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辉

辽宁省丹东市第一医院八道沟住院部介入科,辽宁丹东 118000

脾功能亢进外科切脾后,机体免疫功能被削弱而引起致命感染已被公认[1]。部分脾栓塞在治疗脾功能亢进的同时,能保留其正常脾脏功能。随着介入技术的发展,部分脾栓塞术已广泛应用于治疗脾功能亢进。笔者回顾我科2001~2008年治疗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患者39例,取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39例,男31例,女8例,男女比例约为 4∶1;年龄29~72岁,平均48.3岁。均为乙型肝炎后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患者。有不同程度乏力、食欲不振、腹胀等临床表现。Childpugh分级:A级11例,B级27例,C级1例。有上消化道出血史者7例,食管静脉曲张史者23例,少量腹水者13例。

1.2 方法

1.2.1 操作方法 术前行血细胞分析,肝、肾功能,血凝五项,心电图,上腹部B超及CT等检查。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及保肝治疗。手术采用Seldinger技术,经右股动脉穿刺,置入动脉鞘、导管、导丝。在影像监视下,调整导管及导丝入脾动脉,行DSA显示脾脏全貌,选择予栓塞的脾动脉分支。调整导管尽可能超选至脾脏中下极脾段动脉。将剪成1~2 mm长的5-0号手术丝线与碘海醇、庆大霉素及生理盐水混合,在影像监视下缓慢注入。当血流速度明显减慢时给予明胶海绵适量。行造影检查,栓塞范围控制在40%~70%。术后给予抗炎及对症治疗。

1.2.2 观察指标 观察介入手术前后HGB、WBC、PLT及影像学变化。

1.3 统计学处理

计量数据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 SPSS 11.0,组间显着性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临床效果

39例患者中,35例有不同程度乏力缓解、食欲增加、腹水减少或消失。

2.2 血象变化

介入术后与术前比较,HGB、WBC、PLT变化见表1。

表1 术前术后血常规比较(x±s)

表1 术前术后血常规比较(x±s)

注:与手术前比较,▲P<0.05

HGB(g/L)WBC(×109/L)PLT(×109/L)观察指标 手术前95.0±22.0 3.6.0±0.8 50.4±21.36手术后3~6个月120.0±24.0▲6.8±0.6▲114.2±34.5▲

2.3 影像学变化

患者术后1个月复查CT可见大小不等楔形低密度区,范围40%~70%。1例栓塞范围约为85%。

2.4 并发症

术后患者均出现发热,左上腹疼痛等栓塞后综合征。体温为38.1~39.7℃。左侧胸腔少量积液3例,脾脏血肿1例(术后3周外伤),门静脉血栓形成1例(术后2个月),无脾破裂、脾脓肿等严重并发症发生。

3 讨论

对于脾功能亢进患者,虽然外科脾切除是改善脾亢的主要方法,但也常常由此导致一些致死性并发症;尤其是全身状态较差,明显低蛋白血症或腹水形成等情况下更易发生[2]。而内科药物治疗又无法解决脾功能亢进问题。PSE主要目的是对亢进的脾功能进行部分灭能作用,既改善或恢复周围血象,又保留了部分脾脏免疫功能[3]。患者术后外周血象恢复明显,尤以PLT为着。明胶海绵是一种中期栓塞剂,14~19 d开始吸收,3个月后可完全吸收[4],而手术丝线为长效栓塞剂。两种栓塞剂搭配使用,有效率达86%,1年复发率仅32%,明显低于单用明胶海绵组的80%和60%[5]。对于手术适应证的选择,笔者认为应选择Child-pugh分级A、B级,C级应慎重考虑,后者易出现致命性并发症[6]。患者术后并发症主要为发热、脾区疼痛,少数患者出现高热,可行解热及对症治疗。术后给予抗生素治疗,预防感染。反应性胸膜渗出如果量少,可不予处理。胸水过多可行胸腔放液局部用药等治疗。本组1例术后出现门静脉血栓形成,考虑为部分脾栓塞术后脾静脉血流减慢、血流量减少、血小板增多等原因所致,行经皮肠系膜上动脉置管溶栓治疗治愈。脾脓肿是PSE严重并发症,术前、术后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术中严格无菌操作。本组无一例脾脓肿发生。

总之,部分脾栓塞术治疗肝硬化脾功能亢进具有微创,疗效明显,适应证较外科手术广,易于被患者接受等特点,有较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1]陈星荣,林贵,夏宝枢,等.介入放射学[M].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89:52-56.

[2]施海彬.介入放射学诊疗策略[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210.

[3]胡哲,金诗湘.部分脾栓塞术治疗脾功能亢进[J].温州医学院学报,2002,32(1):48.

[4]李麟荪.临床介入治疗学[M].江苏: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61.

[5]陈根生,孙慧玲,金春贤,等.丝线加明胶海绵脾脏栓塞治疗脾功能亢进[J].介入放射学杂志,2000,9(1):17.

[6]马炬明,陈达伟,江晓肖,等.部分脾栓塞治疗肝硬化脾亢的临床研究[M].东南国防医药,200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