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骁

摘要:如何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的需求一直都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一般来说,缺乏“硬信息”的小微企业无法通过主要的直接或间接融资渠道进行融资,而小微企业具有“小、微”的特性让政策缺乏有效的针对性,这更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本文通过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从小微企业自身、银行及金融机构、政府三方面来分析原因,认为通过“政、银、企”三方合作,才能有效缓解融资难的现状。并提出了建设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解决建议;信用评价体系

一、引言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这个概念是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于2008年提出的。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高达94.15%。虽然其数量庞大,却是我国的弱势群体。据调查,大多数的小微企业人数在50人以下,正是其公司规模小、资产薄弱、抗风险能力低导致很多银行将它们束之高阁,不愿放贷。尽管如此,小微企业仍为创造劳动岗位、扩大城乡就业带来巨大贡献。因此,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自身因素的制约和金融制度不完善,使得小微企业在贷款一途频频碰壁。

郭田勇(2012)在接受采访时曾这样说道:“小微企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业务较为传统或者与生活休戚相关的企业;另一种则是高科技的初创企业。”由于第二种小微企业得益于中小板市场和股权融资的帮助,融资条件较为宽裕,本文不做进一步探究,而是主要集中在以粗放式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粗加工或是传统制造的资源型和传统型小微企业身上,因为它们不仅是市场的主体,更是融资难的主体,因此融资难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先天不足,后天不争”

1. 小微企业自身实力薄弱

总体来说其实力薄弱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严重依赖廉价的生产要素,随着国内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小微企业成本不断升高。二是创新原动力不足,小微企业急功近利的倾向严重,不肯将自己投入到科技研发上。三是粗放式经营,规模小、科技含量较低造成了小微企业粗放式经营的现状。四是经营缺乏诚信,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可信。五是严重缺乏人才,小微企业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小,即使来了也很难留住。六是较差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成为了制约其申请授信的主要障碍。

2. 信息闭塞不透明

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原因是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外公开。由于获取大中型企业财务信息的成本较低,因此大多数银行更青睐与大中型公司合作。而对于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来说,其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不规范,没有审计或是审计不健全,并且经营记录不完整,这些都导致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进而银行放弃贷款。

3. 小微企业受企业主个人偏好影响,容易陷入财务危机中

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都是家族企业,这导致了企业的创办者一般既是所有者,也是管理者。由于一些小微企业主经营理念和认识观念存在偏差,致使一些小微企业根本就不想与政府、银行打交道,仅仅依靠自有资金“单打独斗”。而大部分小微企业由于税负过重,加之银行贷款难求,很多小微企业选择通过个人出资和民间借贷的方式为公司运营提供资金支持。比如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调查数据显示,77%的小微企业创业初期的资金来源为企业主个人积蓄,23%的资金来源为民间借贷。正如罗丹阳(2009)所说,民间融资中加入了信任、互助、容忍等社会资本的需求,因此,成为中小企业的自主选择。但是一方面民间资本有限,无法独立承担企业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庞大资金,容易造成初创企业因资金不足形成全面负债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民间资金持股比例受到限制、透明度低、风险与回报不成正比、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存在,容易助长非金融活动和地下金融活动的发生,隐藏巨大风险。

(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难求

1. 高额的贷款利率使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居高不下

小微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其一在于银行利率。据调查,小微企业在贷款时的实际利率远远高于市场的基准利率。如果商业银行采取存贷款挂钩、提前扣除利息、搭购相关理财产品等措施,那幺实际贷款成本接近甚至将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两倍。

2. 小微企业收款难

目前我国的金融发展模式是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主导发展模式,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供给严重缺失。

由于小微企业所需的贷款以“小、短、频、急”为主,其生意经营的持续时间也相对较短,企业主更是频繁更换,不利于银行收回贷款,因而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入不了银行放贷的法眼。

3. 我国金融机构信贷服务不够完善与到位

(1)银行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信贷渠道。比如当银行受理大中型公司时,都会在一个授信渠道进行受理,而当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大多数的银行都会将贷款性质由公司贷款转为个人贷款或是小额贷款。虽然近几年随着城市银行的兴起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块金融缺失,但依旧听从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在法人代理结构上存在较大缺陷的现象依旧存在,无法给小微企业带来利益保证。

(2)各家金融机构从资金的安全性方面考虑,对贷款企业的条件要求都相对较高,审批手续也很繁琐,特别是由于信贷产品创新不够,缺乏新型的信贷服务产品,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而且小微企业规模小、在金融管制严格的条件下,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金融机构是不会对其贷款的。另外,具有政府背景的中小银行又无可避免的向大型银行发展,导致同质化银行盛行。

(3)银行缺乏对小微企业经营优劣的评判标准,仅仅采取资产负债率、流动比、利息保障倍数等对小微企业进行评级。由于小微企业不同于大中小企业,人数较少,资产薄弱,无法采用同样的授信尺度和评价体系,因而很难入银行的“法眼”。

(三)缺乏完善的金融制度支持和有效的政策保证

1.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受行政干预影响严重

爱德华·肖(1970)提出了“金融抑制”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强大的行政干预抑制了经济增长。而较低的民众储蓄意愿和较高的公司融资需求形成了固化的资金分配模式,造成了弱小的中小微企业无法获得充足资金被排挤在金融系统之外的局面。所以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众多中小企业难以跨入金融市场门槛,从而拉低了经济发展速度。因此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固化的金融市场分配格局很难给小微企业再分一杯羹。

2. 政策无法真正惠及小微企业,帮助其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继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政府不断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7次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取消1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多次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等。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支持扩大“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银监会下发了《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并适度放宽货币政策,但收效甚微。据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指出,仅43.1%的参访企业表示享受到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目前虽然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但小微企业举步维艰。其原因在于:一是缺乏有效的针对性。比如银行规定面对于产生不良贷款的企业要进行责任追究。这直接降低了小微企业对贷款的积极性,所以收效不佳。二是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直以来,政府降低对小微企业的税收都是解决其利润微薄的重要措施之一,尽管近期国务院新出台了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实施范围,但对于仍要面临18个行政部门、涉及的收费项目高达69个的小微企业来说,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行政收费较多。小微企业从创立之初,就要向各家商业银行、发改委等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等上缴近千种费用。尽管国家一再强调降低费用,但对于有行政事业背景的单位来说,这样的措施会影响其地方财政收入,因此在执行时有诸多困难。

三、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建议

(一)小微企业层面

1. 主动与大中企业合作,实现横向型技术转移

一方面,有创新能力的小微企业可以抛售自身技术专利权给大公司,形成以新技术为核心的营销模式;另一方面,对于粗放型生产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与大中型公司合作的方式学习新的技术,提升自身企业实力,实现公司转型升级。

2. 改善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是建立权责分明的现代企业制度。小微企业应明确公司员工的角色分工,避免不同岗位职责不明,尤其对于家族型小微企业,更应坚决摒弃“一家独大”的家长式管理模式。二是企业主应稳住心态,坚持其主营业务,走一条“精、专、新”的产业发展之路。在市场分析时,小微企业不应太过注意市场的变动,应以产品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追求产品质量与品牌,实现由产品制造到产品创造的改变。三是小微企业应强化品牌的开发与培养。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综合实力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企业的成功就是一个品牌的成功,而品牌的成功则依赖于企业良好的信用意识和诚信经营。比如民企“老干妈”依靠品牌与技术从5元到25亿的蜕变。可见打造企业品牌是占据市场的重要方式之一。

3. 诚信经营,完善企业产物管理制度

大多数企业由于自身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内部信息不透明,使得银行对其缺乏贷款积极性。因此,小微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定期向放贷方提供公司有效的财务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给双方交易带来的不便。

(二)银行及金融机构层面

1. 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小微企业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少。在直接融资方面,我国对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门槛过高,导致小微企业无法通过上市融资,更不要提IPO、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等方式;在间接融资方面,银行的内定优质客户主要集中在央企、大中型上市公司等,导致小微企业无法进入其VIP客户群。另外,本应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却接连“剥削”已经深陷困境的小微企业。表面上,银监会虽然有规定对小微企业征收费用“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4倍”,但是在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所谓的档案费、管理费等名目众多的费目之下,小微企业的最终融资成本一般均要在20%以上,部分甚至高达40%。因此,建立以信用为担保单位的新型信贷关系显得极为迫切。利用小微企业或是小微企业主的历史信贷信息,建立起以小微企业为中心,链接央行征信、结合大数据分析系统,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指导的信用评价体系平台,同时为银行提供小微企业的“软信息”,从而弥补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不足,也为银行节省庞杂的审核劳动,降低放贷成本,提高后续服务与风险管理水平。

2. 借鉴国外小微企业的发展策略

美国实施的贷款担保计划,或是欧盟的大中小微联盟的发展形式,都值得我们去借鉴。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实施银行及保险公司对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共担的机制有助于银行分散风险,帮助小微企业融资。一方面扩大保险公司对小微企业贷款类业务的承保范围,另一方面实施将应收账款捆绑抛售的方式,对短期内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处理,使小微企业可以尽快取得一定额度的现金,避免出现因应收账款拖欠而资不抵债的情况。

(三)政府层面

1. 深化金融制度改革,坚持推进利率市场化

从长期的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双赢的局面。从小微企业角度来说,市场化利率大大降低了其贷款成本和运营风险,提高了其可能获得的相对利润。从银行的角度来说,利率市场化加剧了银行间竞争,商业银行不得不加快盈利模式转型,开展多元化经营,增加非利差收入。此时,面对大企业的强硬态度,小微企业便会成为银行间的“香饽饽”,将间接增加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

2. 正确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中的小额贷款公司无疑是解决小微企业贷款融资难的最佳选择之一。首先,较低利息的贷款成本使得小微企业不至于深陷“融资难”的深渊;其次,通过网络融资的方式大大的提高了融资速度与效率,大多数资金可以做到24小时内到账,满足了小微企业“短、小、快”的资金需求;另外互联网金融融资无需实物抵押,小微企业不必因没有担保物而苦恼。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在方便商户的同时也会带来信息泄露的巨大风险。因此,政府应当完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体系,减少小微企业因网络问题产生的损失。

3. 政府应正确引导民间资产向金融资本转变

政府应当以法律形式保障民营资产的发展,并通过“小银行”战略来化解其带来的市场风险。所谓小银行战略是指通过发展小银行使民间资本能够有序地、成规模地进入到银行业。

4. 放宽市场准入,完善金融服务业市场

政府应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的准入原则,建立大银行与大公司合作,中小银行或其他金融贷款机构与小微企业合作、层级明显的金融服务体系。一方面保障小微企业有稳定的贷款,另一方面刺激银行业竞争,避免一家独大的局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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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