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光 越政轩 丁永强 田欣然 杜 宣 朱 蕊

习总书记在2020年9月召开的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中提出:2030年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至最高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统筹规划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施国家建立新的增长模式,促进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承诺。内蒙古作为能源大省,有责任有义务加快并推进减少碳排放,减轻环境污染的企业发展模式,为扩大并促进我国高质量绿色发展方面做贡献。特别是能源企业较为集中的鄂尔多斯市,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先锋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且有重大意义。

一、鄂尔多斯市能源产业发展概况

鄂尔多斯市位于我国内蒙古西南部地区,总面积约8.7万平方公里,包含7个旗2个区,是国家规划的黄河“几”字弯都市圈,也是呼包鄂榆城市群中集功能多、产业全、景观美于一体的城市。全国六分之一的煤炭资源和三分之一的天然气资源的探明储量富集于鄂尔多斯市,已初步构建了我国集资源开发、就地转化、综合利用于一体的现代能源经济体系。

鄂尔多斯市依托扎实的产业基础和优越的能源禀赋,2012年以来,着力打造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炭、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产业延伸、产业多元的布局,产业升级转型速度加快,提升资源深度加工和转化能力凸显。2021年鄂尔多斯市启动让“黑金”生绿,让产业变“净”,以能源转型带动产业转型,让煤炭产业实现“绿色”转身,让非煤能源产业“绿色”化发展战略。

二、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节能减排现状

鄂尔多斯市作为能源大市,提出“双碳”目标以来,我国对能源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重点调研了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PVC公司、鄂尔多斯市双欣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能源企业。根据2021年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数据,对6家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数据整理,重点对主要污染物、污染物的排放方式、排污口、节能减排标准数据等进行了比较研究,详情见表1-6。

表1 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情况

表2 内蒙古鄂尔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情况

表3 内蒙古鄂尔多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情况

表4 氯碱化工分公司 PVC 公司节能减排情况

表5 鄂尔多斯市双欣电力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情况

表6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情况

根据表1-6的数据来看,六大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只有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其余公司均为连续排放,氯碱化工分公司PVC公司颗粒物排口数量最多,有20个,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物只有1个排污口,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分布在综合污水排口,其余公司污染物大多分布在烟囱周边,污染物排放均达标,2020年排放总量均小于核定排放总量的一半。通过以上数据可知,上述企业的节能减排均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要求。

三、能源企业周边居民对环境满意度情况

从鄂尔多斯六大能源企业公布的数据来看,节能减排工作做得都比较好,均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要求。但周边居民在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参与度如何?对居住环境满意度是否满意?有怎样的诉求?企业与居民多方协同,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成效如何呢?为了解周边居民的真实情况,本研究通过问卷星和调研等方法发送了100份调研问卷,回收有效问卷83份,了解到以下几种情况,统计结果详见表7。

表7 鄂尔多斯能源企业周边居民对环境满意度情况

根据表7的反馈来看,可以观察到一些鄂尔多斯能源企业周边居民对居住环境改善的满意度和对能源企业的了解情况。上述6家能源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均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要求,但仍有72%的人不太了解周边的能源企业,76%的居民认为周边环境被污染,72%的居民对能源企业为节能减排工作所做的贡献不太了解,35%的人反映若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时,不知道如何反映情况,解决问题等。这些调研结果说明能源企业有必要考虑如何与周边居民和政府多方协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多元主体共赢的局面。

四、对策建议

在鄂尔多斯市政府启动的“黑金”生绿,产业变“净”,“绿色”转身的发展战略部署下,部分能源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已取得较明显的环境效益,较好地推进了双碳目标的完成进度。但企业与居民多方协同,加快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展开多方共赢局面的工作方面有所欠缺。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改进。

(一)提高企业与居民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协同度

协同度是指多方参与主体做到步调一致和进程同步。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主体和重要力量,强化企业责任、开发环保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实行清洁生产、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能力固然重要,但需要兼顾与周边居民的协同度,企业应积极主动地多方面、多维度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主动深入了解周边居民的环保需求,接受监督,提高工作质量。

(二)能源企业积极组织与周边居民互动的活动

居民是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重要主体。能源企业应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赋予居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居民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实现参与主体的“要我发展”转变到“我要发展”的质变。企业应定期组织或邀请周边居民参观活动,举办知识讲座和实地调研等工作,提高周边居民的参与度和互动频次。

(三)重视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实时更新和透明度

企业有责任有义务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及环保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环保监管体系,鼓励周边居民积极参与能源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作,进而让更多参与主体真正了解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对当前环境变化和改善进度有所了解,消除固有的错误认识和不满情绪,及时解决和修正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实现企业与居民共建“绿水青山”工程。

五、结语

良好生态环境既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能源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是我国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只有明晰政府主导、企业响应,居民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生态责任,才能落实我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引导其他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源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对于缓解我国碳排放压力,转变增长方式,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调整经济结构,维护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应加大多方协同,共创共赢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