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社会经济发展的纵向角度来看,社会和经济结构变革必然会引起城镇化发展变革,而多样的地域类型又丰富了城镇化空间类型。正确区别地域空间差异,因地制宜找出适合各地城镇化发展的模式,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城镇化发展对优化城乡结构、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有鉴于此,文章立足于人口科学、城市地理学和区域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运用数理统计、相关分析、比较研究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研究方法,采用SPSS和GIS等研究手段,围绕山西省人口城镇化的时间演进过程和山西省人口城镇化的空间差异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根据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地域空间差异及其显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山西城镇化发展优化的对策建议,为山西省加速城镇化进程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政策支持。

关键词:城镇化 空间差异 相关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54-04

一、山西省人口城镇化的时间演进

1.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发展。伴随着社会和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以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为起始点,山西省城乡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全省地级市数量由4个增加到11个,县级市数量虽然略有上下浮动,但是近年来县级市数量稳定在11个。城镇人口总数由1978年的464.85万人发展到2014年的1962.32万人,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9.18%上升到2014年的53.79%,城镇化率提高了34.61个百分点。从发展历程来看,山西省城镇化发展大致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1990年以前城镇化处于稳步发展时期起,1990—1997年山西省城镇化基本处于缓慢发展阶段,1997年之后,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明显提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图1)。

2.山西省城镇人口布局的时空变化。比较2001、2014年山西省各县、市区的城镇化分布图可以清晰地看出,山西省各城市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为显着,但在整体水平上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在整体上呈现出“中部地区城镇人口密集,东西两山城镇人口稀疏”的总体特征,有鉴于此,本文以城镇人口所形成的三大纵裂带为基础来进行城镇化的探讨,这三大纵裂带为中部盆地地区、东部太行山区、西部吕梁山及黄土丘陵沟壑区。

(1)中部盆地地区。中部盆地地区是指同蒲铁路沿线的串珠状盆地地区,自北向南依次为大同、忻州、太原、临汾、运城五大盆地,区内地形平坦,水源较为充足,交通便利,向为山西经济发展的重心区,该区内共有46个县级行政区,即:大同城区、大同矿区、新荣区、南郊区、大同县、怀仁、应县、山阴、朔城区、原平、忻府区、定襄、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榆次、太谷、汾阳、孝义、文水、祁县、平遥、介休、灵石、霍州、洪洞、尧都区、襄汾、侯马、曲沃、翼城、新绛、闻喜、夏县、盐湖区、稷山、河津、临猗、芮城、绛县、万荣、永济等县区。该区总面积478027.7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3.3%,人口1206.64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61.12%。

由于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该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提高显着,大多数的县级行政区的城镇化水平增长率超过80%,更有多数县市的城镇化水平成倍增长,如大同市南郊区、襄汾、翼城、闻喜、万荣、芮城等县市,增长比重均超过100%,尤其是在2001年城镇化水平在20%以下的绝大多数城市,在2014年城镇化水平档次都有所提高,城镇化水平小于20%的城市个数减少了14个,其他城镇化水平界限之内的城市个数也都有所提高,40%~60%的县域城市个数由2001的8个,提高到了2014年的15个。值得说明的是,由于外来人口的涌入,致使太原市各区的城镇化水平下降,因此,在今后的城镇化建设中,要着重解决市民化问题(表1)。

(2)东部太行山区。太行山雄踞于山西省东部,北起北拒马河谷地,南至山西、河南接壤的沁河平原。山势北高南低,大部分海拔在1200米以上。区内共有42个县级行政区,即:天镇、广灵、灵丘、浑源、阳高、繁峙、代县、五台、盂县、阳泉城区、阳泉矿区、阳泉郊区、平定、寿阳、昔阳、和顺、榆社、左权、武乡、沁县、沁源、襄垣、黎城、屯留、古县、浮山、安泽、潞城、长治城区、长治郊区、平顺、壶关、长子县、长治县、沁水、阳城、垣曲、平陆、高平、泽州、晋城城区、陵川等,总面积51114.07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4.12%,人口523.94万人,占全省人口的26.70%。

该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从2001年到2014年增长势头不亚于中部盆地地区,增长幅度超过100%的城市有20个,尤其是天镇、广灵、灵丘、盂县、屯留、浮山、壶关、长治县,这些地区的城镇化增长率均超过200%,其中,灵丘两地的城镇化水平从2001年至2014年翻了将近四倍。该地区的多数县市城镇化水平仍集中于中低档,较2001年相比,2014年该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明显好转,城镇化水平在40%—60%区间的县域城市个数增加了10个,20%~40%区间的县域城市个数增加了9个,小于20%城镇化水平的县域城市个数减少了22个,城镇化水平显着提高(表2)。

(3)西部吕梁山及黄土丘陵沟壑区。吕梁山是黄土高原的东界,其西部为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晋西黄土丘陵沟壑区,区内地形崎岖,沟壑纵横,降水稀少,十年九旱,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共有31个县级行政区,即:左云、右玉、平鲁、偏关、保德、神池、河曲、五寨、岢岚、宁武、静乐、岚县、兴县、临县、方山、娄烦、古交、阳曲、交城、离石、柳林、中阳、石楼、交口、汾西、隰县、永和、大宁、蒲县、吉县、乡宁等县区,5783.02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2.59%,人口239.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18%。

该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城镇化水平差距显着,不存在城镇化水平较为显着的城市,但较2001年相比,城镇化水平增长幅度较为显着,其中,保德、神池、五寨、静乐、岚县、兴县、临县、方山、娄烦、交城、中阳、石楼、汾西、隰县、吉县、乡宁,城镇化水平增长率均超过100%,其中,中阳县较2001年相比,城镇化水平翻了6倍,吉县翻了5倍,城镇化水平提高显着,小于20%城镇化水平的县域城市个数减少了14个,存在于40%~60%城镇化水平区间之内的县域城市个数增加了11个,60%~80%城镇化水平区间之内的县域城市个数,由原来的空白增加到了2个(古交、中阳),离石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81.86%,其他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则有待提高(表3)。

综上所述,自2001年至2014年,山西省绝大多数的城镇化水平都有所提高,但城镇化水平仍集中于中低档次(20%~60%),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山西省的城镇人口集中于中部地区,形成“中间厚,两边薄”的城镇化发展现状,“边缘化”显着,在今后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边缘地区的城镇化问题,以此才能在整体上提高山西省的城镇化发展水平。

二、山西省人口城镇化的空间差异

1.城市化地区差异显着。2014年,山西省的城镇人口增加到1962.32万人。从地级市的情况来看,2014年城镇化率排在前三位的是太原市、阳泉市和大同市,城镇化率分别为84.25%、64.95%、60.04%;后三位分别是吕梁市占44.67%,忻州市占44.66%,运城市占44.45%(图2)。但从各个地级市的城镇人口占全省城镇人口的比重来看,阳泉市的城镇化率排在全省的前三位,但阳泉市的城镇人口数只占全省城镇人口数的4.61%,朔州市的城镇化率为52.15%,但朔州市的城镇人口数只占全省城镇人口数的4.66%,相反,运城市的城镇化率为全省最低,但运城市的城镇人口数占全省城镇人口数的11.89%(图3)。

由于不同区域间受地理环境、历史条件、自然资源、经济基础、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山西省各地区城镇化水平发展极不平衡,在行政区域上表现为中部、东部和北部高,东南部次之,南部和西部低的特点。2014年位于中部的太原市和阳泉市,城镇化率分别为84.25%和64.95%;北部的大同市和朔州市,城镇化率分别为60.04%和52.15%;东南部的长治市和晋城市,城镇化率分别为48.46%和56.49%;南部的运城市和西部的吕梁市,城镇化率分别为44.45%和44.67%(图4)。

从表8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位于太原市境内的古交市高于其他县级市,甚至高于其他地级市,城镇人口比重为73.56%,地级市当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长治的城镇人口比重低于50.00%,而县级市则只有汾阳较低。主要是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镇化发展基本处于一种平面扩张的发展状态,城镇人口增长主要来自于新的小城市与建制镇设置,而高等级的城镇人口增长相对缓慢。

2.城镇体系规模等级齐全,但中等城镇数量少、规模小。山西省城镇体系规模等级齐全,规模层次相对完善,城市数量呈金字塔型分布,而城镇人口呈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以2014年县级市以上行政单元的城镇人口计算,全省Ⅰ级(≥200万人)、Ⅱ级(100~200万人)、Ⅲ级(50~100万人)、Ⅳ级(20~50万人)、Ⅴ级(≤20万人)共五个规模级别的城镇,数量结构为4∶5∶2∶6∶5,人口规模比例为29.97∶109.77∶14.94∶6.80∶13.46。

1978年,全省共设4个地级市和3个县级市,随后历经变化,现辖太原、大同、朔州、阳泉、长治、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晋城11个地级市,共85个县,以及古交、潞城、高平、介休、永济、河津、原平、侯马、霍州、孝义、汾阳11个县级市,23个市辖区(表4)。

按照国家城市建制标准,人口数大于200万的特大城市有太原、大同、运城、临汾四个地级市,占全省城镇数目的18.18%,人口比重为51.34%,人口数介于100万到200万的大城市有5个,占全省城镇数目的22.72%,人口比重为39.39%,人口数介于50万到100万的中等城市有2个,占全省城镇数目的9.09%,人口比重为9.27%,人口数低于50万的小城市占全省城镇数目的22.72%,而人口比重仅为4.05%。

从不同规模等级城市的人口变化情况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加。以11个地级市为例,城市人口增加幅度分别为:太原1.72%,大同1.85%,阳泉0.77%,长治2.16%,晋城6.12%,朔州7.89%,晋中2.50%,忻州3.80%,临汾4.25%,运城5.29%,吕梁5.53%。从11个地级市的增加幅度可以看出,山西省的城市人口数量在大幅度的增加(表5)。结合当前城市建制标准,假定历年都是22个城镇,忽略原始区划可以发现:特大城市数量增加了4个,为太原、大同、运城、临汾四个地级市;大城市数目不断增加,由1978年的1个增加到2014年的9个,城镇人口比重也从24.6%增加到90.73%;中等城市增长缓慢,1978年以来仅增长1个,但城镇人口比重却从1978年的13.5%下降到2010年的9.27%,平均每年下降0.13个百分点;小城市无论城市数量,还是在城市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均有大幅度增长,其地位不断提高(表6)。

3.中心城市首位度偏低,城镇化发展结构失衡。太原作为山西的省会,要率先发展,就需要实施首位度提升战略,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当前,太原的城市功能相当部分只限于为本城市服务,与国家规划的太原都市圈中心城市的要求相差甚远。要适应现代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要求,有很多工作要做。在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功能分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金融信息、商贸流通、科技研发、产业创新、知识进步、文化服务和健康服务等功能和宜居水平方面,还未形成超越自然地理范畴,在太原都市圈及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并未体现出应有的资源、产业、科技、金融、人才、交通、商贸、信息等多层面的引领带动效应。与众多资源型老工业城市类似,当前太原面临很多困难,如土地等自然资源约束,生态环境压力居高不下,城市基础设施落后,老城区、城中村及矿区居民住房改造任务艰巨,创新型人才短缺等问题。另外,太原的投资吸引力居中部地区各省会城市末位,也是影响城市功能提升的重要因素。

三、推进山西城镇化优化发展的基本对策

1.率先发展太原都市圈。根据《山西主体功能区规划》、《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一核三圈三群规划》,太原都市区作为“一核三圈三群”中的“核”,处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不论是城市的发展速度,还是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山西省内都是位居首位。强化太原省域中心地位,支持太原都市区率先发展,加强太原都市区与阳泉、忻州、吕梁以及孝汾平介灵组群的联系,提高四个城镇族群的辐射带动能力,全力打造太原都市圈,有利于充分发挥太原都市圈的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通过太原城市圈的发展,带动区域产业的结构与布局优化,促进现代的物流业和服务业向好向快发展;充分发挥周边旅游资源优势,完善旅游业的服务体系;最终通过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城镇建设的一体化,资源要素的一体化,实现太原都市圈的率先发展,形成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带动和引领意义的城市圈样板。

2.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能力和集聚效应,进一步加速以晋北、晋南、晋东南三大城镇群为支撑,11个地级市为核心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围绕以大运线和北同蒲线为轴,以大同、朔州为中心的的晋北城镇群;以大运、同蒲线为轴,以临汾、侯马、运城为核心的晋南城镇群;以太焦综合通道为轴,以长治、晋城为核心的晋东南城镇群开展建设,加快推进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城镇群发展,从而借助城镇群的快速发展带动城市圈核心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在城镇群建设过程中,合理统筹城市基本功能,积极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努力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使中心城市真正的成为带动整个市域发展和城镇群构建的核心。同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先导效应、组织效应和集聚效应,不断提高整个区域的城镇化水平,形成具有山西省特色的区域城市联动发展格局,从而全面提升山西省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益。

3.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大县城”战略就是把县级市或者县城作为完善城镇体系的重要切入点,逐步引导优势资源和产业要素形成聚集效应,最终实现优化提升县域城市化水平和发展环境的目的。首先,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处理好煤矿沉陷区的治理、工矿棚户区的改造以及新建煤矿的生活区的安置落实工作,加快新区建设和旧区整合,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大县城。其次,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着重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水平,大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的吸引力和聚集力,从而带动县域经济快速的发展。最后,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要实现县城建设与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区急剧,扩大产业和人口的规模;要加强县城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城的功能,提高县城对人口和生产要素的吸引力;逐步增强县城的一二三产协调发展,城镇建设人口增长协调发展,县城经济辐射能力显着提高的县域发展增长极。

4.大力推进“百镇建设工程”。重点在城市圈、城镇群、中心城市周边打造一批有产业、有人口、成本低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心小镇,围绕增强各个小城镇自身发展能力的核心要素,着力构建一批工矿型小、特色旅游型、物流交通性、休闲商贸型、“三农”服务型小镇,,按照市政标准新建或者改造镇区基础设施,完善镇区基础服务功能,同时加强镇区第三产业服务功能,满足周边群众的发展需求,结合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统筹发展,逐步使其成为农村地区发展的核心,从而推进“百镇建设工程”。另外,加快资源型工矿区的转型发展,探索“以矿建镇”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形成以生态优化、环境修复为重点,以资源整治、产业升级为目标,产业转型带动城镇发展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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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研究院 山西太原 030002;张兴毅,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研究院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能源经济)(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