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强

民办高校人事管理研究初探
——由一例劳动仲裁引发的思考

●马洪强

文章通过事实案例分析民办高校管理中的不足,初步探讨如何完善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民办高校人事管理。

民办高校 劳动仲裁 人事管理

某民办院校年轻教师,因其所在专业调整,该教师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再续聘;该民办院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该教师做出经济补偿,该教师对补偿金额提出异议。异议部分为该教师在劳动关系终止前一年间参加教委组织的产学研践习获得的经费是否要作为补偿金基数的一部分,为此该教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仲裁裁决驳回该教师的仲裁诉求。无论仲裁结果如何,此案例反映了民办高校管理中的纰漏。

关于由项目、科研等经费引起的劳动仲裁鲜有判例出现,这也促使高校人事管理对科研管理工作的严谨性提高要求。该实例也反映了民办高校某些管理方面的欠缺与不足,也对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提高要求。

一、民办高校人事管理的不足

1.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方向不明确。民办高校发展时间不长,单位性质既不同于事业单位又和企业单位却别明显,因此政府导向政策少。虽然民办高校和事业单位公办高校特征相似,但是人事管理方面区别明显;另一方面人事管理政策虽多数参照事业单位,但主管政府部门对民办高校按企业管理,造成民办高校人事管理政策参照企业模式,民办高校运转模式照搬事业单位。现阶段民办高校管理方式还没有完全适合民办高校自身特征的相应管理模式。

2.民办高校人事管理方式不足。民办高校人事工作管理方式基本上是照搬事业单位管理模式,这是由特定的环境所决定。多数民办高校和事业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么多数民办高校创建者本身就是事业单位的高级知识分子,要么同时民办高校的中高层管理者来源于事业单位。这样的管理环境自然而然将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潜移默化地运用到民办高校管理中,造成管理过程中行政化,没有体现民办高校的特色,没能发挥民办高校的优势,逐渐背离民办高校发展的初衷。

3.民办高校人事调解机制表面化、宣传不到位。调解机制是矛盾缓和的调节剂,是纠纷处理的润滑剂,调解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民办高校的调解机制表面化,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有甚者,由于宣传不到位导致教职员工不知道调解机制的存在,造成矛盾不能及时化解,越积越大。

二、民办高校科研经费与人事管理意义上的工资性收入相混淆

就本案例中,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所实施的项目计划,其经费来源于教委专项经费,学校只是代为管理、代为发放,但教师的潜意识认为该经费是学校发放的就是学校的,中间的误会显然不是个人原因,这中间凸显了该方面制度性误解:(1)管理者对项目经费和工资性收入没有做过多说明,教职工往往对两者混为一谈。(2)由于税务部门在纳税方面的审计要求,让民办高校又不得不把项目经费和工资性收入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造成项目经费和工资性收入混杂在一起发放,这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政策协调不一致而造成的。(3)民办高校项目管理办法照搬事业单位,忽视了民办高校的自身特点。

三、民办高校要完善关于项目经费的人事制度建设

对于科研项目在管理制度上要统筹制定,要摈弃部门主义,确立统一管理机制。

首先,在管理制度上要明确管理职责。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人事管理的任务之一。因此科研项目申请程序确保在公平、公开、平等、自愿原则下进行,并且申请人要详细阅读项目申请通知,签收项目通知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在获得审批后按时开展科研项目、接受管理部门组织的中期项目检查、按时结题。在经费管理办法中特别要以合同的方式约定好项目经费来源及发放方式,若遇到合同到期不续聘等情况的处理办法,解释清楚项目经费来源和经费发放方式,以免造成误解,引起纠纷。

其次,在管理过程中要及时跟进。管理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各项项目记录,包括课题可行性报告、经费报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经费发放签收单。只有做好各项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才能保障各方权益。

最后,要对各项非常规事项做足预案。由于民办高校的特点,参加科研项目的教职工有可能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遇到合同到期不续签等因素,造成管理过程的非常规事件,要在管理办法中做好预案,避免造成项目损失。这就需要各个管理部门的信息及时共享反馈,因此要杜绝部门主义、本位主义。

四、民办高校人事管理要有创新思维

目前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的年轻化、教师诉求的公开、公平、公正化,以及人性化管理、教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等都是民办高校管理对象的突出特点。因此,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转变管理作风和管理模式,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民办高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

五、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优化

首先要定规立据,促使民办高校人事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新问题不时出现,对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后,要及时应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依规办事。其次要上通下达,建立民办高校交流沟通渠道。设立管理反馈系统,使一线教职工有反应问题的便捷渠道,使教职工能及时反应管理问题,及时改进,优化管理。再次要统筹管理,建立民办高校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反馈机制。职能部门间的有效反馈也是提要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职能部门相互沟通协调能发现管理上的不足,能确立管理工作的各项需求,有效的沟通能事半功倍。最后要建立平台,开发完善的民办高校信息管理系统。现代信息技术作为管理工作的支撑平台,能提高管理效率,一个科学、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是优化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总而言之,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有自己的特点、也存在不足,优化民办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为民办高校事业服务将是民办高校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高慧鸽.我国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

[2]黄向敏,李佳孝,朱永.民办高校教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

[3]何斌,吴晓萍.高校教师管理纠纷司法审查的判例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

(作者单位: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 201620)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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