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宛

摘 要:群体性事件是是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它产生有心理失衡、归因偏差、从众和匿名心理等社会心理机制。处理群体性事件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用新思维、新角度去处理群体性事件。

关键词:失衡 归因 从众 匿名 新思维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7-047-02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若干起群体性公共安全事件。孙志刚案、万州挑夫案、瓮安少女溺水案、云南孟连胶农案等所引发的严重社会冲突事件,都是非常典型的公共安全事件。激烈的冲突对抗、严重的破坏性后果、恶劣的社会影响,几起群体性事件以极端表现形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心理机制

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群体性事件属于“集群行为”的一种,是相对自发的、不可预料的、无组织的以及在不稳定情况下对某一共同影响和刺激产生反应的行为。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具有以下社会心理机制。

1.心理失衡。形象一点说,就是你邻居有宝马而你只有宝莱的那种心酸感觉——产生的“穷人”比绝对贫困的人还多,更致命。意思是说,当人们感知到当前享受到的生活水准低于他们期望自己应该享受的生活水准时,就开始变得不满和具有反抗精神。改革初期,在政府和舆论界的大力宣传下,公众的内心小心翼翼而又充满欣喜之情;改革中期,随着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公众的心理满意程度也相应上升;而如今,改革的步伐越来越大,贫富差距也不断扩大,一部分人的不满情绪愈加强烈。为什么在绝对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这些人依旧不满呢?纵向比较的思维方式对此很难作出解释。事实上,决定个体“满意度”的参照尺度不只一个,而是多个。其中,同一时期中个体自身与他人的横向比较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任何一个其他群体的相对多得和自己的相对少得,都会引起相对心理失衡感。随着平均主义生活的消匿,这种主观的心理感受就日益强烈了。或许公众对自身和他人生活状况的这种对比及结论难免有失客观、公正,然而,我们却能清楚地感觉到他们的这种相对心理失衡感的真实存在。

2.归因偏差。我们在知觉他人或自己的行为时,总是试图对行为进行推断和解释,找出行为的原因,心理学上叫归因。归因是一种可以用来评估人们如何感知他们自己和他人行为的方法,通过这种方式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过程所进行的因果解释和推论。

每个人的判断以及得出的结论总是与自己的身份、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归因时往往倾向于把有利的结果归因于自身,不利的现象归因于他人。说到底,这些都是心理投射的表现。

从归因偏差的角度看,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往往不是从秉赋、素质机遇等自身内部寻找利益受损和挫折的原因,而是把利益受损和挫折的原因归结为制度不公等客观的环境,因而产生相对剥夺感、社会不公感和挫折感,形成“仇富、仇官、仇不公”等不满的社会心态。

3.从众心理。心理学中,从众则是一种群体的规范形式。它指的是在社会群体的压力下,个人放弃自己的意见而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社会性的人是以群体的方式生活的,在群体中,为了维护群体的稳定,保护群体中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协调人际关系,群体会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这种群体的舆论、风气和规范等能形成一股催人行动的心理压力。从众这个名词最早是由着名经济学家凯恩斯于上世纪30年代在其划时代名着《通论》中提出的,其表现为:当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识别能力的差异而使某个参与人掌握的信息不充分时,他往往从其他参与人的行为中提取信息,从而采取类似的行为。

很多人进行是否判断的标准之一是看别人是怎么想的,尤其是当我们要决定什么是正确的时候。因为“当大家都以相同的方式去思考,就没有谁会去想得太认真”。成员们草率地同意了错误的解决方案,接着互相反馈,使整个群体产生错误,悲剧由此而生。

4.匿名心理。在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作为该群体的一分子活动,其行为被群体共同行为所“同化”,个体单独行动时存在的对危险的恐惧心理会转移或消失。也就是说,如果是别人知道你的身份,你也知道别人认识你,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行为就会更加收敛,自觉抑制自己的攻击念头,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反过来,一旦你确信别人不知道你是谁,你所做的事情别人也无处查处,那么就很容易脱离抑制,你的攻击水平就会提高。于是,自我约束放松,责任感下降,旁若无人,从而导致大量非理性行为的产生。虽然,很多人事后会很后悔,也很懊恼自己当时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但是,在当时的情境下,人的行为是疯狂的、盲目的,完全不受个人支配了。正是因为匿名情境的存在,产生了“法不责众”的心理,诱发了大量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

二、用新思维处理群体性事件

在长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已经形成了基本成型的模式和方法。但我们又应当清醒地看到,以往的工作模式的重心在于“堵”,在于“控制”,但这种模式往往会严重伤害群众的感情。事实说明,要适应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和变化,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根据以上的社会心理现象,用新思维处理群体性事件。

1.地方政府要明确服务的角色定位,艺术化行使公共权力。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也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由于公共行政从统治行政、管制行政,到服务行政历史发展轨迹,使得有些学者对服务行政存在着此误解。他们认为管理是政府产生的本源,管理是政府的本性,如果强调服务则会出现很多弊端,诸如政府权威受损,会增大民众对政府的依赖性等。政府注重服务并不意味着排斥必要的管制与管理,相反必要的管制和管理既是服务型政府的必要职能,也是创造发展环境的必要手段。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再则,服务也不会削弱政府的权威,相反政府通过服务可以摆正位置、提升效率、提高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因此,地方政府要明确服务角色的定位,将服务的理念贯穿于政府行动的全过程。

2.让媒体成为公众情绪的减压阀。媒体要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新闻工作者在发现和摸清当今社会存在的矛盾后,要怀着高度的社会和职业责任感,迅速及时地通过相关渠道,做到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对于不适合公开见报的矛盾或问题,要采用内参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情况进行介绍,实事求是地加以科学分析,剖析症结所在,并提出解决办法以供参考;对于适宜公开见报的,要选择那些典型性强、与群众生产生话密切相关的热点、焦点矛盾或问题,进行解剖麻雀式或剥竹笋式的深度报道,以此引发公众的共鸣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关注,从而形成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部门监督等的强大合力,最终使矛盾或问题得以及时、有效的解决。

3.消除群体间偏见,建立平等理性的交流沟通机制。当代冲突理论认为,没有一个社会系统是整合得十分完美的,包括群体性事件在内的社会系统中的冲突是普遍存在的。但通过释放积聚的不满情绪,可在新的基础上构建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在现代社会,对社会张力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社会安全阀系统。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社会安全阀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构建理性化的社会沟通系统。理性交往的通畅渠道是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也是现实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之一。如果没有理性交往的渠道,群众没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机会,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2)要以开放的心态,对待社会舆论和媒体传播。言论自由是社会开放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监督体系中强有力的因素,有利于社会健康运行。首先要将舆论监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舆论监督的范围、程序、被监督人与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义务。其次,保障舆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新闻工作者都可以采访、报道,披露的内容不为法律所禁止,努力减少行政干预。再次,努力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使新闻工作者敢于为人民群众说实话,敢于碰硬。

(3)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虽然我国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但是,出于社会稳定方面的原因考虑,并没有赋予公民完整意义上的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国家主要机关对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很少作出许可的决定,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这项权利很难得以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是人们表达共同意愿的一种活动方式,这种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方式,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和破坏社会稳定。相反,从一定程度上将有利于社会和谐。

4.控制群体集聚,减少从众心理的助长蔓延。从群体性事件中的从众心理看,有思想坚定型、借机宣泄型、犹豫仿徨型;从参与群体事件人员的行为结构上看,有组织领导者、出谋划策者、行动破坏者、起哄助威者、一般随从者和同情围观者;从参与群体事件人员的性格结构上看,有强硬派和温和派,冲动型和理智型。因此,可以根据参与群体事件人群的各种特点,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从众心理的助长蔓延。一方面,努力缩小群体规模,分化瓦解群体阵营。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削弱群体凝聚力。在制定工作方针上,要采取团结多数打击少数,争取温和派分化强硬派的原则。对于组织者、谋划者破坏者,必要时采取适当手段依法处置,以平息事态。对一般群众,要通过宣传教育耐心规劝,使之自觉离去。

另一方面,消除“法不责众”心态,不让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受“去个性化”心理的驱使。必要时可使用法制措施,发挥强制措施的威慑作用,使“匿名者”曝光,恢复其个性特征,恢复社会规范的约束力量,并追究其责任。

应对群体性事件,除了把握社会心理特点,最根本的,则是遵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统一思想、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的重大契机;按照十七大要求的那样,真正落实各项民生和民权保障,不可因暂时的经济寒冬而延缓、停步。

参考文献:

1.刘志红,王辅贤主编.社会心理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2.李文华编着.现代社会心理学.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3.周晓红主编.社会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中共瑞安市委党校 浙江瑞安 325200)(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