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峰陆卫马慧娟张东海

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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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三个不同的侧重点展开总结,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寻找一个科学的、系统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法和分析理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传承与产业化开发寻求理论与实践的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传承 发展

人们在重视物质性的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同时,也逐渐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日益严重的挑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出现盲目性、片面性等现象,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进一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以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寻求理论与实践支持。

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实践层面的问题不断浮出水面,归纳起来大致集中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关系问题;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产权问题;三是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开发过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问题;四是关于非遗保护办法的探讨。

1.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关系问题。对于那些具有传承价值需要保护性传承的项目,既需要抢救性保护,也要注重在传承中保护,这时,抢救和传承都属于保护;对于不需要传承的项目,需要的是留存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不能传承和进入主流层面加以利用,例如,涉及迷信与恶俗的事物等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知识产权,是一个复杂但又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中,由政府出面使用纳税人和公共资源立项加以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公益性使用(如科学研究),如果传承人不配合、漫天要价,诸如此类,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3.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一个共性较强的关键理论问题。客观而言,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一直缺乏深入研究的薄弱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独立地存在,必须依附于某个特定的载体才能传承与发展。虽然市场可以充当这个载体,但由于保护工程投入巨大,而且经济产出甚微,因此为数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靠政府投入将难以为继。所以,那些潜在的较好的经济价值、市场化可能性较高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走自我图强、自我发展的产业化道路。于是,如何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关系的问题便成了这项工作的关键点,一个不容忽略的重要理论问题。

4.关于非遗保护办法的探讨,是在非遗消失和濒危的现状下提出,学术界对于保护办法的观点并不一致。2003年党中央要求文化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的保护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传统手工艺都面临着传承与发展的问题,尤其面临着技艺传承后继无人的问题。一方面原因在于某些技艺者缺乏资金保障,对于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有心无力;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现代文化与生活方式的冲击,使得技艺者收徒困难或是子女不愿从事传统技艺。社会公众对于非遗传承的必要性认识已经毋庸置疑,但如何传承?传承的方法、路径是什么?一直是有待彻底破解的两大难题。对于如何传承的问题,普遍认为其实现形式大体有两种:自然性传承和社会干预性传承;对于传承的方法路径问题,理论与实践方面已经有了较为完备的总结。

1.自然性传承是指在无社会性干预性力量前提下,完全依赖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就是靠这种方式延续至今的,最为典型的方式就是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有些地方,这种传承方式已然演变为民间生活的基本形态而传承久远,如民歌的传唱等。这种传承方式也有其缺点,即常常会因社会、经济、文化以及个体的变迁而受到极大的制约。

2.社会干预性传承主要指通过立法机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等各种行为干预下的传承。这种传承方式有其优点:有利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非遗保护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非遗保护意识,激发公众对于非遗的普遍尊重。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方法路径到目前为止依然存有各种争论:是恢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生态,还是鼓励改革与创新、与时俱进?但事实情况是,任何一种非遗都是活态的,意味着必然要发生变化,任何企图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凝固在某一特定时间状态里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应“与时俱进”,应采用动态传承与静态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在做好静态保护的同时,更多地开展动态传承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传承的关键是传承人,例如确认传承人,改善传承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传承人的社会经济地位,从而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原生状态下得到传播。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单纯的记录、保存或者隔离的做法都不能起到非常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实实在在的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才是保护和传承的目的。只有通过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市场化、规模化运营以满足人们的文化精神消费需求,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存活的根基。保护和传承不能成为非遗存在的目的,只有形成产业,产生强大的经济效益,对人民群众有好处,才能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扬光大,达到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

表1 :几种常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发展模式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文化资源的开发还远远不够,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很多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如民间手工业、民间戏曲、民间活动和传统节日等。就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现状来看,主要集中于博物馆业、旅游业、艺术业以及出版行业。

非遗产业化的过程,经常会受到投资环境、人力资源、投资渠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建立相应的准入制度及有效的监督机制尤其重要。在产业化前期,应对资源进行立项研究,其次是突出特色,较之外在的具象或形式,特色应体现深刻的人文内涵,这才是“特”之所在。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对策

近年来,国家对所有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如给予生活补贴,改善传承人的工作生活条件,对传承人授徒传艺给予扶持等。但是,这些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非遗的保护、传承问题。将某些私相授受、零散学习的民间技艺,转变为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模式,从而达到资源整合,产生利润。在产业化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巨大的潜在经济价值,也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产业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市场化的运作;规模经济;以盈利为目的。

1.充分认知非遗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

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似乎与日俱增。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体系中的根基和源泉,被誉为历史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其蕴藏的巨大魅力,使得非遗项目成为很多地方特色名片。加强宣传、强化意识,从思想认识上强化对非遗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知,以及对发展文化产业重要意义的认知,从而增进人们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激发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爱和保护是当务之急。

2.发挥文化产业集群效应。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在合适的地区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以发挥文化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文化园区作为生产、展示和交易文化艺术产品和提供文化艺术服务的特定区域,不仅可以作为一个宣传窗口,也可以成为一个定点销售区域。可以通过文化产业园区,进一步宣传与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3.发挥市场机制在非遗开发中的作用。

正是由于市场的缺乏,能否有效保护和传承下去一直是非遗工作的重要问题。其实,最好的保护与传承方式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产业化运营,使其走向市场,让尽可能多的人去了解和熟悉。应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回馈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部分收入回馈于民,如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文体艺术设施的建设、文娱活动的开展等等。“造血”比“输血”更能强壮筋骨,但在市场不及的地方,政府应给予适当支持,建立起有效的资助或市场推广平台,让传统文化有传承和发展的基础。

结语

近些年来,关于“非遗”的讨论和研究十分活跃,在基础理论层面,对其概念、特征的认识以及对其保护的目的、机制、方法的探讨渐趋深入。但在实践操作层面,并未出现更多的创新,而通过产业化的运作手段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环境下传承与传播的市场空间,不失为一种创举。寻求从战略高度探索保护与开发合一的发展模式意义重大,应借市场化的力量扩大规模与集聚资金,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项目资助: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以苏绣为例”,项目编号:20131398401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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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纪毅)(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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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914(2014)07-031-03

1.经济学博士,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旅游系教师,研究方向:饭店企业管理、旅游经济学江苏苏州215000;2.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江苏昆山2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