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

只有把创新真正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才能让专利成果体现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威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一、中国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发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排名由2013年的第35位提高到2019年的第14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显示,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近140.1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达226.8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近71.2万件。2019年,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58.2万件,授权外观设计专利55.7万件。截至2019年底,已授权并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67.1万件,其中,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含港澳台地区)达到13.3件[1]。

无论从申请量、授权量还是有效发明拥有量来说,中国已成为专利大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100万件的国家,也是继美国、日本之后第三个国内有效发明拥有量突破100万件的国家。

二、中国专利成果转化面临的突出问题

专利只有与生产相结合,作为生产要素使用之后才会最终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否则,专利未经实施,只是授权文本而已,无法产生实际效益,与经济发展没有任何直接关联。

中国拥有数量巨大的专利,如果把这些专利中的优秀成果实现转化,必将为我国科技发展、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但从现实来看,我国在专利成果转化方面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11%,远低于美国的35%和欧盟的39%。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的报告估算,美国经济体量为中国的6倍,但中国专利许可收益不足美国的百分之一[2]。

此外,根据《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专利许可率仅为6.1%,转让率为3.5%。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例,《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抽查的46.41万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有效发明专利中,仅3.88万件发生过转让或许可,约占总数的8.4%[3]。如何提高我国专利成果的转化率,是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提高专利成果转化率的对策建议

关于专利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尽管在立法、政策引导等方面已经或初步进行了考虑,但制度还不健全、落实还不到位、产学研融合还不够、数字化程度也较低,只有把创新真正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才能让专利成果体现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威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一)加快完善专利实施许可制度

目前专利使用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专利权人自己实施,二是专利权人将专利授予他人实施(通常称为专利实施许可),三是专利权人将专利作为一种资产用于质押融资[4]。专利实施许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特定区域内、某段期限内,以约定的实施方式、有偿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专利实施许可,是技术转移的有效手段,是衡量专利技术成果化和应用的重要指标。相关研究通过对199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许可备案的专利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近十年来,国内专利实施许可大致呈下降趋势;我国专利实施许可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在一些技术领域和企业行为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仅仅是利用了相关政策的优惠条件,而并未真正实施和推广该项措施[5]。

针对专利实施许可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新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权人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草案规定,开放许可期间,专利权人也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由于具备开放性,使专利权人在最大程度上与多人达成许可协议,有助于促进专利实施运用。

(二)鼓励支持专利研发人员全程介入技术转化

专利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不能仅停留在专利实施许可这类专利转移的阶段。约翰·汉尼斯(斯坦福大学前校长)指出,别让创新成果转化停在“转移”阶段,让技术创新者加入转化过程,而非单纯的技术转移[6]。我国的专利成果转化也存在相同问题,需要专利研发人员参与到技术转化的过程中,不仅实现技术交接,而且为产品的逐步成熟走向市场指引方向,因为他们了解该项专利技术的优势与劣势,清楚改进的方向。专利研发人员的全程介入,有利于专利成果完善发展,最大化实现其价值。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研发人员提供充足的物质和资金支持,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鼓励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特别是对于职务发明,《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研发人员在专利技术市场化过程中得到应有的奖励,有助于提升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

在国内,研发和创新过程主要在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实验室中。正如前文所述,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利的产业转化率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产学研之间未达到协调发展。发展优化产学研合作模式,有利于研发人员的全程介入,使合作能向纵深发展。一方面,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培训基地,探索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另一方面,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通过合作成立研创中心,共同组成创新联合体,以企业为主体,直面市场需求,同时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的先进技术共同完成专利成果转化和产品市场化。

(三)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升级专利运营平台

在专利成果转化过程中,专利运营平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专利运营平台具有信息获取便利、资源流通迅速等特点,其为技术提供方和技术需求方提供了对接平台,促进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以及专利成果的商品化。专利运营平台沟通桥梁的搭接,打通了学术界、科研界和产业界价值转化链条,提升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速度,真正贯彻落实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7]。

目前,我国专利运营平台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巨大上升空间。相关研究表明[7]:近年来,专利运营平台增长速度较快,类型也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地域分布不太均衡。在成果转化服务方面,专利运营平台还面临转化专利质量不高和转化方式单一的问题。在初级阶段,主要通过整合区域资源、完善交易环境、监督管理等促进专利运营平台发展。下一步要从产业化角度完善专利运营平台,可以从高质量专利资源全方位获取、专利转化方式拓宽、转化评估反馈的加强这三个方面来推进。具体包括增加专利信息的透明度和分布均衡性,专利信息的对称性能促成交易的公平公正,减少专利供求双方的利益损失;第三方机构介入专利价值的评估,为专利转化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预测,为专利转化实施提供必要指导;此外,需要增强对专利运营平台相关人员的培训,培养法律、专业技术等多方面的复合型人才,适应专利成果转换的整个流程。正如许玲(2018)提出了构建“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平台[8],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与专利运营平台相结合是大势所趋,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将使专利运营平台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综合化管理,促进专利运营平台高质量发展。

(四)优化专利政策导向,有效促进专利成果转化

伴随专利创新成果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省市专利奖励和补贴政策已经开始从原来只专注数量,逐步转变为数量优先兼顾质量;从只关注专利总体数量转变为注重发明数量占比;从只关注国内专利转变为以国内为主、凸显国外专利的重要性[9]。专利政策的改变和我国的创新发展密不可分。目前,我国专利政策的设置并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专利发展状况,专利政策需要不断优化,以适应新形势。例如,当前地方专利工作的考核标准依然以数量作为主要依据,是造成我国专利申请量巨大但含金量不够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逐步提升专利质量,取消地方专利工作的“唯数量”考核标准,才能有效解决专利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

通过制度和政策鼓励高价值专利,也能有效转化专利成果。如中国专利奖,其作为我国专利领域的最高奖项,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更为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催生更多更好的专利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二五”时期,仅120项专利金奖项目就实现新增销售额6221亿元,新增利润1317亿元,中国专利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由此可见一斑[10]。

当前,各省市专利政策管理存在一定弊端,主要体现在专利布局、申请、实施、转化、维权等各个环节没有完整的顶层设计,各个阶段的引导意识薄弱,方向模糊,针对专利质量的提升决心不够大,针对专利保护、维权和长期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8]。

专利申请阶段的政策引导方式应从对数量的奖励转变为对质量的奖励,这样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专利申请质量不高的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对已授权专利的奖励政策应进一步细化,如对授权专利从授权文本质量、技术先进性、应用领域等多维度进行评估,由第三方机构作出评价报告,根据评判结果确定对应的奖励方案。以根据专利实际价值细化奖励政策取代现有的无区分度粗放奖励政策,有助于调动真正从事研发创新的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抑制仅以授权为目的、应用价值不高的专利数量,将奖励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专利成果转化率。

在专利实施和转化阶段,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有效引导专利成果的高效转化。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正面导向作用,舍弃浮夸的数据水分,将完整连续的政策贯彻落实到专利发展的不同阶段,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运用,使专利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年报[R].2019:27-29.

[2]胡红亮 等.专利转化价值测度指标体系构建初探[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8(2):40-45.

[3]冯添.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推动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J].中国人大,2020(13):39-10.

[4]高锡荣 等.中国创新转型的启动证据——基于专利实施许可的分析[J].科学学研究,2014,32(7):996-1002.

[5]李良孔 等.中国国内专利实施许可概况分析[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20(4):9-12.

[6]约翰·汉尼斯.别让创新成果转化停在“转移”阶段[N].联合时报,2020-7-21,第06版.

[7]王佩玉.基于转化实施的专利运用平台研究[D].重庆理工大学,2018:37-48.

[8]许玲.“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构建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18(7):678-682.

[9]李欢 等.创新生态北京下专利管理政策的研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20(9):6-11.

[10]孙迪.中国专利奖:引领创新驱动发展 推动强国建设进程[N].知识产权报,2016-10-26.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