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思瑜

(山东理工大学,山东 淄博 25500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的背景下,由宏观经济管理制度保护鼓励的一种经济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人为本的特殊经济体,类似企业又不完全是企业,由内部成员拥有、控制和分享,成员相对平等,实现共同的经济社会文化需求。让个体农户加入经济组织,依托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村个体单元,发挥抱团合作的作用,按照自发自愿的原则,建立小规模经济联合体,有一定意义的互助互利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成员也是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是农业物资采购、农产品产运销、农业技术信息等。在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引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份通过,2007年7月实施,并于2017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基本成为农村市场的重要经济主体。

1 新形势下发展普通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我国幅员辽阔,农业大省很多,有许多享誉全国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具有发展地理标志产业的得天独厚的条件。但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来说,特别是没有地理标志特色优质农产品的地区,推进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民收入则更加重要,如与居民日常相关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工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未来是“不让一个人掉队”,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经济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和总目标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具体实施中,离不开家庭单元的农户参与。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我国,绝大多数以农户为生产单元,要加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把小农户引导到现代农业的发展轨道上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一直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且不断巩固和完善。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有可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视察时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有助于农业现代化,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也指出“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当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前提下,更需要规模化引导,让从事同样生产的农户抱成团,实现标准化生产,最终通过合作社这样的组织实现经济价值,在农户增加自身收入的同时,带动区域乡村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农民共同致富。

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明确提出在利益机制层面一定要提高农民参与度。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收益方面实施“土地流转+雇用+保障”“收购+分红”“入股+保底+分红”等多种模式。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组织共同营销,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民合作社等。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如下。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日益壮大,发展势头迅猛。2022年共认定全国19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小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以简单的多个农户叠加的方式运行,在当地农业产业方面显得过于零散,在本地农业农村经济方面占比过低,影响力不足;中小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机制不规范。内部制度不健全,一部分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对农民二次分配比例小,影响了农民的参与热情;基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帮扶力度。尚无切实可行的资金扶持,农产品交易所需流动资金基本上无法获得金融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积极性较低。在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落地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和一般企业一样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运销成本高,过路过桥费用高,负担过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在参与经济活动中缺少法律地位,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缺乏保障合法权益的路径和细则。现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分析

(1)甘肃省静宁县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是甘肃省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秀代表,获得“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等国家级荣誉,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典型。该社具有一定的经济体量和规模优势。注册资本金700多万元,现有农村社员1300多人,静宁、庄浪、秦安、通渭、西吉等县域20多个乡镇均有分布,覆盖130多个自然村,有较大的区域优势。该社体系健全、机构稳定。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联结广大农户,社员规模稳步壮大,带动区域持续扩张,“葫芦河”牌有机苹果走进人民大会堂、远销国内外。该社重视科技引领、创新发展。聘请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专家任技术顾问,在全县共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近千场,农民十几万人次参加,重点推广红富士等苹果品类高效综合栽培技术。带动周边果农科学栽培,建立建成多个千亩以上优质生产基地,苹果品种不断向有机、富硒、礼品等方向发展,人均增收近3000元。该社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的经营战略指导发展。以专家定期培训、技术人员常驻产地指导、农户外出学习等办法开展果园管理。依托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中国苹果产业协会等平台,在国内外陆续建立销售窗口。产品获得国家有机认证,与多家大型连锁超市深度合作,并和上海市大宗农产品市场合作交易。荣获“全国食品质量消费者放心品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标准化农产品品牌”“中国优质苹果金奖”“国际果蔬博览会优秀产品奖”“中国国际农产品金奖”,成为人民大会堂外事礼品、全国“两会”接待用品、四川灾区安全食品。

(2)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某社区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周边大部分合作社一样,发展质量不高,也缺乏产品品牌。基于面对收购商的散户组合,规模一般为十几户,总营收经济规模为50~200万态,次果余量较大且处理渠道不佳。

该社经济结果与成立初衷目标不一致。成立专业合作社是为了提高收入,减少果农自己去销售余果次果,学习新技术改造老劣果园。烟台苹果本就是区域知名品牌,2007年起就有一批成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于后续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如果没有差异化路线,就易形成同质化竞争的市场状态。同时,产销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收益少,经济效益低。此外,发展激励不足。一段时间后就会回到之前农户各卖各的状态,缺少区域内大型合作社的带动。

4 普通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议

目前,优质特色农产品易被市场行为推动,而普通农产品不易运营,尤其是政府扶持政策的调整,加之农产品销售的不确定性及其他现实存在的多种因素,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建议如下。

(1)在乡镇层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基层政府的调控协调,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横向联合,扩大规模,增加“超市性质”,以一定的规模来主动靠拢市场。同时推进纵向联合,用经济产业链的思维,延伸至区域内的再加工、批发零售等,增加附加值。规范内部管理。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和利益机制,结合股份架构,实施“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机制,多层次建立健全“租金+股金+薪金”的分配机制,确保农户收入提升。

(2)提高运营质量。努力使农产品通过工业化变成“商品”,加强其科技属性、商品属性、标准化属性。努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特别是转化为高科技高附加值新产品。增加农产品标识,采用标准化手段进行各种检测,按照“绿色、无公害、有机”等,打造农产品品牌。在发展壮大单个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培育发展“合作社联合社”。

(3)融入经营运营的理念,逐渐向农产品综合服务商转型,在专业合作社之间实现联营,如南瓜和小麦组合为南瓜面条。通过对消费者生活习惯的分析,寻找消费者更愿意更乐于接受的组合。多方面提高运营绩效,以创新引领、强化扶持、优化服务,科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4)给予持续的经济支持。县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可操作性强、力度更大、范围更广的资金扶持,积极制定银行等金融部门主动支持的金融政策,让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到与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各类农产品运输成本。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连贯性金融链条。探索“政府+合作社联社+省县农担+商业银行”的涉农金融平台体系,以及“乡镇(村)—合作社联社—省县农担—商业银行”多方联动的贷款机制,打通金融服务“三农”的“最后一公里”。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高金融助力的精准度。

5 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未来是农村个体经济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人为本的特殊经济体,类似企业又不完全是企业,乡村振兴就是要关注具体农民个体的实际情况,这也是共产党的使命和宗旨之一。

(2)国务院这次机构改革,优化了农业农村部职责,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在实现全国脱贫大目标后,尚有诸多后续工作路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对推动农村机制带动农民致富作用重大。

(3)当前,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正处在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指导服务,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强化典型示范推广,引导广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学习借鉴典型案例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和机制。

(4)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委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民创业增收,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于基层稳定工作意义重大。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同业同域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易发挥规模优势,增强市场话语权。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创办公司实体,发挥农民合作社法人的组织优势和公司法人的市场优势,提升管理和决策效率。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够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特别是在粮食、大豆油料等作物产业上。各地根据资源、产业特点、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小农户生产需求等因素,加强与其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的衔接,推动农民增收。

(6)我国乡村振兴总要求和总目标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具体措施离不开家庭单元的农户参与。农民合作社在从事传统种养业基础上,立足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向产加销一体化延伸产业链条,向生产服务、电商营销、农旅融合拓展经营范围,向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要效益要质量,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6 结语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基本成为农村市场的重要经济主体,在各类新型农业经济实体中,发展最快、数量最多、覆盖农户最广。国家战略层面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民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最直接最朴素的方式,在实现利益再分配方面可直接覆盖到最广大农民,是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重要基层措施。随着经济属性的不断完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