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巧凤

(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苏州)

全国老龄委最新数据显示,2015~2035年将是我国老龄化急速发展阶段,据预测,这期间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占比提升到29%;农村老龄化比例比城市高1.24%,2020年农村老龄化率将率先达到20%,比城市高5%;到2030年达到29%,比城市高7%,并将持续到2040年;全国范围内老年空巢家庭率已达半数。一系列数据显示,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的赡养问题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而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精神关怀问题更具突出性。

本文所研究的“农村空巢老人”是指因没有子女或子女长期外出(包括进城学习、工作或定居)而单独留在农村的中老年人,包括独立居住但抚养隔代亲的中老年人。如果子女与老人同村居住且能够尽到照顾老人的责任,则不包括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所谓“精神赡养”是指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在情感、心理、精神、人格方面的满足、关心和帮助。“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包括三个维度的‘需求’,即自尊的需求、期待的需求和亲情的需求;与此相对应的‘满足’是人格的尊重、成就的安心和情感的慰藉。”穆光宗的这段话比较完整地诠释了精神赡养的概念。

一、农村空巢老人精神生活现状

(一)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文化程度是影响老年人幸福指数的一个重要因素,文化程度稍高,就会多一些满足精神需求的途径,比如可以读报纸、看杂志、上网。然而,在农村,大多数老人的学历都是小学或者文盲。往前推50多年,正处在新中国成立的初级阶段,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普通家庭难以支持孩子读书,即造成了今天这一代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农村老人。

(二)子女陪伴时间短。老人独居的原因有很多,或因子女外出打工、上学,或因子女移居城市,有的子女半年甚至一年才能够回家一次,更多的是通过手机和老人联系。这里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即老年人不会使用新的电子设备:部分老人能够学会用手机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而对于年龄稍高的老人,学习这些基本功能也相当困难;其中能够学会使用网络的老人更是寥寥无几。这就意味着,除了子女回家看望,老人没有其他途径和子女联系,只能一个人面对生活,“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是“空巢老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三)精神愉悦活动欠缺。农村老人一般是通过电视、邻里聊天来与外界接触,然而却有相当部分老人家里没有电视机,因而只能一把凳子独坐家门口。部分老人承担对隔代亲的照顾,这一方面能够减少老人的孤独感,却在另一方面增加了老人的负担,而且还带来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另外,真正来自村委会组织的文体娱乐活动很少。

(四)病痛折磨困扰精神生活。“医养结合”是实践中探索出的新的养老模式,但目前只是在部分城市中展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依然太过薄弱。当生病的时候,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因行动不便、交通工具不便,依然面临有病无处寻医、无法走到诊所、无法走进医院的困境,病痛折磨成了精神生活的另一种困扰。

二、农村空巢老人精神赡养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普法宣传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我国于2013年7月正式施行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18条第2款规定:“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人,特别强调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两个规定指明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包括经济赡养和精神赡养,但是关于精神赡养,目前法律上尚没有其他具体明确的单文条例规定。同时,农村的普法宣传工作也存在条件限制,传统观念当中,又存在只看到物质供养而看不到精神慰藉的缺陷,这就难免会使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缺少法律保障。

(二)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物质基础薄弱。二元制的经济结构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大背景,尽管国家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的差距依然十分明显。这是大批青年人奔向城市务工、争取在城市定居的首要原因,也使子女陪伴老人身边的时间减少。经济发展滞后、物质基础薄弱的另一个影响是老年人服务产业的缺失,在身体健康方面体现为医疗保健服务不够完善,在精神愉悦方面体现为文体活动组织不到位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三)养老机构建设不足,医疗保障落后。在农村,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院本身就很少,目前存在的部分养老院,也只停留在提供吃、住和简单的服务阶段,对老人心灵关爱和个性化需求关照不够。不少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护理培训,多是临时工,不善于人文关怀和情感交流。同时,医疗保障不足,“未富先老”使老人没有太多资金用于保健,政府补贴少之又少,病痛折磨成为精神煎熬的催化剂。

(四)子女责任意识淡薄,老年人“身份迷失”。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小型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家庭结构逐渐转变为‘4-2-1’型(少数是‘4-2-2’型),即一对夫妻要赡养4位老人,抚养1个或2个子女。”面对巨大的生活压力,迫于工作繁忙,子女们分配给父母精神关爱的精力和时间必然有限,甚至出现了“问候疲劳症”,不愿意给老人打电话,打电话不知道说什么。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转变,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滋生,传统“孝道”理念丢失,很多年轻人认为,留在老人身边,会使他们丢失很多攀向更好职业、获得更多物质利益的机会。另外,在农村还存在“重幼轻老”的现象,由于老人不再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支柱,他们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也受到挑战。部分老年人产生了“身份迷失”的心理,即不知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属于哪个层次,不知自己的社会价值何在,突然离开工作岗位,陷入尴尬之境。加之相对应社会保障缺失,农村空巢老人成了“被社会和子女忽略的一代”。

三、农村空巢老人精神赡养问题解决对策

(一)完善相关立法,增强普法宣传力度。在法律方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精神赡养做一些更细致的法律规定: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将“常回家看看”纳入了法律条文规定,但缺少具体可行的配套制度以保证实施,比如在公司假期制度方面仅仅提到“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缺少更具体的规定。另外,也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对“看望频率”、“看望时间”、“违规责任”等具体事项做详细规定;建议颁布实施《社会保障法》,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做量化规定并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以培养整个社会的精神赡养意识,使子女重视对父母的精神关爱。

(二)发展乡村经济,注重培养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解决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经济水平提高,可以增加地方政府对老年人社会保障建设的资金投入,比如配备简单的健身器材、书报活动室、开展集体性活动等;另一方面家乡经济发展,可以使大批青年劳动力留在家乡工作,避免亲子分离。因此,提倡广大青年人能够利用家乡优势自主创业,这样既可以促进家乡经济发展,又可以使子女有更多时间和精力陪伴老人。为此,各级政府需要为青年创业提供更多的绿色通道;在做经济规划时,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在做居民宅基地规划和住宅设计时,应注意“多代屋”的创建,鼓励多代同住。

(三)村委村民合力,共创乡村特色文化。针对“青年人需要为生活外出打工而对老人精神赡养力不从心”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村民和村委会合作来解决:提倡子女每年向村委会交纳一定的“老人关爱金”,这个资金数额不需太大,只需要满足村委组建一些简单的文体活动和定期去老人住处关爱老人健康状况即可。同时,在基层构建基础的老年人信息库,区分单独生活家庭、老两口生活家庭,并将单独居住的失能老人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另外,组建活动过程中,村委会可以给健康状况较好的老人安排工作,通过发放物质鼓励、轮流执行组织工作来提高老人的积极性,同时使“老人关爱金”回流到家庭,提高措施的可实施性。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表达的“村委村民合作”和社区养老有很大区别,它仍属于家庭养老模式。“社区养老,又称集体养老,是指农村基层社区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力量来满足社区老人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方式。”“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的文化模式和运行方式的总称。”这里,养老资源依然是由家庭提供,村委会和家庭个体之间只是简单合作,因此依然是家庭养老模式。应该清楚认识,尽管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家庭养老仍是基础。

(四)提高子女意识,增强老人自我存在感。如果诚如穆光宗所说,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包括自尊、期待和亲情三个维度的“需求”,那么也可看到,这些需求,最基础的关爱与满足都来自于儿女。人格的尊重、成就的安心,抑或是情感的慰藉,老人最希望的都是从自己儿女这里得到。对老人的物质供给,多体现为养,体现为一种义务;对老人的情感慰藉,多体现为孝,体现为道德关爱。精神赡养是一个循序渐进、需要长抓和常抓的过程。随着科技的发展,子女应该帮助老人学习现代化通讯设备的简单使用,比如教给老年人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接发短信、开视频,以方便老年人跟子女交流;还可以为老人下载音乐、教老人玩一些简单的游戏,减少老人独居时的孤独感。另外,出门在外的子女应该尽可能多与父母联系,提高回家看望、陪伴父母的频率。

(五)媒体正面引导,注重老人关爱。媒体宣传,在农村主要体现为壁画、广播和表彰大会等形式。壁画宣传在部分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村子已经开始使用,但是范围和力度还不够,应该扩大到人流量比较集中的集市;另外,在内容上,应该增添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孝亲伦理的知识内容,比如《孝经》所阐述的“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疾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在村里,公告多是通过村委会广播发布,所以也应该考虑利用广播发布一些精神赡养之类的人文关怀信息。表彰大会是一个让普通民众了解精神赡养重要性的有效方式。表彰大会既是选优活动,同时也可以发展为乡村特色的文化活动,通过表彰大会增加村民之间的感情交流,提升其素养。

四、结语

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工作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社会、家庭以及老人自身的共同努力。在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模式的农村,需要构建以国家政策帮扶为引导、儿女关心为基础、村委会照应为依托,老人自我意识提高为补充的结构体系。注重农村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满足,必将提高其幸福指数和健康价值;同时,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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