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梦妍 侯玉婷

摘要:2012年夏季北京发生特大暴雨,此次暴雨给北京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各路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灾情信息,报道抢险救灾进展,传播政府指示,传达民众舆论,为救灾工作的顺利进展起到了推动工作。但媒体在此次报道事件中也暴露了存在的问题,文章就媒体在此次突发事件报道中相关责任的缺失进行论述,寄希望于今后能更加客观、及时、真实、有效的报道突发事件。

关键词:北京暴雨;媒体;报道;失职

2012年7月21日上午北京遭遇61年来最大暴雨,因北京是中国政治中心,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损失惨重。据不完全统计,此次暴雨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高达一百余亿元。国务院直属相关部门接到灾情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媒体机构深入前线发回最新灾情信息,对安稳群众心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媒体报道也表露出责任缺失的问题,影响了救灾工作的高效进行。

一、媒体批判精神的缺失

暴雨过后媒体机构大幅报道领导干部进入前线抗灾抢险的先进事迹,起到了团结民众、安稳人心的作用。但媒体并未落实灾害应急管理中的问责机制,如未曝光应对暴雨工作中不恪守职责的官员处分的通报,对官方的应急管理工作的报道褒大于贬,对城市建设的监督工作不到位。我国纸媒行业已有不成文的规约“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所以众多党报对于此次灾难的报道过于正面化。如《北京日报》的一篇文章《大暴雨检验了什幺》中提到城市防涝设施并未大碍,但没有指出造成暴雨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城建的不到位,而且在报纸的角落位置报道了暴雨罹难人数,说明媒体意在推脱政府责任。而且北京纸媒对于政府在暴雨抢险工作中失职的报道大多采用“能否”、“如何”等词语,大大降低了批评语气,说明对于政府的袒护。《北京晚报》提出地下排水系统是大城市的普遍建设难题,这对北京城建存在的问题直接泛化,意在弱化城建部门应承担的暴雨损失责任。暴雨期间房山区55座桥梁被冲毁,一场暴雨如此多桥梁毁于一旦,究竟是暴雨冲击力也太大还是桥梁质量问题?媒体对此事件无从报道。以上种种说明媒体的批判精神完全丧失。诚然,媒体应起到舆论引导作用,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再美化政府形象,忽略管理部门应急救灾工作存在的问题。媒体只有督促相关部门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才能提高应急管理效率。

二、个别媒体的报道不够真实全面

《新京报》报道北京市长慰问灾区询问村民有无人员伤亡,村民回答没有,而几日之后媒体公布房山区遇难人数近40人。究其原因是媒体为维护社会稳定选择暴雨灾害影响较小的地区采访报道,说明了媒体对此次突发事件的报道不够全面。暴雨事件后各家媒体对此次暴雨是否为61年来最大说法不一,“年降水量”网贴显示此次降雨量61年来最大,而老知青网上《官媒今天看》帖子爆料北京暴雨并非61年来最大;而且对于降水量的报道也不相同,《新京报》报道截至22日凌晨平均降雨量164毫米,而新华网报道平均降雨量170毫米。《都市快报》在报纸的最显眼位置报道了暴雨伤亡人数,与之前各媒体的报道有出入,说明非本地媒体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少报伤亡数量。到底何方报道为正确数据?说明媒体报道存在失真之处。《京华时报》对遇难名单的详细报道安排在第7版,而前几版均为广告,说明了纸媒对遇难情况的报道不够重视。报道真实新闻是媒体从业者的职业操守,也是媒体的社会责任,因此媒体应报道客观、全面的新闻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三、报道灾情信息严重滞后

媒体机构公布灾情滞后主要体现在:首先,对于暴雨预警信息的报道滞后,暴雨期间,之所以出现群众遇难事故,与暴雨预警信息发布不及时有密切关系。导致公民正常进行户外活动,暴雨当晚成千上万的群众冒雨观看演唱会、球赛等人员密集的活动,增加了抢险救灾的难度。其次,对遇难人数的公布滞后。暴雨发生后直到第五天媒体才报道此次突发事件的遇难人数,在此之前具体遇难者名单迟迟未公布。26日电视新闻更新报道了遇难者人数,而《新京报》、《京华日报》的醒目位置提到“遇难人数将适时公布”,“适时”两次说明纸质媒体未能及时得到消息以及对何时得到消息的不确定性。发行量巨大的纸媒《人民日报》对于灾情的报道缺乏一个知名媒体该有的水准,新闻报道没有遵循及时性原则,直到第三天才在导语中公布遇难人数。对遇难人数的严重滞后报道给谣言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影响了社会稳定。最后,对重灾区报道的严重滞后。北京房山区是此次暴雨的重灾区,而各家报纸对此地的详细报道相对滞后。24日《北京晚报》才在头版头条发布《房山痛》。25日之后其余各家报纸才陆续报道,并且标题中并未出现遇难人员名单。对重灾区灾情的滞后报道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媒体在以后的新闻报道中应遵循“3T”原则中的及时性原则,为救灾部门争取到更多抢险时间,减小灾害损失。

四、媒体把灾害性新闻变成歌功颂德的正面新闻

媒体的报道重点偏位主要体现在:首先,在暴雨期间,媒体关于灾后募捐的报道大多是颂扬政府官员、领导干部的大爱无私,对于全体群众的捐款捐物报道少之又少。其次,媒体关于灾后重建的报道重点在武警官兵、消防人员如何英勇抗灾、舍小家为大家的大无畏精神。如《北京日报》在醒目位置高度赞扬党员干部的正面形象,但对于普通百姓中的人民英雄却没有大幅报道。最后,《北京日报》甚至连篇累幅地连续专题报道政府的安置房建设、灾后捐款、悼念遇难者等善后行为,意在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诚然,媒体是联系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桥梁,在高度赞扬政府救灾人员的丰功伟绩的时候更要反思总结抗灾工作的不足,吸取失败教训,为日后的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借鉴。

五、媒体报道灾情信息传播工作不到位

北京突降暴雨后气象部门使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方式向群众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提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仍有诸多市民没有得到暴雨预警消息,而且许多群众对暴雨预警的不同颜色级别代表的雨量并不明白。同时,7月21日晚间政府部门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下达部署指挥应急管理工作,但同级不同单位之间、尤其是基层之间的横线联系较少。21日《新京报》的气象专栏有关暴雨报道的标题竟然是《留神!暴雨今晚来扫署》轻松的话语风格并未向民众传达暴雨来时应做好应对准备的信息。暴雨发生后@气象发布和@天气预报等认证微博并未在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更未短信通知群众暴雨来临后的安全防范措施,错失了突发事件处理的“黄金4小时”。北京的官方机构虽然开通微博的部门比较多,但在此次暴雨事件中仅有少数几个微博发挥了媒体信息传播的作用,大部分微博未及时更新或受众太少,起不到灾情预警的作用。

六、手机新媒体缺位

在2012年7月21和7月22日两天降雨量已达橙色预警,但北京市暴雨应急管理部门并未使用传播效率最快的手机向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增加了暴雨危害难度。虽然在暴雨事件中,气象部门发布洪涝预警短信140多万人次,但北京常住人口两千余万人,手机占有率几乎为百分之百,因此手机新媒体并没有发挥预警信息作用。而且发送短信的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不完善,短信发送迟缓,受众普及率不高等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危机预警效率。此外,新媒体时代的传播平台——手机报并没有发挥很大作用。此次暴雨事件发生后群众宁可相信小道消息而不相信官方部门在手机报上公布的消息,确切原因是公众怀疑官方弱化了灾情危害程度“报喜不报忧”,因此手机报的舆论引导效果并不明显。如22日夜间雨量最大时,手机报并没有更新最新灾情。在此次暴雨事件中流露出政府对通过手机传播的信息把关工作不到位,造成谣言四起,影响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路鹃,陈恋明.公共危机事件中手机媒体的传播效果分析——以“7·21北京特大暴雨灾害”为例[J].新闻界,2012(20).

[2]梁芷铭.灾害背后媒体“职”失何处——从北京暴雨说开去[J].青年记者,2012(27).

[3]徐占品,刘利永.新媒体时代灾害信息的传播特点——以北京7.21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为例[J].新闻界,2013(05).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1430528),江苏省农业气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KYQ14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