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和调整,制度体系日趋成熟,其对收支来源以财政资金为主、财务管理以预算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的作用尤为突出,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式、财务管理水平和内控体系建设的发展。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式冲突、支付过程电子化程度不高、支付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文章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现存问题的形成原因及应对策略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电子化;监督机制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概述

(一)国库集中支付释义

国库集中支付是依托于单一账户体系,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其支付方式主要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

(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依托于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统一的财政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管理。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由“层层转拨”转变为“直接支付”,避免了财政资金在各个预算管理环节的沉积,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对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强化财政监督、规避资金收支风险均有重要作用。

(三)事业单位施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成效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和调整,制度体系日趋成熟,其对收支来源以财政资金为主、财务管理以预算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的作用尤为突出。

1. 规范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作了相应的调整。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而“银行存款”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从而明确区分了事业单位不同资金来源的收支模式。

2. 提升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资金的存储、支付和清算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资金支付依据财政预算、项目进度、用款计划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进行,从而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了预算管理模式的完善,进而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

3. 完善了事业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

收支业务控制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与推进,事业单位的收支业务内控制度逐步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实施使事业单位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收支业务风险防控水平显着提高。

二、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国库集中支付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冲突有待解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预算收支管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也采用收付实现制,理论上两者是协调统一的。然而事业单位有相当部分的经济业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从而衍生出相关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它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异导致了国库集中支付按实际支出金额计量的支出数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时按经济业务实质计量的支出数不一致,从而造成国库指标结余数与财务报告结余数的差异。

(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程度有待提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以来,事业单位开立的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平台实施管理,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然而,在实际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过程中审批环节多、流程复杂、支付时间长、与银行结算存在时间差等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目前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仍以纸制凭证支付为主,支付电子化管理程度仍然较低,需要财务人员在完成支付指令操作后打印纸制凭证送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再根据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支付业务。支付业务办理周期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相比没有缩减,如遇到支付不成功或对方银行拒付等情况,银行更是反映滞后,从而造成事业单位资金安全隐患,使用效率降低。

(三)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事业单位在财政预算批复后下达的预算指标基础上分别按均衡性原则编制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原则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以计划额度形式下达至事业单位单一账户平台。事业单位在实际编制支付指令时只需在用款计划额度内选择相应的用款计划并填写支付业务摘要即可发送银行,完成资金支付,故在支付环节中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缺失。即便事业单位的支付指令也需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也只能依据用款计划就其支出资金是否在预算额度内予以判断,无法依据事业单位自行填写的业务摘要判断其支出业务的真实性、手续的完备性、支出标准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其它预算管理要求。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往往只能采用事后监督的方式进行相关检查,然而此时即便发现问题也只能“亡羊补牢”了,无法做到事前监督“未雨绸缪”。

三、完善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策略探讨

(一)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预算会计的衔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基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反映预算收支执行结果时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方面的缺陷,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适用。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实行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和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中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要素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用款计划、支付指令、可用额度等要素相对应。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一般在实际收到和支付时予以确认,与单一账户平台上计划下达和支付指令生成一致,预算结余与单一账户平台上剩余可用额度一致。在政府会计准则的推行过程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应不断调整优化,使之与预算会计的核算方式逐步协调融合,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升数据处理能力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势在必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安全技术,通过发出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清算及对账等业务,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从而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管理要求。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安全产品日趋成熟、财政单一账户系统稳定运行构成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技术基础;国家相关电子票据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构成了其法律基础,至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条件基本成熟。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对整个单一账户系统的安全防控,流程规划,业务处理,数据分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部门的协作、业务流程的再造以及相关电子凭证、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数字证书的管理均需详细规范。

(三)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鉴于事业单位在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管缺失,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引入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支付清算过程,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以防范资金支付使用风险、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监管显得尤为迫切。通过动态监控系统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权限动态监控事业单位支付业务选择的预算科目、用款计划、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否在财政预算核定范围内;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现金管理及其他预算管理规定。对动态监控发现的疑点和线索及时核实、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从而切实加强财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同时督促事业单位不断完善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梳理预算收支流程,尤其是对大额资金支出的报批程序进行规范,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内控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

四、结论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是国家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本质是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变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其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流转、内部控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政府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其中预算会计制度的细化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调整融合将成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标。

参考文献:

[1]熊鑫.国库集中支付视角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优化策略探析[J].财经界,2016(33).

[2]岳修晟.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探索[J].财经界,2016(24).

[3]董国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研究[J].财经界,2016(06).

(作者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