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巧梅,唐俊峰,阳 晏,袁 轶

(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4;2.邵阳县谷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湖南 邵阳 422118;3.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湖南 隆回 422200;4.隆回县高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湖南 隆回 422211)

兽医法规是动物医学、动物药学等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也是兽医相关职业岗位的专业技术技能要求的一门核心课程。因此,对兽医法规课程进行思政建设,使其成为课程思政教育的重要平台,对于培养德才双馨的兽医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兽医相关职业岗位对专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而对专业技能与思政教育的融合还缺乏明确、系统、深入的研究,相关研究也较为薄弱。因此,本研究以兽医法规课程为例,深入挖掘该门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并探索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的方法。

1 兽医法规课程教学现状

1.1 对兽医法规课程的价值定位不清晰

由于兽医法规课程教学内容涉及面广,对学生的能力要求较高,而目前兽医法规课程的教学目标多是为毕业后从事兽医相关工作打基础,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关注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目前很多教师将兽医法规课程定位为专业基础课,着重讲解法律条文及具体的操作技能。而在教学中对该门课程的价值定位不够清晰,对思政元素融入课程的时机、程度和方式都存在不足。例如在讲授动物诊疗机构经营许可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考试条件时,将其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证考试办法》《兽医师资格证考试办法》《乡村兽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考试办法》进行对比,但在具体讲解过程中没有详细解释其区别,从而使学生难以理解,影响了学生学习兴趣。

1.2 对课程思政内容的挖掘不够深入

由于部分教师在讲授兽医法规课程时,过多关注法律条文及其具体的操作技能的讲解,而没有将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文明、中国梦等思政元素进行融合,导致学生对课程内容理解不够深入。例如在讲述动物诊疗机构经营许可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考试条件时,以《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核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具体讲解时教师只注重讲解了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等方面内容,而对其中体现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生态文明教育不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生态文明教育内容,以促进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1.3 对思政元素融入方式有待改进

由于部分教师对课程思政融入方式不够深入,导致教学过程中难以挖掘思政元素。但在具体讲解过程中教师只是简单地讲解了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等内容。在具体讲解执业兽医资格证考试条件时,教师也只是简单地讲解了考试办法和考试时间。而在讲解《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关于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核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时,教师只是简单地进行了讲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课程思政融入方式存在不足。

2 兽医法规课程思政建设策略

2.1 激发兴趣,提升教学效果

2.1.1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在讲授兽医法规相关理论知识的过程中,采用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案释法”“情景模拟”等方法,引导学生思考、讨论、交流,提高学生对知识学习、技能操作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同时,在课程教学中充分运用案例分析法进行教学。通过来自基层综合执法的真实案例,采用案例分析法,让学生对兽医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讨论,锻炼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同时,利用情景模拟法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在遇到类似事件时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2.1.2 考核方式多元灵活

本课程考核主要采取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课程思政实施后,本课程改变了以往单一以课堂表现为主的传统考核模式,采用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下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对思政专题内容进行考核时要避免简单地以答案为依据,要将其融入思政专题的讲解过程中。此外,还可采用网络在线学习、调研报告、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总之,思政教育应贯穿于动物医学、动物药学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全过程。通过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思政教育在专业课程中的育人作用。并且参加各种竞赛和发表文章;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大赛。通过实践活动,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2.1.3 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

目前,我国兽医法规课程教学主要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以案例分析为辅。这种教学模式存在着与思政教育相脱节的现象,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达不到课程思政的教育目的。因此,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职业岗位需求,采用翻转课堂、微课等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对课程思政进行辅助。通过案例分析、讨论、角色扮演等形式引导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理解,帮助学生理解其在畜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课程知识点多、内容枯燥的特点,将思政元素与案例教学有机结合,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和手段进行讲授,从而提高课程思政教育的效果。此外,教师应积极利用线上教学平台,如雨课堂等开展网络课堂教学。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向学生推送一些与课程相关的思政元素及案例,以丰富课程内容,增强课堂吸引力。此外,教师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等平台开展线上交流互动活动。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对课程相关思政元素进行讨论和分享。通过线上交流互动活动将思政元素融入兽医法规课程教学全过程,不仅提高了学生对思政元素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也激发了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和研究的热情。

2.2 开发优秀的教学资源

2.2.1 构建多元化的教学资源

通过对兽医法规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积极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鼓励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开展线上课程思政教学,如中国大学MOOC、腾讯课堂等,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本课程的思政教学。

2.2.2 合理开发教材资源

利用教材及教学资料教材作为教学资料的重要来源之一,应不断地进行更新和优化。通过对兽医法规课程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分析和整理,提炼其中的思政元素,将思政元素融入教材中去,并选择适当的时机将思政元素融入教材中。另外,应将与课程相关的资料、案例等整理成电子资源上传到教学网站供教师和学生学习使用。

2.2.3 开发在线课程建设

兽医法规课程需要使用网络课件和在线学习平台,但目前此方面的资源较少。因此,应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加大对在线学习平台的建设力度。在此基础上,利用网络课件、在线学习平台等工具向学生提供优质的思政教育资源,使学生在线上获取更多、更优质的思政教育资源。此外,也可将教材内容制作成微课或微视频等形式进行线上课程思政教学。

2.2.4 课程思政元素充分挖掘

本课程在授课过程中始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生态文明”“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等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内容中,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我国畜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兽医法规课程思政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比如,在讲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时,对我国的畜牧业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在讲授《兽药管理条例》时,对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动物诊疗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在讲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时,对我国在动物检疫畜禽养殖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了介绍;在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时,对我国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了介绍;通过课程思政建设,使学生明确了职业发展方向和肩负的使命责任。

2.3 思政元素与课堂教学的融合方法

2.3.1 利用好“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的思政融合方法

在兽医法规课程中,以案例为切入点,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教学过程中思政元素的融合。在兽医法规教学中,每一章都有相应的思政元素,比如《动物防疫法》中的法律责任制度、《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是对相关行业的行为规范的规定,也是对人们生产生活行为的规范。因此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教学,让学生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对我国法律制度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以《动物防疫法》为例,其中的第70条规定:“兽医防疫条件审查的内容包括:(1)专职兽医人员数量是否达到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2)动物防疫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从事动物饲养、疫病防治等活动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兽医防疫条件审查委员会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不予批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这一条主要针对从事动物饲养、疫病防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区对动物疫病防治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这就需要将我国不同地区对动物疫病防治标准进行统一。对于从事动物饲养、疫病防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而言,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在学习该条法律法规时,可以结合具体案例来讲解在工作中取得资质证书、规范行业管理等行为。通过对案例分析和讲解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理解法治精神内涵和价值理念,从而培养学生法治思维和守法意识,为提高兽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奠定基础。

2.3.2 利用好“教师示范”与“学生参与”的思政融合方法

在“课程思政”理念的引领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注重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通过示范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因此,在授课过程中,教师首先要做到“师德为先”。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始终以一个学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其次,教师还要做到“因材施教”。在讲授相关法律法规时,应注意区别对待不同的学生,对于那些基础较差或学习能力较弱的学生,教师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来引导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启发式教学让学生自己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那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可以直接进行案例讲解和分析,让他们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注重提升学生参与度,使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参与到思政内容的讨论和案例分析中来。

2.3.3 利用好“教学考核”与“专业评价”的思政融合方法

课程思政不是简单地把思政元素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中,而是要实现“知识传授+技能培养+价值引领”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专业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的人才培养目标。因此,在对兽医法规课程进行教学评价时,应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过程之中,将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在课程考核中除了理论知识考核外,还应注重学生职业道德素养的考核。通过对学生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执业兽医注册、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做到知行合一。在对兽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考核时应注重对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素养的考察。例如,在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察中可将“执业兽医考试大纲”中要求掌握和理解的知识点进行考查。

3 结语

兽医法规是动物医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在专业课程中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助于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课程思政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探索。笔者根据兽医法规课程的特点,在教学中积极挖掘和引入课程思政元素,采用多种教学手段,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考核方式,通过这些举措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当然,在兽医法规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兽医法规课程教学质量,真正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