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泓明

摘 要:文章概述了山西采煤造成的地质灾害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造成的危害,总结了近年来治理地质灾害采空区的主要措施和基本经验,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采煤 地质灾害 治理措施 建议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7-235-02

2007年,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采矿权灭失地因采矿造成的村庄塌陷、房屋损坏和地下水疏干等严重地质灾害的集中治理任务。如何使此项惠民工程尽早见效,是当前各级各部门必须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一、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山西作为我国的一个矿业大省,其中煤炭资源储量十分丰富,被称为中国“煤都”。新中国建立以来,山西已经产出90多亿吨煤炭,并且仍以每年6亿至7亿吨的强度开采。丰富的煤炭资源,在为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使山西许多地方成为“悬空区”,2005年以来,山西通过煤炭资源“三大战役”,全省共关闭6000多个煤矿。这些矿区采矿主体虽然灭失了,但造成的地质灾害仍然存在。

长期以来,山西在煤炭开发、加工、转换、利用的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只采矿不治理、或很少治理。煤炭企业大量堆放的煤矸石、废石、废渣,排放的废气、废水,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据对该省部分县(市)的不完全调查,采出的54.2亿吨煤炭,已造成地下采空容积5.5万立方米,采空区面积约1300平方公里,塌陷区面积约为520平方公里,矿井废水排放每吨达0.4~1立方米,仅一个重点煤矿每年废气的排放量高达358亿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3.07万吨/日, 烟尘排放量1万吨/日。煤炭的大规模开发, 特别是地下采空区的大面积出现,再加上地表塌陷,大大降低了地下水位,导致重点矿区大面积水井干涸,水利设施报废和破坏,水浇地变成干旱田,粮食严重减产,人畜吃水困难,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失,给农民生活带来困难,给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中科院对山西的考察表明,每挖1吨煤,将有2.48吨水资源受损,如果按每年生产原煤7亿吨计算,山西水资源的破坏总量在17.36亿吨左右。据2006年底山西省政府的统计,全省采空区面积已达5000多平方公里,在采矿权主体灭失地有676个村庄受到地面塌陷、滑坡、浅层地下水疏干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其中201个村、4.8万户、17万农民受地质灾害威胁最大,有的甚至已严重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采空区地质灾害的频频发生,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危害。山西每年因采煤塌陷造成的危害,不断引发人民群众到矿区闹事,到政府频频上访,严重影响了农村稳定,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土地和水资源是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如果土地、水资源破坏严重,必将殃及整个生态系统,那么,人类的生活和生存就会受到威胁,更谈不上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没有安居,哪来乐业?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是山西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要求,将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作为以民为本、着眼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任务。在2007年1月29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山西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了要办好十二件实事,其中第八件则是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对采矿主体灭失地因采矿造成的村庄塌陷、房屋损坏和地下水疏干等严重地质灾害的200个村进行集中治理,让4.8万户、17万农民住上新建和安全的住房。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山西省从200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09年,总共完成676个地质灾害村庄的集中治理任务。

二、开展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主要措施

2007年,山西省在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资金安排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5:3:2的比例,投入11.9525亿元,其中省级负担6亿元,市级负担3.5亿元,县级负担2.4亿元。在资金补助上,避让搬迁每人补助5000元,危房修缮每人补助1200元,打井每米以平均造价补助2000元,造地每亩补助5000元。

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此项工程在全国率先开展,并无借鉴模式。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山西省召开了三次专项工作会议:先是召开了全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现场会。针对治理工程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实际情况,山西省政府2007年8月底召开了全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现场会;二是2007年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座谈会,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强化了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组织了对各市、县(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展的督查工作。2007年11月,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合组成的省政府督查组,对全省9市12个县(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促和检查,现场查看了治理工程现场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山西省定期通报全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展情况,并从各有关部门抽调有责任心和有工作经验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每人负责分管一到两个市,定期赴各市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帮助各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将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领导组反映,让领导组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山西省各市也因地制宜推出了许多措施。晋城市在农村地质灾害治理的新村选址规划上,坚持了“四条原则”和“四个结合”。“四条原则”:一是坚持避开灾害易发区,就近、便利、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该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新村占地共需1645.72亩,通过采取避开基本农田,少占耕地的措施,耕地仅占550亩;三是坚持旧村全部复垦的原则。通过置换、复垦,全市新村比旧村少用地1700多亩,增加耕地1300多亩;四是坚持对新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先治理、后建设的原则。“四个结合”:一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与移民并庄相结合;三是与其它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四是坚持与当地经济条件相结合。长治市在农村地质灾害治理中坚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方案科学。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不同的危害程度,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治理实施方案;二是健全制度。该市在借助电视、网络等途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有关政策宣传的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督查、激励、考核机制。并落实工程项目责任制,严把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确保资金。在用好省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及时拨付市、县配套资金,通过企业捐助、收益群众适当分担等措施,筹措更多的社会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四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长效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制,综合运用各种防范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通过一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2007年12月底,山西201个村的地质灾害治理任务已经基本完成,5.1563万户、206258农民在2008年春节前已经受益。

三、对进一步开展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建议

2007年山西农村地质灾害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全省各地进展不一,工程质量高低不一。在今后的两年里如何进一步做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从2007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来看,进展快的市、县,主要领导都靠前指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而进展慢的市、县,虽然客观原因主要是资金紧缺,但当地政府一把手对此项工程认识不到位是重要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此项工作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各地政府年度目标中,责任到人。

二是要因地制宜,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是一件惠民之举,但在2007年的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出现了政府部门辛辛苦苦修建的房屋,群众不愿搬迁的事情,这一方面是灾区群众有很深的故土思想,但另一方面也与当地政府宣传力度不大,没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新房修建工程有关。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说到底是为群众安居乐业服务,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各级政府一定要在修建新房时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让广大灾区群众积极参与,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政府掏钱办事、群众不买账的现象。

三是集中使用涉农资金。在2007年的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基层大多数群众反映补助资金不足,加之水泥、钢材、砖、瓦价格上涨,希望加大补助力度。为此,建议在今后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时,要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的有关费用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同时,可捆绑使用涉农资金,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移民并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生态退耕、小流域治理等工程统筹考虑,合并实施。这样可以集中涉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让更多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

四是加强科研,减少农村地质灾害。山西省是个煤炭大省,煤炭采掘业今后一段时间内仍是我省的主要产业之一,这就意味着我省因采矿而造成的地质灾害还将进一步扩大。为此,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拒绝那种只求发展而不爱环境的发展之路。省政府应大力推广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的成功技术,同时,组织各采矿企业、各科研单位以及各部门,进一步研究科学采矿法,尽最大的可能减少因采矿而造成的地质灾害。

(作者单位:山西省煤炭地质勘察研究院 山西太原 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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