现盈利,增加监狱监管人员的福利待遇,减轻国家对于监狱的财政压力,也可以扶持社会小企业,最终把益处带给社会。

(二)形成制度模式,保障监狱产业长效发展

制度是保障一个好的模式长效行进最好的方法。美国之所以能将监狱产业模式做到这幺出色,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美国很早就成立FPI,通过这幺多年的摸索和积淀,FPI已经很完善,能够顺利的将监狱劳动产业化,并且达到预设的效果。我国自1994年颁布我们第一步监狱法,自那时起,监狱事业开始发展,通过这些年的积累,我国也摸索出自己的一套做法,即劳动改造,并且通过立法写进法律。目前,我国东部沿海的一些发达省份已经开始探索监狱产业化的一些课题,如江苏省,以罪犯危险性评估为跳板,建立了危险等级不同的监狱,将罪犯服刑分为四个阶段,在以往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禁社区的概念,提出让快要出狱且危险性达到评估较低的人关押至一个监狱,让其从事相关产业劳动,同时学习技术,为融入社会做积极准备。像这种好的刑罚执行方式就应该形成制度,便于更好的推广。

(三)全额保障下开辟新的监狱产业模式

我国监狱已经全部走向全额保障的范畴,国家财政对于监狱的所有开支全额保障,让监狱不再仅仅依托监狱产业来创收以保障监狱的运行。但在这种监狱全额保障的制度下,是否会有一些消极作用,如监狱的劳动改造是否有全员参加的必要,劳动作为矫正教育的一种方式是否会继续推行等等。笔者认为,在监狱全额保障的情况下,依然有发展监狱产业化的必要。如我国沿海的一些监狱,可以借助沿海经济发达的优势,引入一些高新的产业,如电子产业,汽车零部件制作等高技术、高报酬的产业等,提高监狱的产业收入,让服刑人员能拿到多的薪水,用来偿还因犯罪而产生的赔偿金或者为出狱重新融入这个世界做准备。监狱的开支是国家全额保障,那幺监狱就不会涉足由监狱产业而创收的利润,由此,服刑人员可以最大化的享受因劳动而带来的成果。这不仅对于服刑人员价值观的重塑,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对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都大有裨益。

四、结语

监狱作为国家暴力机器的排污处理中心,有多重要的功能,如何能让监狱运行得更好,达到预设的目的是监狱人一直不懈探索的目标。笔者通过对美国FPI模式的研读,联系中国监狱劳动的现状,分析相互的利弊和借鉴意义,希望对我国监狱运行的探索有所帮助。

[1]商希雪.美国联邦监狱产业运营对我国监狱生产的启示[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6-07-15.

[2]吴宗宪.美国监狱劳动的历史与现状[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11-05.

D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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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26-0207-02

杨绘中(1992-),男,汉族,江苏盐城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犯罪矫正;邱超(1993-),男,汉族,四川巴中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监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