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丽娜 罗春尧 段 婷 王 玲 邸 贺 甄永辉

(石家庄经济学院 河北·石家庄)

中国民间组织不仅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过去已经定义的人民团体和居民组织,但是不包括那些组织形态较为松散的非正式组织。我们不难看出,民间组织大多与政府部门有密切联系,它们的发展存在政府和民间两个方面的动力,村域范围的民间组织虽然基本没有履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机构的法律登记手续,但它们都是合法的,因为上述组织是得到法律和当地党政机关支持的。因此,民间组织是不同于“组织形态较为松散”,没有得到政府部门支持的农村非正式组织的。

一、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具体类型

从目前农村的发展现状来看,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使得农民与农村正式组织以及集体的联系大大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以及精神方面的需要已经很难从正式组织内获得满足;与此相反,农村的非正式组织却在很多地方渐趋恢复和兴起,甚至成为农民生活中扮演主要角色的组织形式。因此,要切实做到让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必须考虑到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及其规范发展。

当前活跃在农村的非正式组织形式主要有宗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维权组织,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它们或独自或相互联合,对乡村社会和村民自治产生着重大影响。

(一)宗族组织。所谓的宗族组织,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且大多数以姓氏为标志的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在中国的存在已有近千年历史,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对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起关键性作用。当然,这类组织于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不是仅仅依靠宗族观念,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的政治主张等因素而决定其组织的规模。

(二)宗教组织。宗教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成功的宗教能够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且对某一时代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成较大的影响。当前的中国宗教信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随着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国家应有力量在农村的缺失,农村社会人口流动加大,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到位;相反,宗教组织的各种教义和活动为精神生活贫乏的农民群众所接受,近年来基督教会在中国农村地区取得重大发展就是这种现象的真实反映,当前加入基督教的村民群众主要是留守或生活中遇到困难的中老年妇女。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各种宗教组织在一些农村道德重建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方面,已经做出了令人注目的特殊贡献,例如很多基督教社区的犯罪率相对较低。

(三)农民自发维权组织。当前经常出现的农民集体上访尤其是集体越级上访现象,以及部分地区出现的群体性对抗基层政权事件,已经形成了社会转型期典型的农民维权组织现象。本文将近年来出现的农民维权组织作为当代中国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对象之一,它们是当代中国农村社会体制外农民利益的有组织表达形式,其形式多样,比如“农民维权协会”、“上访农民协会”、“农村发展协会”、“农民协会”、“法律学习小组”等。

(四)文化组织。党的十四大做出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原有乡村也因此受到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的强烈冲击,集中表现在乡域间各文化组织的活动之中。乡域间的文化组织主要有娱乐组织、体育组织等。如歌舞社团、棋艺社、茶艺社和球艺协会等这些文化组织在乡村的兴起,不仅为迷失在城市与农村间的村民找到一定归属感,而且对加快农村城镇化、保持社会稳定、维护人民健康等起了重要作用。

(五)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随着农业逐步走向市场化,以及订单农业、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的推行,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越来越感觉到散兵游勇式的小农生产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的需要,联合起来建立行业性服务组织已十分必要。于是,一些地方陆续出现了农民自发建立的可以相互信任的各种合作组织,有人把它们统称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多数属于非正式组织。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中国加入WTO,国家和农民越来越认识到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农业要提高抵御国内和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必须建立强有力的规范性组织体系。所以,可以说当前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介于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社会经济组织。

二、农村非正式组织出现的原因

(一)国家宏观环境的良性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人民公社的解体,中国农村的社会组织形态、政治关系状况及权力运行机制均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为村民自治的实施和村委会的普遍建立。与此同时,乡村社会也逐渐活跃起来,乡村非正式组织逐渐恢复和发展。在政治上,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后,农村基层开始实行政社分离,政治权力重归乡镇政府行使,社会事务转交村委会自治,乡政村治的格局由此形成。国家权力的回撤,对乡村社会控制的减弱,农村社会的政治空间不断扩大,政治自由的观念深入人心;经济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打破了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劳动和“大锅饭”制度,农业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温饱问题逐渐得到解决;文化上,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中长期被压抑的心理和情感势能释放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处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农民,面对快速变迁的社会心理乏力、精神漂泊,急需找到一种心理归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不再一味地受到排斥和打击,在村域范围内不断复苏,尤其是其中的精华部分不断在农村得到发扬和继承,对外开放也带来了国外时兴的各种文化,其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消费主义等文化形态对当今农村社会和农民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村民自由空间的扩大。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农村也逐渐取消了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劳动的农业生产模式,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制的实行给了农民以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短期内农村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但是分田到户之后,以前的集体劳动变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单独劳动,此时劳动力少的家庭在完成农业生产时变得非常吃力,需要劳动力多的家庭的帮助,或者劳动力少的家庭相互协助共同完成农业生产。于是,在现代型农民互助组织缺失的情况下,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宗族组织等互助组织再次成为组织农民群众进行农业生产的有效工具。这是农村非正式组织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农村个体与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传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在此背景下,农村中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民,改变了以往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村劳动者身份,成为农村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农村发展起个体和私营经济并迅速壮大,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发展,在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也促成了农村社会阶层的多样化。农村个体与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活跃了农村社会的经济,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现了各种经济能人和“专业户”,在专业户基础上开始分化出的专业大户、家庭企业主、私营业主、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小业主等表明农村个体经济的队伍在逐步扩大,社会分工的不同,促使以往传统农村社会以单一农民为主从事农业生产的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变,农村的社会阶层逐渐呈现多样化趋势。农村中见多识广,政治经济知识丰富的各种精英人物也不断出现。社会的多样化发展是各种社会组织出现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阶层的多样化已经构成了非正式组织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条件。因此,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是农村非正式组织出现的重要经济和社会基础。

(四)农村社会对农民组织化的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农民逐渐成为“弱势群体”,分户经营的经济制度使农民只能在市场中“单打独斗”,市场经济竞争的残酷性使农民很难感受到自身力量的存在。政治上,国家为实现现代化,不得不加强对农村的资源提取,层层的压力型体制使村委会扭曲成为国家在农村的代理人,村民获取政治信息的机会太少,参与村内政治的渠道狭窄,相互联系过于松散,都造成了农民的政治无力感。农民需要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维护极易被侵害的权益,实现共同富裕,而富裕起来的农民才能为农民现代化提供主观保障,因此农民组织化是实现农民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农民要想摆脱被动局面,必须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村和自己富裕起来。在市场经济面前,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五)农民自身的需要

1、农民社会互助的需要。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农村家庭或因农具种类的单一,或因成熟劳动力的不足,或因生产资金的欠缺,或因实用技术的匮乏,或因经营渠道的闭塞,而不同程度地需要社会支持。但是,由于改革措施的不配套,社会还没有正式建立起满足农村家庭求助的生产经营支持机构,于是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困难只能求助于社区内的私人团体。这是宗族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得以存在发展的社会合理性。

2、农民健康的需要。现实中虽说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可是很多农民家庭一旦生大病住院,就极有可能把家庭拉到贫困线以下,更有一些农民家庭的经济情况根本就进不了医院、看不起病。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不健全,迫使一些农民寄希望于神灵。

3、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利益经常受到损害。当农民与基层组织之间发生矛盾,农民在体制内找不到一个表达和维护其利益的组织时,他们就可能在体制之外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他们尽量寻求自己的组织依托。当这种组织实际上不存在时,就会谋求以农民自发组织的形式出现。农民愿意接受那些有见识、有文化、敢为农民说话的“领袖”的意见,聚集在他们周围。一旦发生利益受损事件,就在“领袖”的带领下维护自己的利益。

4、农民精神的需要。除了物质利益和实际的帮助,农民还需要某种能够寄托情感的实体。对那些子女外出,留守家中的孤独老人来说,宗教和宗教组织使他们有了群体的感觉,减轻了孤独感。宗族观念和宗族组织是他们精神依托的重要部分。宗族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经过几千年对人们的约束和影响,内化到了人的心灵深处,并且变成了一种社会人伦情感的归宿和精神信仰的载体。

三、结束语

农村非政府组织主要是指由农民自发组织的,或者是在政府推动和支持下组织的,但参与主体主要是由农民构成,其目标在于更好地实现农民的政治、经济、生活利益或完成某种社会保障功能而组建的一切社会组织。可见,相当一部分农村非政府组织是得到政府推动和支持的,农村非政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用水协会、养老协会等,这里很大一部分是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这一块最近发展特别快,各地政府支持的力度也非常大,但是这一块基本上都是没有登记注册的。通过比较可以看出,非正式组织主要是指“组织形态较为松散”,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明文禁止的组织形式,相比非政府组织得到国家支持更多一些、组织性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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