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

(一)“农户+超市+消费者”。近年来,农户与超市产销对接模式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并有明显的放大趋势,但总体来说并未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主要渠道。农户与超市进行对接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同时没有足够的相应政策支持,导致农超对接的产销模式很难进一步发展成为我国产销对接中的主导模式。

(二)“农户+龙头企业+消费者”。通过当地的龙头企业作为连接主体,将生产主体与销售流通主体进行有机结合,在龙头企业为主导的模式中,积极利用技术、资金、管理和人力资源的优势,拓展市场,发展”基地+直销+加工物流”模式。实现合作社与种植基地之间的良好合作,提高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的运作效率。

(三)“农户+合作社+消费者”。全新的经济发展时期,农产品如何实现稳定地产销对接,更快更好地促进乡村农业经济发展,合作社在其中承担重要的引导作用。合作社作为引导者,应积极对农产品的产销模式进行探索,逐步向”直供直销”发展,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但这种模式同时存在着许多问题。

二、山东省农业产物产销对接留存的难题

(一)产销对接不平衡。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背景下,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日益提升,同时对于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也由”量”的需求逐步向”质”进行转变。人们对于农业作物的需求对质量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更喜欢的不是便宜的作物而是真正具有性价比的产品。农产品市场的逐步成熟导致需求更加趋向高附加值的产品,小户生产的农产品不仅仅附加值难以满足市场的发展变化,同时盲目的生产方向导致最终供求不平衡。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高度关注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工作,并大力落实”农超对接”等工作。

(二)质量标准不统一。农产品产销对接的过程中,销售时仅在超市等环节具备检测和质量标准要求,而在其他方面的生产、加工或者小市场等方面不具备完善的标准统一。很多小市场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导致农产品的质量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体验和农民的作物品牌形象。中间环节缺乏标准衡量,导致许多自营农户的产品无法达到大型超市的标准从而进入超市完成产销对接,质量标准的不统一大大缩减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

三、给予山东省农产品产销对接的相关建议

(一)强化信息化建设。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传统信息媒体与互联网等新媒体密切合作,保证农产品相关信息快速、准确地传播到农民群体当中,保障农民对于市场信息的基本了解,结合当地政府对信息进行筛选并引导农户进行生产销售。

(二)加大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并保证其落地实行,更好的提升农产品产销对接深化。要积极的鼓励支持和指引,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生产者加入这一环节,促进地区农产品市场不断完善发展。

(三)提升社会恢复服务能力。从农业产物生产到市场买卖过程的管理服务提高到农产品规模聚集化整体服务质量的上扬,逐步提高农产品经营主体的综合经营水平,保障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销售过程中的流通效率,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的运作效率。必须针对当地地区农产品的特色以及市场形势,高效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环节衔接,同时积极引导农产品经营品牌化,在农民群众中竖立标准化生产分级和名牌化的概念。

四、结论

农产品的产销一体化就是农业作物在生产、加工、流通及销售几个流程当中通过高效融合,并加以合理的组织以及适当的管控,达到一种可以实现经济联通发力的模式。总而言之,政府在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各个环节中都要起到关键性的引导作用,发挥管理职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优化相关政策,同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与社会服务平台之间的合作,提供便民、利民信息。强化产销链接的效率提升,降低中间各环成本,以便更好地推动山东省多模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生长,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