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高锋

摘要:“产业+金融”扶贫模式,可把贫困户吸纳到农业产业化链条上,并解决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资金瓶颈制约难题,实现企业增效、群众增收的脱贫成效。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发展动力是以国家政策、县域特色产业及现实需求为实施动力,通过“政府+银行+企业+担保+贫困户”五方联动,采取“四精”组织形式和防范风险的贷前、贷中、贷后保障措施等,共同致力于群众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效果。“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可持续性发展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关键词:金融;产业;扶贫;脱贫攻坚

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开发仅依靠财政支持明显不足,传统农村合作金融日趋疲软,因此,新的金融扶贫模式亟待开发。潢川县是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确定的大别山区等11个全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主战场贫困县之一,位于豫东南欠发达地区,地方经济基础薄弱,2014年全县建档立卡信息平台识别贫困村83个,登录贫困人口22324户79066人,贫困发生率11.16%,扶贫任务十分艰巨。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是当地政府针对辖区内、特殊困难片区扶贫攻坚的探索和实践,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机制、改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一种创新模式。

一、贫困县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的发展动力

第一,强化扶贫政策作支柱。资金是产业扶贫的核心问题。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具体措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第二,立足特色产业作支撑。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群众致富。以潢川县为例,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率先探索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路子,并发展成为全省6种县域经济发展模式之一——农业产业化推动型的典型代表,形成华英鸭、生猪、花木、粮油、水产、食用菌六大农业产业集群, 发展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3家。2016年以来,潢川县围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进一步放大农业产业化模式,探索建立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着力实现产业壮大、企业发展、贫困户增收的共赢格局。

第三,关切现实需求作支点。一方面,贫困户普遍缺少独立经营能力,面对国家优惠政策,贫困户往往是贷款用不好,直接面向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展缓慢;另一方面,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很多农业产业化企业举步维艰,有贷款意愿却缺乏有效担保和抵押物;同时,一些商业银行虽有发展需求,但出于防范风险考虑,怕贷、惜贷,有钱贷不出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潢川县敏锐把握各方诉求,围绕县情实际,找准结合点,把产业化发展与落实上级政策紧密结合,以扶贫贷款助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二、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主要内容

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即通过“政府+银行+企业+担保+贫困户”五方联动,由政府主导、担保公司等提供担保对贫困户发放贷款,由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用款,企业向贫困户兑现分红等收益。

以潢川县为例,2016年年底出台《关于推动“产业+金融”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实施意见》,通过该模式的运行,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具体实施办法是政府主导、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凭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到协议银行办理承贷手续,银行向贫困户发放为期3年5万元的扶贫小额贷款,由带动贫困户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用款,企业每年向贫困户兑现贷款额度10%的经营收益分红,贫困户连续3年每年享受5000元的固定收益。与此同时,政府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务工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并保障年收入1.5万元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给予人均3000元的财政奖补资金作为贫困劳动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企业培训贫困劳动力产生的费用县财政按80%给予补贴。

三、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的保障措施

县域所有“产业+金融”扶贫贷款实行政府统一担保,贷款风险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最大程度规避金融风险。以潢川县为例,一是贷前防风险。政府成立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并出台《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风险防控基金,由县财政向担保公司注入初始额度2000万元逐年递增5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严防信贷风险。二是贷中控风险。政府出台《潢川县银行及保险业金融机构助推产业扶贫工作考核奖惩意见》,贷款企业和贫困户签订产业扶贫贷款合作协议书,贷款企业和银行、担保公司签订产业扶贫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同时贷款企业提供反担保,所有企业高管与担保公司签订连带责任承诺函,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以个人私人财产提供反担保,防范贷款风险。三是贷后查风险。政府成立扶贫贷款贷后管理领导小组并出台《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贷款后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对扶贫企业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坚决规避、防止贷后信贷风险。

四、 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的实践成果

通过“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开展,实现“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发展。贫困群众可以拓宽就业渠道,使收入增加;也有利于企业焕发活力,实现产业提升。以潢川县为例。

第一,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扩大。按照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因地制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建基地,实现“农田变车间、农户变工人”。2016年农业产业化集群销售收入达120亿元以上,全县粮食产量14亿斤以上,华英鸭饲养量1亿只以上,生猪养殖量突破150万头,花木种植面积达26万亩,水产品总量达4150万公斤。产业资源有效转化为扶贫资源,农业产业化带动农副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业发展,乘数效应不断显现,累计吸纳2万余名贫困劳动力发展相关的二、三产业,每个产业链上贫困户年均收入1.5万元以上,2016年实现18个贫困村、3218户13041名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

第二,贫困群众增收步伐不断加快。潢川县将165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产业+金融”扶贫工作中。通过第一阶段“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运行,潢川县农村信用联社、珠江村镇银行、洛阳银行3家金融机构新增累计发放扶贫贷款40635万元,帮助全县8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每户年均固定收益5000元,直接增收达4063.5万元。除此之外,贫困户还可获得流转土地租金、务工等收益,可支配收入大幅增加,群众获得感、认同感进一步提升。

第三,利益联结合作共赢日益凸显。在“产业+金融”扶贫模式中,农户仅在“名义”上借贷而不承担信贷风险和市场经营风险,直接参与到农业产业化加工、销售环节的二次分配;企业通过集中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可降低贷款成本并提高资金流动性,进而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参与银行利用财政低成本存款获得定期收益且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额度补充头寸,可获得较高市场回报。

五、“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可持续性探讨

“产业+金融”扶贫模式有利于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为“造血”,但能否持续性发挥作用、有效运行并形成发展长效机制,值得进一步科学、理性地探讨。首先,目标的适切性。在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指导意见基础上,针对具体扶贫对象施以具体内容有所区别的有效扶贫方案,可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金融资金运作方式等方面实行差别化,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获贷率。其次,责任体系的完备性。更加细化各级政府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保公司、贫困村等相关责任方的工作责任,形成完备、简明、实用、安全的方案实施规则,保证模式运行在正确的轨迹上。最后,政策的稳定性。政策的稳定性是“产业+金融”扶贫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各相关方应该保证金融政策稳定持续的支持农村扶贫,建立长效机制,以取得长期、显着的扶贫效果。

参考文献:

[1]郭威.解读农民融资难题 探索金融扶贫开发新机制——基于广西富川县金融扶贫事业发展的调研分析[J].中国合作经济,2013(09).

[2]田纪华.农村金融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路径研究[D].西南大学,2014.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学院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实证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