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敏:金融市场创新最近很活跃,那么在您看来,这些金融产品能够完全算作创新吗?

左小蕾:这些金融产品不能完全算作创新。所谓金融产品都是衍生工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活跃市场,活跃交易。换句话说,对衍生工具的投资不直接产生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衍生的层次越多,离标的资产越远,虚拟成分越大,除了创设者以外,其产品销售人员也会越来越“不懂”。

第二,创造新的风险。任何金融新产品都与新的风险相伴而生,所谓分散风险,是把本身的风险分散到了市场投资者身上,而风险是不可能消失的。如果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大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大规模分散各自的风险,实际上是在创造一个谁都无法规避的市场系统风险。这就是华尔街各大投资银行都有风险管理部门,每天都在严格计算公司各种资产配置下的最大亏损水平,似乎风险完全可控,但是最后都难逃厄运的原因。

金融产品,哪怕是最基本的资产证券化(MBS)的产品,也都很复杂,更不要说结构化和多层结构化产品。华尔街也曾强调“客户第一,诚信第一”,但在利益驱动下,雷曼当年的“迷你”债券,打着“债券”旗号,实际上却是个复杂的结构性产品。

朱敏:最后让几万港人蒙受了巨大损失。

左小蕾:华尔街危机凸显了对复杂的金融产品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虽然新的监管规则对衍生产品提出了发行人必须持有5%的信用风险并且不能直接间接转移这5%的自留的信用风险的规定,但这未必能真正防止衍生品复杂性对投资者和市场造成伤害。金融产品创新,必须与监管制度的创新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