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荣

摘 要:在多维复合型风险不断激增的时代背景下,探寻新的视角和机制是提升公共危机治理水平的核心诉求。韧性治理蕴含着独有的适应、抵御、复原特质,为公共危机治理提供了新视角,也为实现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路径。多元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是韧性治理的重要构件,因而,韧性治理与协同治理存在多重的内在契合点,二者互构融合形成的新机制也成为公共危机治理的新选择。为此,通过构建主体框架、信任重塑协同、互动增量韧性三个阶段建构韧性—协同的危机治理新机制,不仅能够实现公共危机的可持续治理,还能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公共危机 韧性治理 危机协同治理 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F061.3;DF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9-023-03

引言

本世纪以来众多突发危机事件以极快的速度、极大的蔓延范围和极深的影响突破地域限制波及全球,全球风险社会不期而至[1]。突发危机事件的发展态势也从单一型逐渐转向复合型,地域间的突发危机事件由于传媒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发展扩散,也会逐步发展为全球性危机事件。公共危机凸显出系统性和风险延续性等新特性和新趋势,使得依靠单一治理主体解决危机的可行性下降,跨区域多主体的协同合作成为危机治理的新范式[2],但通过我国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实践效果来看,多元协同的危机治理依然存在着府际权责不明确、政社不协同、政民的信息不对称等困境。应对新的挑战,就要从新视角出发,构建多元协同新思路。韧性治理是一种具有适应性和恢复性的可持续治理方式,韧性的社会治理协同体系能更好地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爆发,更好地消化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更好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基于此,本文认为基于韧性治理下的公共危机协同治理是公共危机治理的新思路,以韧性治理补足协同治理困境,以协同治理推动韧性治理的主体框架构建。

一、风险社会下韧性治理的内涵及理论

(一)风险社会下韧性治理的内涵

“韧”意为受外力作用虽变形但不易折断,是指物体具有较好的抵抗力和恢复力,在物理学中,韧性越好,发生断裂的可能越小。上世纪70年代,生态学家霍林(Holling C S)(1973)在其撰写的《生态系统的韧性与稳定性》一文中将韧性概念引入生态学领域,并指出韧性是衡量生态系统吸收变化和决定持久程度的能力[11]。韧性这一概念在社会治理研究中被引入是由于全球性复合型风险的发展态势使得先前的危机治理机制不再适用,而韧性本身包含的复原性和抵抗性两大特性与当前公共危机治理的需求存在内在耦合性[3]。当前危机治理的重点是由脆弱性转向韧性,韧性治理不仅可以快速指导应对危机,承受外界干扰,还可以引导人们吸收变化,吸取外界打击转化为内在动力,实现系统的持久发展[4]。

(二)风险社会韧性治理的理论依据

在危机管理领域,韧性理论作为危机治理的对冲性理论,在上世纪末开始被关注并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国外最早的相关研究是用韧性的方式去对冲灾害的脆弱性,但从公共管理或公共危机治理视角研究公共危机的韧性治理主要的研究点是风险社会背景下的韧性治理。美国纽约市在参与了全球100韧性城市项目后又于2019年4月发起了最新版的“一个纽约”计划(OneNYC 2050:Building a strong and Fair City),在2015年初计划的基础上,将各级政府、社会组织、私人部门以及公众等各类危机应对主体协同起来,探索和评估城市未来遇到的挑战,以韧性—协同治理来应对城市危机。

我国对韧性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全球性复合型风险的不期而至、跨区域危机的频频发生,风险社会下的韧性治理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赵方杜、石阳阳(2018)认为社会韧性是社会系统面对外界不确定性或扰动时恢复平衡状态的能力,社会韧性的内在逻辑与经典风险理论的两种风险治理路径具有一定的内在契合性,因此社会韧性理论能够帮助化解“中国式风险社会”的治理困境[5]。赵秋(2021)将韧性治理的概念嵌入市域风险治理为风险与应急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新实现路径[6]。张宇(2022)认为风险社会韧性治理的合作性框架通过“三网合一”的社会动员方式、“四信机制”“两维沟通模式”提升社会面对风险的应对能力与创后恢复能力,维持社会的均衡运行与发展[7]。

二、公共危机背景下韧性治理与多元协同的内在耦合性分析

公共危机背景下韧性治理与协同治理存在内在契合性,两种治理模式的有效融合也是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关键。多元的参与主体是韧性治理和协同治理的力量源泉和成功保障,共同的目标是韧性治理和协同治理的重要动力和行动指南,各自独特的优势具有互补作用。

(一)治理主体契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协同治理机制的构建框架,这与韧性治理要求的多主体合作机制高度契合。多元参与是韧性治理的力量源泉,以增强危机协同治理的多元主体韧性为基础,提升各主体协同治理公共危机的应对力和复原力,使得社会各主体都在韧性治理共同体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充分整合全社会资源,形成危机治理的合力与众力[8]。

(二)目的价值契合

韧性治理与协同治理两大机制在危机管理的短期目标和长期价值上存在内在的契合性:危机治理的短期目标是公共危机发生时的有效应对和发生后的积极恢复。韧性治理的适应性能够在危机发生时保障治理系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危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协同治理通过调动危机应对主体的资源,共同协商处理和消弭公民危机,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减少危机伤害。长期价值上,当前危机治理面临着众多的不确定性和更严峻的挑战,对治理的预判性和灵活的应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危机治理机制融合新治理理论能够对危机治理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战略部署,增强危机管理的可持续性。

(三)机制优势互补

韧性治理与脆弱性治理相较,韧性治理具有前瞻性,能够建立危机应对系统,灵活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激发多元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迅速消除公共危机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快速复原至社会运行正常状态。公共危机背景下的韧性治理依赖于多元主体共建共治,这也是协同治理的核心内涵。危机协同治理机制是由多元主体摒弃差异形成的开放性行动系统以应对突发公共风险,韧性治理与协同治理都强调主体的多元性和行动机制的协作性,但危机协同治理依然存在上下左右不互动的问题,而韧性治理的互动共治式治理逻辑恰恰是对这一点的补充补足。

三、韧性治理下公共危机协同机制的路径综述

(一)以多元主体构建框架

韧性治理下的危机管理主体涵盖了党、政府、社会以及公众媒体等多元参与者,要对其进行整合协调,在多元主体协同推动下,衍生出可持续的长效韧性治理机制。

1.坚持党的领导是协同—韧性危机治理机制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也是协同—韧性机制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领导保障。在党中央的整体性战略布局下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各自优势和交互作用,以合作赋能危机应对,构建公共危机韧性治理共同体。

2.政府的核心主体地位是协同—韧性危机治理机制的运行关键。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核心主体,有效提升跨区域府际协同应对突发危机的效率和效益是当前必须要克服的的重要困境[9]。首先,要建立健全跨区域协同治理的制度规范,强化中央政府的协调监督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其次,要完善危机应急预案、提高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在跨区域危机出现后,能迅速整合相应部门形成协同治理系统,保证各部门既能够单一作战又能综合行动。

3.社会组织参与是协同—韧性危机治理机制的坚实力量。公共危机韧性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应急能力,作为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辅助系统。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参与制度,以制度保障提升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强化社会组织的危机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更具专业性的社会应急救援组织,赋能公共危机韧性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4.公众既是协同—韧性危急治理机制的执行者,又是公共危机的当事者。公众是危机治理中规模最大的群体,要重视公众在韧性危机治理的优势,调动公众危机治理的主观能动性。要建立正向的媒体引导机制和舆论监督制度,规范媒体以保证公众能够在获取真实信息的基础上形成政策认同和政策遵守,助力公共危机韧性治理。

(二)以信任合作重塑协同

1.韧性视域下的协同合作。协同合作是协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协同一致地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韧性视域下的协同合作要求多元主体增量韧性,在应对公共突发危机事件时能依靠主体自有的抵抗性、适应性和复原性,交互作用整合资源,及时有效应对危机,吸纳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各自进行自体的快速修复以达到系统的可持续治理。

2.信任是协同行动的基础。多元主体间的互相信任是构建公共危机韧性治理共同体的逻辑起点,信任是合作行动的基础[10]。建立健全公共危机韧性治理共同体的信任机制,重构政府公信力,完善府际、政社、政民的双向信任关系,形成公共危机韧性治理的内动力。首先要以制度保障为前提,建立健全信任协商保障机制和法律法规,以制度为盾建立互信互商互助的公共危机韧性治理体系。其次培育各主体的信任合作意识以增强公共危机应对的凝聚力和行动力。在日常中应该将信任作为重要培育内容,增强公共危机韧性治理共同体的整体信任度,使得公共危机治理的协同合作更为高效。

(三)以多维互动增量韧性

1.树立政府权威,重构政府公信。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通过对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判断、及时行动和恢复重建,让公众对其认同并以此产生政府公信力。政府应重构政府公信力,重塑政民、政社的信任关系:首先,政府要提升自身决策快速性、行动高效性和组织内固性,增强政府危机管理的权威性,使公众愿意且能够对政府危机管理能力具有信心。其次,信任关系的重塑关键在于信息对称,公众难以在互联网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就会对政府政策产生不信任、抵触甚至是曲解的行为,因此要政府必须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从而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2.调动社会力量,争取资源动员。面对突发危机事件要合理利用社会组织的资源动员能力辅助政府以达到快速应对的正向结果。整合各类社会力量形成公共危机韧性治理共同体的主体框架,构建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厘清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职责,在政府间宣传社会力量优势,建立扶持激励机制并帮助培育社会组织专业危机应对的能力,增强危机韧性治理多元主体的粘性[12]。

3.增强责任意识,激发能动作用。突发危机事件背景下公众既是危机的承受者也是政策执行者,增强公众责任感、提高危机意识,能够促进公众产生政策认同,从而有效遵守执行政策,并在社会的大范围内形成公共危机韧性治理共同体,在系统中发挥自身与社会基层、危机实际紧密联系的优势,及时利用双向沟通机制获取信息和反馈意见,实现良好互动合作增量韧性。

四、总结与展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治理现代化要求,韧性—协同的危机治理机制既是提升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水平的有效模式,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文基于韧性治理视角,分析了突发危机背景下韧性治理与协同治理的内在耦合性,从构建共同体框架、信任重塑协同和多维互动增量韧性三方面阐述了实现韧性—协同危机治理机制的路径选择。从新的视角出发探析两种治理模式的内生优势,找寻契合之处,探索新的高效公共危机治理机制,为我国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本文的治理机制构建路径首先是从社会整体层面探析,但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间都存在不同区域局限性,例如城市和乡村在治理主体的框架构建中多元主体的选择可能存在一些不同需求,因此本文治理机制的实现路径会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其次,韧性治理相关的系统性研究还不够完善成熟,譬如本研究只从韧性理论具备的特点和优势入手,探讨了其对协同治理的互补优势,但韧性治理自身存在的局限性还尚有研究的空间,需要通过后续的研究进一步修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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