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一词是一个哲学概念,属于关系范畴,从认识论上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效益或效应关系。其具有高度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此将其与企业关联,很显然是为了厘清本就是关系集合体的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意义。

企业一般是指从事生产、销售、服务或其他创造性活动的独立组织。其利用自身整合的资源生产和销售,只要产品或服务能够被客户购买,就可以获得收入。企业的运作既受经济模式的约束,也受到政府的调节,其发展受政策环境、生产技术、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我们说企业本就是一个关系集合体。企业的价值,可以通过与国家、社会、市场、消费者、生产经营者的效用互动得以显现。只不过社会企业何其多,也有特大中小微的规模划分,其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有差别。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那些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相符、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需求相吻合、与消费者喜好同频共振、与生产经营管理者相和谐的依法运营的企业,才是一个有价值的企业。

企业的存续与发展,离不开对利润的追求。但因所有制的不同,尤其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有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哪怕是亏损,如铁路、高速公路、石油、电力、粮食等行业,事关国计民生与未来发展,依然初心不改求发展;更有高新技术、新能源等企业的大投入,以抢占未来发展高地……这是企业价值的最好体现。只要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满足了对国家、社会、市场、消费者及企业全体员工正向的效应关系,那就是企业的价值。

如果要继续追问企业的终极目标,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先生说的“公司的价值体系和理想是要为人类服务”,就一定是最响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