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晨阳

摘要:乡村旅游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扩大农民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本研究通过对大量文献的研究及K县实地调研,深入分析了乡村旅游与共同富裕的互动机制,指出了发展乡村旅游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并针对当前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乡村旅游更好地促进农民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提供意见参考。

关键词:共同富裕;乡村旅游;精神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农村是浙江实现共同富裕和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旅游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在优化乡村优质资源环境、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城乡利益均衡,助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2]。相较城市而言,乡村生活步调较为缓慢,贴近自然,农业生产活动、旅居养老、特色小镇等各类形式的乡村旅游在“大众旅游”的包装下成为新兴的体验活动。现阶段的县域发展如何在乡村人口老龄化、空心化等背景下做到让乡村旅游既达到绿色生态要求,又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议题。

1 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关于乡村旅游的研究较为成熟,主要聚焦于内涵阐述[3]、现实困境以及实现路径[4]等方面。而理论层面研究则较为欠缺,现有关于乡村旅游的理论研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乡村振兴视角出发,认为乡村旅游实质是一种以旅游业作为重要产业工具的治理模式,在促进城乡融合,引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重大的作用[5]。二是基于生态文明理论框架,剖析乡村旅游生态价值转化的实现路径,强调实现乡村旅游生态价值转化是助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的关键环节[6]。

而目前乡村旅游结合共同富裕理论层面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乡村旅游与共同富裕间的内在互动机理尚未清晰,基于具体案例来探讨二者规律的研究更是有待充实。鉴于此,文章通过梳理共同富裕理论内涵,结合具体实践案例,以期为K县及其他山区25县通过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提供参考。

2 乡村旅游与共同富裕互动机制分析

新时代的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是“共同”和“富裕”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共同”用于表征富裕实现的范围,即社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富裕”则涵盖物质生活富裕、精神生活富足两个方面[7]。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地域及农事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乡村风情为吸引物吸引旅游者前往休息、观光、体验及学习等的旅游活动[8]。其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旅游发展,以“乡村性”为核心,更加强调对乡土特色、乡土文化和乡土记忆的挖掘和保护[9]。

一方面,乡村旅游契合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乡村发展滞后这一突出问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痛点,而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创收致富、农村繁荣稳定,加快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步伐[10],从而缩小城乡发展差异与地区发展差异,有效弥补乡村发展短板,进而提升富裕共建共享水平,切实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最终助力实现农民农村物质和精神双富裕[11]。此外,乡村旅游是连接“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重要桥梁,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保持乡村自然生态,传承乡土文明,促进乡村人居环境的健康发展,契合共同富裕中“生活环境宜居”的要求[12]。

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是乡村旅游的发展目标,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行动方向。当前中国乡村旅游业发展迅速,规模快速增长,但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内生动力不足、同质化严重、带富效果不佳等现实问题,依托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可有效提高乡村自身发展水平与乡村旅游发展综合效益,其中,共同富裕中的“物质生活富裕”要求可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重要物质保障,“精神生活富足”则为乡土文化的传承和乡土特色的保护性开发创造了优质发展环境[13]。

3 共同富裕背景下K县发展乡村旅游的案例分析

从2003年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到2017年提出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提升发展乡村旅游与民宿经济,再到2021年提出未来乡村建设,K县一直紧跟浙江省乡村旅游发展步伐。2022年,浙江省对标共同富裕目标启动“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以来,K县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整合闲置资源,盘活乡村存量资产,充分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连片规划引入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休闲、生态旅游、绿色康养、文化创意等兴业富民多元业态。

3.1 共同富裕背景下K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3.1.1 乡村旅游发展迅猛,社会效应明显

2021年K县全县旅游人次达291.1万人次,同比增长8.6%,实现旅游总收入36.3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10个重点乡村景点接待游客126.0万人次,占全县旅游人次比重达43.3%。2021年入选浙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1条,累计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9个、美丽乡村精品村23个、产业融合示范园

1个、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村2个、新建提升未来乡村试点5个,各乡镇旅游扶贫示范项目有序推进。此外,K县组织乡镇开展全域旅游导游(讲解员)培训班、导游基础培训班、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班等30余期,累计受训超2000人次,其中培训贫困人数达500人次,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达到12%以上,旅游扶贫带动示范效益在不断增强。

3.1.2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业全域共享发展

近年来,K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了推进文旅产业发展,县财政设立了每年3000万的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出台《K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K县民宿提质富民专项扶持奖励办法》等政策培育精品旅游路线[14],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营销拓展旅游市场。目前,K县共创建省4A级景区镇6个,省3A级景区镇8个,省A级旅游景区村庄236个,A级旅游景区村庄占比重达到92.55%,新建中高端民宿50余家,推动旅游产业实现全域规划、全景打造、全业培育、全民共享。

3.2 共同富裕背景下K县乡村旅游发展困境

3.2.1 产业间融合度不强,缺乏多元化产品体系

乡村旅游是农业与旅游业相互融合发展形成的一种新业态,是一个具有较强产业关联性和就业属性的产业[15]。2021年,K县三次产业比重依次为8.0%、37.1%、54.9%,其中,旅游业增加值15.67亿元,占第三产业比重为16.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31.1%,其中旅游业从业人员较少。相比较而言,虽然K县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且有了进一步发展,但从旅游业增加值及从业人员占比来看,若要把旅游业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助推共同富裕的支持产业来看,乡村旅游在产业间的融合度仍有待提升。

3.2.2 旅游业态较为单薄,运营能力整体偏弱

K县乡村旅游主要以观光、民宿、农家乐、采摘园等活动为主,从旅游传统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以及新六要素“商养学闲情奇”来看,X村、L村等发展势头较好的少数乡村也仅仅满足了“吃、住、游”,民俗体验、康体养生、户外运动等体验项目较少,难以长时间留住客人。

目前,K县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投入,很大程度上还处于政府主导、财政投入、国资运营的层面,村集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市场运营机制未能有效建立。景区景点运营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特别是一些3A级景区村基本处于失管状态,除X村、L村、J村等少数景区村引进运营公司外,大多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意识,处于等客上门的状态。乡村旅游从业人员也多为本土村民,文化综合素质偏低,年纪偏大,接待服务处于自发、粗放状态,且服务质量不高,服务程序不规范。

3.3 共同富裕背景下乡村旅游发展路径与对策建议

3.3.1 突出乡村旅游的“乡村性”

尊重乡村的本体性,突出乡村原真风貌。乡村旅游拥有生态、农业、文化等旅游要素,具备天然的业态融合性。要探索构建“乡村旅游+”的旅游体系,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要。在乡村旅游项目存量盘活和增量追加中,应将策划和运营前置,使其与规划高度一体化,在建筑设计、用材方面应坚持绿色生态要求,保持乡村自然生态。同时,旅游产品具有与其他商品共同的特性,除了一些垄断性的旅游产品能够保持长久的吸引力以外,大多数产品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乡村旅游健康发展需要不断变革和创新开发模式。如文化型乡村可系统梳理乡村历史文脉,构建文化基因库,把文化元素有机融入乡村旅游;观光型乡村可创新开发经营模式,升级打造集游乐、观赏、研学、生产、加工及体验等多功能融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游玩型乡村可依托山水资源开发设计山地游乐项目、水上游乐项目等。

发挥乡村的主体性,树立乡村经营理念。推进乡村旅游市场化运营。根据各村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政府+村集体+市场主体”“村集体+市场主体”“纯市场化”等运营模式。重视乡村主体参与,发挥乡村主观能动性,鼓励村集体培育或委托运营管理,成立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乡村旅游合作社,制定完善规章管理制度,推行统一管理、营销、分配的公司化运营管理模式。发挥乡村主观能动性,支持乡镇引入外来良性资本投资乡村旅游,开发一批涉旅农业观光、康体养生、文化演艺、体验消费等项目,扩大投资渠道,注入新的动力。

3.3.2 突出乡村旅游中的“共同”和“富裕”

“共同”要求社会成员相对均等地分享发展成果,缩小分配差距。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适时对扶持政策的实际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内容。要用好山区26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切实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的整合保障,重点在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新业态培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另外,在外来资本投入逐渐增加的背景下,要注重保障村民参与、共享发展成果。各级政府和农村经济合作社可以探索支持机制,鼓励本村的农民创业,特别是鼓励农村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借助中央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东风,把发展旅游与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就业增收、丰富文化生活等紧密结合起来,让村民通过土地资金入股、景区就业、自主创业等形式参与乡村旅游。

“富裕”要求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乡村旅游是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乡村旅游不仅可以培育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多种现代农业新业态,还可以有效改变农村发展单纯依靠第一产业的局面,促进乡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培训,让从事旅游业的村民做好“做饭、卖菜、端盘子”这三件事,即IP、营销和服务,这也是目前发展乡村旅游亟待解决的问题。凝聚乡村产业合力,增加集体收入,高质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化文旅融合,实现乡村精神富裕。加强乡村文化阵地建设,以乡镇及村级文明实践站、乡村博物馆、图书馆分馆、农家书屋、文化礼堂、乡村博物馆、非遗工坊等为切口,打造一批文化示范点,串点连线成面。积极指导有条件的乡村旅游点策划组织特色乡村节庆活动,丰富群众高品质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的文化自信、获得感和幸福感。

4 结语

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补齐中国式现代化的短板,是解决主要矛盾 的必然选择[16]。乡村旅游的发展不仅有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而且对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精神文化提升等有积极作用。因此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中,既要尊重乡村的本体性,也要发挥乡村的主体性。突出乡村旅游中的“共同”和“富裕”,带动村民共享发展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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