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楠

[提要] 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产生及不断发展,各大型物流企业不断探索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监管的业务模式。本文以ZCNJ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例,对基于预付账款监管的两种业务模式进行对比分析,总结提出各自的优劣和适用对象,为企业更好地选择供应链金融监管模式提供参考。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预付账款;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8月28日

一、供应链金融的产生

一条供应链常常由一个核心企业与若干个中小企业组成,核心企业更多的是考虑如何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低附加值的环节外包给拥有各自领域的专项优势的中小企业。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供应链的研究更多的是去关注供应链中供需关系的问题。随着供应链上企业之间贸易量不断增加,对供应链中各个企业的资金提出了新的要求,导致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不断扩大的同时面临着资金链的困境。在我国,中小企业对经济的发展和增长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是资金不足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信用等级低、管理不规范、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较少等原因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这带来了供应链整体的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对供应链上的各个节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困扰。而银行因为在仓储管理业务、产品评估、动产质押监控等专业方面相对缺乏有效的手段,有款也不敢贷出,造成了中小企业贷不到款,银行有钱贷不出款的尴尬现象。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出现与引进有效地解决了企业和银行各自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的一般融资模式

(一)国外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综述。从供应链金融服务诞生到现在20多年过去,供应链金融服务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极大的发展,2008年发达国家的供应链金融市场高速增长,全球最大的50家银行中有46家银行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而到目前为止全球排名前50的银行都已经开展了这项金融服务。仓单质押模式因其既可以作为支付手段流通又可以作为抵押的优势,在供应链金融应用开展最广的北美等地成为最主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之一。除此之以外,还有“生产力链条计划”、“存货所有权解决方案”等融资模式。融资的对象品种覆盖面广,融资对象从源头到整个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融资的主体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信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核心企业与银行或者银行单独成立的金融公司。

(二)国内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综述。我国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主要是基于存货、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三种情况开展,除了存货质押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还有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深发展的“1+N”、兴业银行“金芝麻”、招商银行“电子供应链金融”等。质押品的相对范围较小,在选取供应链融资对象时更愿意选择钢铁、汽车等行业。我国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融资主体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供应链金融中提供的服务主要还是“融通仓”和“全程物流”类的围绕“货权”开展的金融监管服务,还未能完全打破国内金融行业的进入壁垒,从而真正进入供应链金融服务核心领域。

三、ZCNJ公司预付账款监管模式及运作流程分析

(一)厂商银监管(买方信贷)模式及运作流程。厂商银监管模式与动产质押(总量)监管一样是ZCNJ公司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较多的一种。这种模式属于预付款类的一种。有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把预付款类分为厂商银储与厂商银两种。所谓厂商银储,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四方合作的模式,在ZCNJ公司,这种预付款类的厂商银与厂商银储业务与其概念不同。在ZCNJ公司,预付款类业务分为厂商银与商商银模式,但是两种都是厂商银储四方合作的模式,商商银在后面会具体介绍。

厂商银监管模式是银行按照客户的要求将授信资金作为经销商的预付款定向支付给上游供应商用来预付货款,然后上游供应商将货物发送至指定地点,ZCNJ公司受银行委托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客户需要提货的时候,需要向银行存入保证金或打款赎货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图1)

(二)商商银监管模式及运作流程。商商银监管模式也是厂商银储四方合作的一种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流动资金不足的供应链上企业列出购买货物的明细委托ZCNJ公司(贸易)代购货物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ZCNJ公司接受委托,银行提供资金保障,上游供应商将货物发送到指定监管地点,银行委托ZCNJ公司(监管)接受银行的委托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客户进行打款提货的一种业务模式。有点类似于通常所说的替代采购,但是又不完全相同。在商商银操作过程中也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期货的商商银监管业务,另一种是现货的商商银监管业务,但是第二种现货商商银业务,对客户来说有着较大的风险。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图2)

商商银监管模式是ZCNJ公司从2011年中旬开始开展的一种供应链金融监管服务模式。主要是针对达不到厂商银业务要求资质的“弱势”经销商、中小企业的融资进行的一种厂商银业务的变形。在这种操作模式下可以很好地解决注册资金较低、达不到银行授信标准的客户或者供应商进行厂商银操作模式受到限制的问题。以钢材为例,在运行商商银业务的时候由客户申请做商商银业务(出票人),ZC(受票人)进行订货,钢厂与ZCNJ经销公司签订协议并发货到ZC指定仓库,客户向银行汇款,ZC经销向监管商发出指令,在此过程中,ZCNJ公司受ZCNJ经销公司委托进行质押物监管。

四、预付账款监管模式比较及适用对象分析

(一)厂商银监管模式优势及适用分析。预付账款监管模式中的厂商银监管模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客户因为采购资金不足以及采购周期所带来的压力,加速资金的流转,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能提供有力的支持。物流公司在进行监管业务的时候,监管地点灵活,在客户的经验场地或者第三方仓储企业或者ZCNJ公司及兄弟公司的库区都可以进行,借款人可以随时打款提货,解压手续简单便捷。可以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得以灵活的循环使用。比较适合客户的供应商是相对固定并且资质很高且信誉较好,采购中所需资金量大而且集中,有稳定的周转资金的客户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情况。

(二)商商银监管模式优势及适用分析。由于商商银模式更加适合ZCNJ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且拥有更大的客户群体,因此目前ZCNJ公司最适合。商商银监管模式是针对达不到厂商银业务要求的资质的“弱势”经销商、中小企业的融资进行的一种厂商银业务的变形模式,因此客户需求更大,对业务的开拓也更加迅速,这与ZC集团在从事这一业务上的优势与这一业务带来的收益较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ZCNJ从事商商银业务有着其他物流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

1、ZCNJ经销分公司是全国十几大钢厂的一级代理商,在行业内有着较高的信誉,可以在银行直接开票,申请融资业务容易获得批准。在进行钢材采购的时候有着其佤企业无法相比的价格优势。

2、由于很好地解决达不到银行一般授信条件的企业融资问题,所以申请商商银业务的客户范围广、数量多,可以很好地对客户进行整合,从而进行拼盘采购——整体采购以便能够获得更有优势的价格(年终返利)。

3、这种模式对ZCNJ公司来说其实是不占用自身的业务规模的,因为不占用ZCNJ公司本身的资金,所以资金成本较低。

4、由于ZCNJ经销公司执行的不是合同价而是到铺价,从而可以防止市场价格与到货价格倒挂的现象是ZCNJ公司开展商商银业务在价格方面除了上述优势以外的另一项优势。

5、资金的形式灵活,承兑、现款都可以满足。

实际操作中ZCNJ经销公司获得代理费用收入。由于此项业务的质押物指定必须在自己的库中监管,因此ZCNJ公司获得整个监管过程中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以及监管的收入。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商商银监管业务的开展不但给厂商银储四方都带来收益,更重要的是对于供应链金融监管服务提供企业ZCNJ公司来说可以有效地“绑定”客户,成功操作商商银模式后,客户不用另外寻找物流服务,直接由ZCNJ公司提供金融、物流等一体化的服务,从而不容易发生客户流失的现象,进而也有利于稳定ZCNJ经销公司本身的经销贸易。商商银业务的开展也是在流通领域动产质押业务出现并发展以后进一步演化而来的,融资的对象从单一的流通环节扩大到生产企业、供应商等供应链上的其他节点企业,顺应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要求,还可以帮助企业盘活自己的资金,加速资金的流转,帮助企业进行理财,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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