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杰

摘 要:文章从华中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践入手,总结学校近几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加强宣传、理顺机制、搭建平台、强化管理,并就师范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 师范院校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6.42;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1)04-175-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近几年,华中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华师”)发挥学科优势,注重人才培养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科技创新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主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华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做法

(一)转变观念,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作为师范大学,文理见长,长期以来,部分科技人员存在“重基础,轻应用”的传统观念,对科技成果转化持“无所谓”的态度,产出的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往往只停留在实验室样品或理论性的论文、论着的层次,侧重于技术方案的分析与评价。由于不涉及工程和工艺方面的论证,这些科技成果的实用性、成熟性水平很低,同时教师团队也缺乏寻求企业合作转化的积极性。针对现实,一方面学校领导专门召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专门成立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由科研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另设专人专岗负责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报纸、橱窗、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在广大教师中营造科技成果转化的氛围,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出台文件,理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健康发展的机制

1.完善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2012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案)、《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法规文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也相继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华中师范大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华中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细则》等系列文件,文件中规定了职务科技成果的登记、使用、处置的管理规范及办事流程;明确了利益分配机制,保障了学校和科研人员利益。同时引导专业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探索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等等。这些措施鼓励和促进学校科技人员研究开发应用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建立项目培育机制。成果转化工作要持续发展,必须有好的项目作为支撑。为培育转化源头项目,华师每年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拿出部分经费对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应用开发项目进行投入,促使其完善研究基础并尽快成熟,达到市场需要的工艺或者产品标准。

(三)主动服务,建设成果转化工作保障平台

1.联络科技对接平台。充分利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学校教师团队提供精准服务。一方面与国家、省、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固定合作关系,在科惠网、科易网等网络平台发布学校可转化项目,积极组织教师团队参加地方科技局、高新企业主导的科技成果对接会,努力将老师的成果推向市场。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整理企业信息,定期发布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团队与企业面对面地沟通,倒逼老师科学研究与市场接轨,有的放矢地开展研发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2.搭建科技管理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借助信息化服务措施,汇集、展示学校应用科技成果及科技服务专家团队,改变从前简单的纸质《应用科技成果汇编》的方式,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交易信息服务、校企对接服务、法律事务服务等有机结合的“一站式服务窗口”与信息化平台,为学校科技成果项目的有效落地及校外相关企业技术难题的攻关提供全流程服务。

3.建设项目服务平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高度重视成果转化的保障工作,统筹建设科技处管理平台,注重转化项目的服务,做好校企关系协调,主动帮助学校科技人员申请免税和各种后补助,不定期地对学校重点转化项目走访,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困难问题,努力推动转化项目顺利推进。

(四)强化管理,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益

1.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为充实和加强管理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在转化中心配备了外聘管理人员。另外,学校定期组织科技管理人员进行转化管理知识培训,逐步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业务精通的管理队伍。

2.加强转化合同管理。合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依据,学校高度重视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签订审核程序中严格执行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办法,一般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尤其在经费、设备、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的合同条款约定,力求最大程度上规避合同风险。同时严格规范合同签署管理流程,有效保证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华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以来,华师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得到较大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势头良好

学校与企业合作签约数量和金额有较大的增加,每年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协议超过200项,协议金额4000余万元,2014—2018年技术转让和许可金额达到6000万元。

(二)应用技术和产业孵化成果丰硕

近几年,学校获得一批应用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如磷化工中心侯炎学老师研发的“溶剂萃取净化中低品位磷矿生产的湿法磷酸的方法”和“一种快速去除湿法磷酸中固体物及氟的方法”两个专利技术,通过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延伸,其成果通过许可转让多家企业,转让经费3200万元,团队以技术股权入股成立华大灵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每年产值近2000万元,利润500余万元。信息技术学院赵刚教授团队发明的“数字化全空间智能监控平台”,广泛应用于广场、机场、城市交通等领域,2012年以“数字化全空间智能监控系统及方法”专利技术入股北京天睿空间科技股份公司开展成果转化,天睿公司以上述专利为基础,和技术团队又研发出多项核心技术产品,目前,公司已经成为视频信息化应用行业的领跑者,2016年4月6日,“天睿空间”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专利只有转化成现实成果,才能体现其价值。化学学院杨光富教授以美国发明专利Synthesis And Herbicidal ActivityOf1-(2-substituted Benzo [d]thiazol-5-yl) -1h-1,2,4-triazol-5 (4h)-One Derivatives(US7666890)和中国发明专利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水乳剂及其低能乳化制备方法(CN101379967)等四项专利技术入股、持有公司25%股份的形式与湖北润增绿色植保有限公司开展了绿色农药及其应用技术相关科技成果的深入转化,通过“高效、经济、低毒、环境生态友好”的绿色农药的推广应用,已在1000亩的核心示范区内建成适用于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的绿色植保体系。核心区内,水稻以及玉米平均增产30%,农药使用量减少50%,减少农药的漂移量达到70%,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较使用常规农药减少90%,且全部符合国家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目前相关技术已在近万亩的扩大示范区内展开田间应用推广,预计将增加近2000万元的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样显着。

(三)科研平台和科技项目得到提升

师范院校的特色就是教师教育,华师在教育信息化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先后培养了一批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方面的优秀人才,产出了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技术,获得湖北省、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立项,建设了一批平台,如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教育部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教育大数据实验室等。这些平台承担了国家教育云建设与规模化应用实践示范项目,促成了教育硬件制造产业、教育信息软件产业和教育信息服务产业等教育信息化产业链的完善。平台研发的以双电子白板为核心的云端一体化的多模式课堂教学环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创建了教育部基础教育“未来教室”装备中心实践示范区,带动了教育装备产业发展,在湖北、江苏、广东等22个省(区)签约共建了30余个实验区,建设云端一体化“未来教室”3000余间。

三、师范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华师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其他师范院校一样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受传统思想观念和学术观念的影响,不少领导和教师认为师范院校的科研应该侧重于基础理论研究;二是教师队伍中从事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比例偏低,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现象;三是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也不完善,特别在职称评定、评价考核方面基本与成果转化脱钩;四是科技成果缺乏特色和市场导向,成果转化的渠道不够通畅。因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

(一)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成果转化队伍建设

我国高等教育的四大功能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四者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人才培养是核心,科学研究是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提条件,人才培养是服务社会、传承和创新文化的直接表现。人才培养要通过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有效的途径,因此,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成果转化工作放在和教学、科研同等重要的位置,并纳入议事日程,大力加强应用科研团队和成果转化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学校师生运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创新创业。

(二)实行专利培育申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

根据师范院校的特点适时启动《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对知识产权权属认定、申请保护、转化流程、分配机制、奖励办法实现全方位管理,开发基于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科研项目选题、立项、实施、结题和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探索专利申请前评估,引进专利代理机构实行“菜单式”专利申请代理服务,重点围绕学校优势学科,开展高价值科研成果梳理工作,遴选培育有转化前景和较高的市场关注度、能够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革新的高价值技术,同时充分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提升成果申报质量,对入选培育计划的技术领域或科研成果给予科研经费、宣传推广、中试孵化等方面的支持。

(三)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是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条件之一,科研考核和评价指标体系是高校改革的“牛鼻子”,要把不断优化科研考核体系和完善科研工作激励机制作为工作抓手,全方位地进行顶层设计: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改革高校科研评价体制,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另一方面,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情况纳入“双一流”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高校教师考评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并且要求对成果转化工作和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各高校要根据实际出台一些政策,鼓励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是进一步实施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优化科研目标考核体系,不唯论文,强调论文与成果应用并重,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将横向科研活动视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其成果可折算成科研教学工作量;二是完善科研奖励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运用经济杠杆,鼓励推动教师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找市场、促转化,让科研论文真正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三是师范院校还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通过鉴别和审查,对科技成果项目进行抉择和淘汰,对市场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有重点地资助和扶持。

(四)用教育信息化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线,打造适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智能教育

转变观念,引导学校科技人员多走出去,主动提高科研成果的市场适应性,倡导与企业共同参与研发;帮助从事成果转化的教师团队搭建与政府、产业联盟、企业的合作渠道,共同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更多的校企合作平台。师范院校要分析自己的学科和资源优势,积极鼓励教师加强对教育科学的研究工作,在科研立项方面应加强对教师选题的引导,力争使教师的科学研究立足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用“互联网+”、教育信息化构筑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主线,将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师教育的课程、教学、实践等不同环节中,解决高校及中小学一线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将信息技术、学习科学、认知神经科学等整合起来,运用到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综合实践中,构建人工智能与教师治理、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师范生实习实践、教师研修高度融合的教师教育体系。

四、结语

师范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通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改变观念、深化改革、寻求特色、不断创新,努力克服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各种障碍,逐步形成一条适合中国师范院校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道路。

[基金项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KJ0205201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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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武汉 430079)

(责编: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