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琼 肖诗顺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四川·成都)

一、引言

2007年3月1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中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后,银监会又于2009年7月制定并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3年内再成立1,027家村镇银行。然而,实际进展不尽如人意。截至2010年6月底,时间过去了大半,全国却仅有214家村镇银行正式营业。由以上现象提出的疑问是,如果说垄断和管制造成的进入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金融的薄弱和不足,那么在放松条件与降低门槛之后,为何村镇银行此等新生事物的示范效应、推广效应不明显呢?本文基于以上疑问,引入博弈模型对村镇银行相关利益主体进行分析,得出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文献综述

综合大量文献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学者对村镇银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及其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村镇银行制度方面。相关研究发现:现在村镇银行的发展存在着股本设置欠合理且村镇银行股份制优势难以发挥、配套法规政策不健全、信用环境较差且贷款风险难以控制、金融监管模式缺乏针对性且“严监管”难实现、业务类型有限且存款来源不足等现状。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9年在对我国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的调查后指出:经营成本较高、盈利难度大;资金实力不强、支农作用有限;支付清算渠道不畅通、业务拓展困难等是我国村镇银行现阶段面临的主要困难。学者对村镇银行在建立及发展中还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困难进行了研究也指出吸收存款难、存贷比高,盈利能力有限、经营压力大,抵御风险能力不足的现实困难,在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又有相关学者对村镇银行生存困境进行了原因分析指出:农村金融固有的特征、村镇银行自身创新不够和其他一些原因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原因。发展村镇银行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时期提出的,然而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效果并不是很好。针对村镇银行存在的诸多问题,国内众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推广建议,全面提升农民金融意识和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可以为村镇银行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设立、发展和壮大夯实思想基础和经济基础。

准入制度、经营制度、政策环境、保障环境、信用环境、协调环境是村镇银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许多环境约束因素,进一步也导致了制度功能和制度绩效不能实现最大化。也有学者指出:政策性目标与盈利性目标的矛盾、缺乏规模效应、缺乏抗风险能力、缺乏品牌和信誉是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村镇银行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制度安排。

三、博弈模型分析

(一)模型设定。本文构建了一个博弈的基本框架:首先,博弈的参与人,即相关政府部门、现有银行和农户都是有限理性的,他们都会在给定情形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然后,相关政府部门、现有银行和农户都是风险中立者,意味着各方效用函数的数学特征为EU(x)=UE(x),这表明了期望效用与预期收益下的效用两者相等。最后,农村金融的信贷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存在许多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发放并且农户可以根据自身偏好选择合适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

1、政府和现有银行之间的博弈分析

(1)变量说明。现在对各博弈模型中变量做如下定义,设立阶段政府和现有银行之间的博弈中:假设博弈的参与人为相关政府部门(即银监部门)(G)和现有银行(假设为非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B),银监部门对现有银行进行监管。变量C1:现有银行发起建立村镇银行时银监部门的监管成本;变量C2:现有银行不发起建立村镇银行时银监部门的监管成本;变量Z:现有银行用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资金,也是现有银行在不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变量r:贷款利率;变量X:现有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后盈利中所占份额。

(2)模型分析。在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现有银行是否响应政策号召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主要取决于哪种形式下获得的收益更大。在此模型中,银监部门以p1的概率对现有银行进行监管,以1-p1的概率对现有银行不进行监管;同时,现有银行以q1的概率响应相关政策发起建立村镇银行,以1-q1的概率不响应相关政策发起建立村镇银行。当银监部门对现有银行实施监管且现有银行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银监部门的收益为-C1,而现有银行的收益为X-C1;当银监部门对现有银行实施监管且现有银行不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银监部门的收益为-C2,而现有银行的收益为Zr-C2;当银监部门对现有银行不实施监管且现有银行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银监部门的收益为0,而现有银行的收益为0;当银监部门对现有银行不实施监管且现有银行不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银监部门的收益为0,而现有银行的收益为Zr。

在分析过程中,银监部门的监管成本会随着银行机构数量的增多而增加,即C1>C2>0,且银监部门和现有银行均承担监管成本。根据实际情况,我国银监部门尚未对银行业放松监管,所以不考虑不监管情况下现有银行的策略。因此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现有银行类机构的期望收益可以表示为:而不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现有银行类机构的期望收益可以表示为:当L1=L2,即时,对于现有银行来说,是否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获得的收益是相同的。

然而,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限制,农村金融机构收益小于非农村金融机构收益,即Zr-C2>X-C1。根据分析可得,此时博弈的纳什均衡是(监管,不设立)。

因此,即使银监会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却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也无法调动现有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

2、现有银行和现有银行之间的博弈分析

(1)变量说明。现有银行和现有银行之间的博弈中:假设博弈的参与人为现有银行1(B1)和现有银行 2(B2),且两者实力相当,各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资本金相同即出资额大者享有村镇银行收益更大。在该模型中,变量W1:现有银行1用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资金,也是现有银行在不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变量W2:现有银行2用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资金,也是现有银行在不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变量r:贷款利率;变量Y1:现有银行1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后盈利中所占份额;变量Y2:现有银行2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后盈利中所占份额。同时,假设W1>W2,即假设现有银行1用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资金或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大于现有银行2,并且假设双方承担的成本一样。

(2)模型分析。根据设定模型时的假设可知,现有银行不管是在非农村金融市场还是设立村镇银行后在农村金融市场,都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竞争。现有银行1(B1)以p2的概率响应银监部门的政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以1-p2的概率不响应银监部门的政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现有银行1(B2)以q2的概率响应银监部门的政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以1-q2的概率不响应银监部门的政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当现有银行1和现有银行2均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现有银行1的收益为Y1,而现有银行2的收益为Y2;当现有银行1和现有银行2均不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现有银行1的收益为W1r,而现有银行2的收益为W2r;当现有银行1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而现有银行2不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现有银行1的收益为Y1,而现有银行2的收益为W2r;当现有银行1不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而现有银行2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时,现有银行1的收益为W1r,而现有银行2的收益为Y2。

当现有银行2选择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其期望收益可以表示为:当现有银行2选择不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其期望的收益可以表示为:当即时,现有银行2选择是否设立村镇银行获得的收益是无差异的;同理可得,时,现有银行1选择是否设立村镇银行获得的收益也是无差异的。由银监会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所做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的规定可知,现有银行享有村镇银行的收益的比率大于r。经过分析可得,此时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不设立,不设立)。

若存在完全竞争市场,现有银行都不愿把资金投资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上,其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资于农村金融市场收益小。

3、村镇银行和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1)变量说明。运行阶段的村镇银行和农户之间的博弈中:假设博弈的参与人为村镇银行(R)和农户(F),农户要开始某项农业项目,且此项目资金完全由信贷支持提供,即农户的自有资金投入为0。在该模型中,变量M:农户需要的一笔信贷资金以用于支持某项农业项目,且 M>0;变量 r:贷款利率;变量 i:资金回报率,为外生变量;变量c:信贷关系达成所需的交易成本,假设参与人各方都承担此成本,且Mr-c>0,这是构成村镇银行参与信贷的约束条件。

(2)模型分析。假设在该模型中,村镇银行将以p3的概率向提出申请的农户发放贷款,以1-p3的概率不向提出申请的农户发放贷款;农户以q3的概率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以1-q3的概率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取得信贷资金,项目建成后,农户通过农业项目获得收入为Mi,金融机构只有在预期到农户可以偿还M(1+r)时才会对其进行放贷。所以,Mi>M(1+r),即 i>(1+r)是借贷方农户的申请信贷的约束。当村镇银行贷款并且农户进行还款时,村镇银行可以获得的利益为A=Mr-c,而农户则为B=Mi-M(1+r)-c。当村镇银行贷款且农户不还款时,村镇可以获得 D=-M(1+r)-c,农户获得 E=Mic。当农户申请贷款时其所用费用为c,若没有从村镇银行获得贷款则其收益为-c。当农户不准备还贷款,村镇银行也不准备贷款时,双方都没有发生信贷关系,则其收益均为0。

由于银行设置的门槛较高,这就导致了农村信贷规模和数量较少,另外农村金融组织还承担着不断趋于恶化的信贷坏账问题,以上两个方面使金融组织始终处于矛盾之中。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中,若没有有效的相关机制,农户的占优策略将是获得贷款后抵赖不还款,而当村镇银行预期到这种情况时,其最优策略则是初始阶段不贷款,以免造成信贷坏账问题,这样双方就陷入“囚徒困境”。根据分析可得,此时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不贷款,不还款)。

四、分析结论和建议

(一)模型分析结论。通过对村镇银行在建立阶段和运行阶段各相关利益者间的静态博弈模型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现有银行和银监部门之间的矛盾,银监部门如果不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激励措施,现有银行不愿选择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相反现有银行更愿将资金在现有市场上用于放贷,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因此使得无法达到博弈双方双赢的博弈均衡。

第二,由于现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各个银行在进行项目投资的时候都会权衡项目的收益大小。相比投资还不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各个银行都更愿意投资现有的市场。

第三,村镇银行和农户之间也普遍存在“囚徒困境”。经过分析可知,原因在于农业项目的高风险、低收益性,信贷双方高的交易成本和利率阻碍了村镇银行甚至农村金融长期良性的发展。

(二)具体建议。针对村镇银行在发起设立、运行、推广中遇到的种种情况,提出具体建议:

第一,完善激励制度,激发现有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

第二,改变现有银行经营理念,鼓励外资银行进入农村地区建立村镇银行,结合当地市场特点,服务于“三农”建设。

第三,加强财政对设立村镇银行支持的政策力度。对于村镇银行的涉农项目,需要政府参与进来,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政策,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及建立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分担村镇银行涉农项目的风险和降低它们的成本。

第四,加强村镇银行和农户之间长期的信贷合作关系,构建一个比较稳定的客户网。健全村镇银行和农户之间的临时磋商机制和信息交流载体,定期走访客户,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工作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此可以降低信贷交易成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为农户提供生产所需的信贷资金,也可能改善农户的收入情况,反过来促进银行和农户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

[1]王晓燕.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时代,2009.21.

[2]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与可持续发展——来自我国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的调查 [J].武汉金融,2009.9.

[3]田颖莉,贾泽啸.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对策——对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J].广东农业科学,2009.8.

[4]孙金凤,周学声.我国村镇银行问题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