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 利

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为雇员缴纳退休金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员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我国养老保险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实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借鉴国际经验,建立起一个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和商业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共同构成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这三个层次也被称为社会保险的三大支柱。从目前情况看,作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并不乐观,急需建立补充养老保障机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较低。目前我国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替代率 (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已下降至50%以下,且一般采用的是 “现收现付”体系。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缴费人员规模变化不大和退休人员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必然出现支付危机。

因此,社会保障基金严重不足和老龄化高峰双重压力下,控制和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是必然趋势。当今国际上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一般在50%左右,我国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却高达80%以上。这一矛盾必须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化解,通过抓紧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加以解决。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是缓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供求矛盾、分解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责任和分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是国家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和减轻社会保障基金风险的有利条件。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养老只靠国家太片面,只靠个人也太单薄。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责任的合理分担是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趋势。比如在美国人养老总负荷中,政府公共福利、企业年金和个人退休储蓄及保险投资这三条腿所承载的负荷比例大约为3∶5∶2。

尽快建立保障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结构,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如果说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那么企业年金则是第二支柱。如果企业执行企业年金制度,则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替代率可提升至60%~7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企业年金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即使在去年企业业绩整体不佳的情况下,仍然增长了700多亿元。与此同时,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年金市场总量已突破3500亿元。

但目前我国就业人口中具有年金保障的比例仅为1.51%,相比之下,美国的比例将近50%,加拿大的超过50%,英国的超过60%;从占GDP比重看,我国企业年金基金占GDP的比重不到1%,而美国为68%,澳大利亚是82%。这些数据体现了我国企业年金与国际发达水平的差距的同时,也表明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巨大发展空间。

企业年金及其作用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其雇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雇员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企业年金源自于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是一种属于企业雇主自愿建立的员工福利计划。企业年金,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企业年金的主要特征是:由企业发起建立,经办方式多样化,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政府在年金的建立和管理中不承担直接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是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建立个人账户,与企业资产实行分账管理。雇主和雇员分担缴费义务的比例,总体上雇主多缴、雇员少缴或不缴的情况比较常见。

企业年金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四点。第一,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同时,又切实保障了员工利益,稳定了现有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二,在设计年金计划时,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年金保险的灵活性特点,打破传统薪酬福利的 “平均主义”原则。对于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职级、不同岗位、不同贡献的员工提供不同的保障计划。通过差异化的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形成更为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激励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自身的最大潜力,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第三,通过年金计划中 “权益归属”的设定,利用福利沉淀实现有效激励,留住人才。很多企业在用高薪酬福利制度实现激励的同时,在企业年金的计划中,设定权益归属方案,规定服务满一定的年限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年金权益,与即时兑现的奖金福利相比,企业年金既使员工得到了鼓励,又达到了类似期权的良好效果,而且操作上又比期权要简单、方便得多。第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利用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合理节税。企业购买年金保险,除了可充分利用国家财税政策,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与企业进行其他投资形式相比,在假定投资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由于保险作为复利计算,只在最终扣除相关税金,而其他投资每年都将扣除相应的所得税,因此年金保险与其他投资形式相比,将会获取更大收益。

企业年金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一致性

劳资双方经济利益的和谐一致,是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许多企业尽管具有一定人力资本优势,但这种优势并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因为缺乏对员工长期利益需求的关注及有效的解决方法,使双方无法达成长期的合作,优秀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频繁跳槽,而且去向多为竞争力强大的竞争对手企业。跳槽员工常常带走企业商业秘密或大量客户,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据调查,近几年来,应届大学毕业生三年内跳槽率达70%。而且,这些大学生们通常是在企业进行完培训,刚刚对企业工作上手之后就提出辞职。这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大学生过于频繁的跳槽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招聘成本损失和管理难度。调查显示,在转换工作的已毕业大学生中,有30.3%都是因为前景不乐观而选择离开,比因待遇不足离职的(27.8%) 还要多,有13.8%的已毕业大学生认为企业文化氛围不浓是自己离职的原因。而另一个调查系列中,中小型企业难以吸引大学毕业生,正是因为其福利不好 (30.9%)、没有发展前途 (28.2%)。 虽然大学生责任意识缺位或许是跳槽频繁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企业未能留住人才也有着自身的原因——自我要求与人才的真正需求产生错位,造成留才机制的缺口。

作为一种自愿性的员工福利计划和新型的企业激励机制,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长期紧密的联系,鼓励竞争、追求效率,形成双向激励。企业年金方案较多地反映了企业与职工的需求及企业文化的特征,使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更好地配合企业的发展。在西方国家,一些企业通过实践发现,用建立企业年金的方式激励员工为本企业长期工作可能更为有利。雇主通过企业年金形式为员工缴纳养老金,对员工来说是一笔延迟的工资支付,员工为了能在退休后得到足额的养老金,必须为这个企业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这样,企业的年金计划实际上就成了一种 “隐蔽性合同”,不仅做到吸引和留住有用人才、优化企业人力资源,而且提高了职工为企业服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对技术密集型企业而言,企业年金是吸引人才的 “磁石”。天津市一家建筑工程咨询设计企业,人力成本占总成本的70%以上,近几年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企业人员流动率达20%以上。推出企业年金后,企业规定员工须在单位服务满一定年限,且达到离职后不透露商业机密等要求,才能按年限将一定比例的年金归入其个人账户。该企业推行企业年金两年来,没有一名技术人员跳槽,员工工作积极性也大大增强。由此说明,只有将员工与企业整合成合作竞争的整体,将员工的利益与未来和企业的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才能形成相互负责、利益双赢的局面。

企业年金推动企业之间平等人才竞争

目前,有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大多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主要原因是目前的企业年金制度特别有利于大型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并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但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员工人数少、所形成的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较小,很难有效解决计划流程相对繁复、管理费率相对较高的现实问题,导致占城镇总就业人口80%的中小企业职工被企业年金制度拒之门外。由于员工福利享受的差异,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人才竞争方面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晚,还属于初步建立阶段,需要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但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优惠政策缺失,是企业年金制度向中小企业扩面的重要障碍。政府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开始从制度供给层面加以重视。例如,2011年5月1日生效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11号令)第八章已经对促进集合计划的发展做了原则性规定。2011年5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法人受托机构设立集合计划,从制度层面保障中小企业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是由法人机构受托人发起设立,事先指定政府监控下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担相应职责,并共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为多个企业委托人提供一揽子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年金计划。实现集合企业年金的方式是把各个企业的年金基金都统一集合在一个受托人账户中,然后由受托人确定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由于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是标准化的已成型服务产品,这样就省去了管理人选择、合同备案、计划设立等步骤,大大加快了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速度,也解决了中小企业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为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带来极大的方便。

企业年金计划的顺利运行需要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而这些环境在实践中正在不断完善,预计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年内在沪试点,同时,各地都在积极争取试点。个人递延型养老险(个人年金计划)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推行集合计划,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广为诟病的企业年金专门为高收入的大型垄断企业服务的现象,体现企业年金的公平性、开放性和普及性。更为重要的是为中小企业通过提高福利待遇而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创造了条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应尽快建立企业年金,提高企业的人才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