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

[提要]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直观表现形式,营商环境评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试,采取系列行动方案。但是,与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基于此,本文对海南现阶段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打造与世界先进自由贸易港对标的营商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营商环境;自由贸易港;优化

本文为海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海南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实证研究”(HNSK(QN)19-61)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1月30日

一、引言

习近平和李克强在多种场合多次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发[2018]12号文件支持海南全面建设自由贸易港,文件明确指出,到202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随后,2018年12月10日,海南发布《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19)》,该计划参照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框架,提出40项改革措施,主要围绕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服务型政府等,同时该文件明确指出该计划实施年限仅为2018~2019年,之后,海南省将根据国内外和本省营商环境实际探索经验制定阶段性行动计划。

世界银行2001年成立Doing Business小组负责全球经济体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并于2003年发布了第一份营商环境报告,经过十六年的积极探索,DB小组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2019》是系列年度研究报告的第十六期,报告覆盖了影响企业生命周期的11个领域的监管法规,在学术界具有广泛的影响,且吸引了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关注,并以此作为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参考。不过,由于世界各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不同,世界银行的评价指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适用程度并不一致,对此,国内外部分研究者对DB报告的评价体系提出了批评(Adrian Corcoran and Robert Gillanders(2012);Miriam Bruhn and David McKenzie(2014);钟飞腾和凡帅帅(2016);娄成武和张国勇(2018)。

基于此,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框架为蓝本建立的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只是暂时性行动方案,积极评估海南现阶段的营商环境,打造全国领先、进而能和世界一流自由贸易港对标的营商环境,成为海南急切需要破解的难题和推进的工作。

二、海南自贸区(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海南从建省30年来,切实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历史使命,大胆创新、奋勇拼搏,推动经济社会取得重大成就。但海南现阶段的营商环境与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国际化、便利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整体偏后,专业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偏低,创业氛围相对单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人文等与人才吸引相关的环境亟须提升。

中发[2018]12号文件支持海南全面建设自由贸易港后,海南政府出台了若干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2018年12月10日,海南发布《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19)》,但文件明确指出该计划实施年限仅为2018~2019年,海南省已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框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构架,进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通过建设服务性政府,进行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试,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海南的营商环境与其他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比较落后,与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营商环境要求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对此,海南省应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自贸港建设中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有待提高,营商环境作为政府为市场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市场主体中的民营企业应当成为产品的评判主体,但根据海南公布营商环境建设大数据报告显示,海南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不高,营商环境满意度提高亟待解决,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的一些便利化措施,却有些为市场带来不便利,措施或者制度的创新应与市场主体的需求相结合,否则容易导致政府供给的产品与市场主体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偏差,造成效率低下,资源优化的缺失,阻碍营商环境的优化。海南建省办特区以来,持续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促进重点产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对政府进行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但是,市场主体受过去政府不讲诚信影响较深,服务政府改革任务较重,需要通过树立正面的服务型政府的形象慢慢扭转市场主体的主管感知。党中央决定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之后,海南省政府重点关注海南营商环境,政府多次召集企业家座谈,主动与当地企业家进行沟通,希望能够知道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解决相关问题,但是,如果无法与企业家建立良好的长效机制,与企业家定期开展交流,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也是相当有限。

服务型政府的改革需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政府是现代政府治理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基本要求。近五年来,海南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累计减少审批事项1,206多项,减幅达80.4%,开展“极简审批”改革试点,新增市场主体约31.8万户。但是,实际上,海南改革成果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比较落后,特区的改革先锋仍然没有发挥出最好的作用,据海南营商环境建设大数据报告显示,在海南营商环境法制化建设方面,海南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足。信用中国公布的2017年城市信用状况简报显示,2017年海南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较为落后。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海南省专业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专业服务机构数量严重偏少。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国际“四大”中仅普华永道、安永于习近平在海南省建设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在海南设立分所,国内“八大”中仅立信、致同、大华在海南设立分所。另外,海南吸引外资水平相对偏低。在营商环境便利化方面,“极简审批”的推行使得过去海南营商环境中存在的行政效率偏低、审批事项繁多等增加企业开办时间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问题得到改善。但是,“极简审批”只在部分区域部分产业进行试点,亟须在全省全面推广。另外,海南众创空间不足,在某程度上反映海南创新创业活力与支撑力度不够。

三、海南自贸区(港)优化营商环境对策建议

(一)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已经采取了相当力度的行动方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甚至部分短期的目标已经实现。但是,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与世界先进自由贸易港对标的营商环境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优化自由贸易港建设营商环境过程中,要建立整套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中发现的亟须解决的问题,对阻碍民营企业发展政策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建立责任负责制。

(二)优化自由贸易港服务政府方式。政府与企业要你来我往,共同下好一盘棋,形成良性互动。海南省要持续打造和改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政府与企业互相促进、互惠共赢,对十二个重点产业开通 “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马上就办,不断简政放权,给企业发展扩展空间。海南省在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应率先探索,勇于实践,把企业的需求始终放在第一位,在“亲”和“清”上同时发力,帮助民营企业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找准自己的位置,积极推动自由贸易港建设。

(三)提升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满意度。世界银行和我国部分地区对营商环境评价的主体包括政府官员、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对企业的主观感知、期望等满意度测评极少涉及,“营商环境”作为政府为市场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理应以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基于此,政府应当广泛支持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海南省民营企业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并以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

(四)建立诚实守信的文化。诚实守信的文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诚实信用文化过程中,既要优化企业之间的经营文化,也要加强政府诚实信用文化建设。加强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建设,可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形成良性的市场氛围;加强政府诚实信用建设,可以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否则损毁政府公信力,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海南省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多途径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受理市场主体的各类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曝光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失信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五)海南可以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出台一系列改善营商环境的举措。在税收的角度,可以给营商主体一些优惠的税率。从政府的角度,给企业提供充分的服务,搭建施展空间的舞台,比如给企业提供一些大数据资源,给企业提供一些经济形势的预判。从管理的角度,要打破行政壁垒,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要有新突破。要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给予保护,政府要给一些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兜底。从这些方面出台一些政策,从根本上改变海南的营商环境,给海南的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主要参考文献:

[1]Benito Arrunada.Pitfalls to Avoid When Measuring Institutions:Is Doing   Business Damaging Business?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Vol.35,No.4,2010.

[2]Adrian Corcoran and Robert Gillanders.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the Ease of Doing Business.Review of World Economics,Vol.151,No.1,2012.

[3]Miriam Bruhn and David McKenzie.Entry Regulation and Formalization of Microenterprises in Developing.World Bank Research Observer,Vol.29,No.2,2014.

[4]钟飞腾,凡帅帅.投资环境评估、东亚发展与新自由主义的大衰退[J].当代亚太,2016(6).

[5]娄成武,张国勇.基于市场主体主观感知的营商环境评估框架构建[J].当代经济管理,2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