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归并统一,解决了原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下各行业核算体系不统一的问题

新政府会计制度以行政事业单位的常规业务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信息、决算报告信息的对比与分析作为切入点,对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会计制度进行深层次剖析,并将现有的各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整合归并。

改革前,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包括医院、高校等9个具体行业会计制度。由于执行会计制度不同,行政事业单位在具体会计核算体系、报表口径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不仅给财政部门汇总报表带来不便,而且给报表使用者带来困难。通过对现行的各类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统一整合,极大的加强了政府各个部门间会计信息的相互流通性及可比性,为各部门间财务信息的交流与汇总提供了便利条件,并且更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各部门的决算工作。

(二)继承创新,引入财务会计功能,符合了政府会计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会计主要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1993年开始的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使我国企业会计制度逐步同国际接轨。而1998年开始的预算会计改革,同国际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比如继续执行收付实现制、不计提折旧、缺乏成本观念等。财务会计功能的引入,改变了行政事业单位重预算会计功能、轻财务会计功能的现象,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具备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功能。如,对国有资产开始提取折旧,不再一次性计入当期支出,不仅更加准确地计量了单位当期运行成本,而且准确反映了当期固定资产价值,解决了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虚增的问题。

二、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创新

(一)重新设计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改革后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分为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属于概念框架,是统领具体准则的制度,主要是对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等内容做出的规定。具体准则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原则;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做出的操作性规定。目前已出台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6项具体准则。会计制度主要规定了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财务报告的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主要目的是方便会计人员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包括5个财务会计要素,77个财务会计科目和3个预算会计要素,26个预算会计科目。

(二)构建了全新的会计核算模式

新制度对政府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了创新。首先,实行双功能会计核算,采用平行记账模式。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其次,实行双基础会计核算,与双功能相对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第三,实行双报告体系。与会计核算双功能适应,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核算各自生成独立的会计报表,供不同报表使用人使用。第四,设计了双报表体系之间的勾稽关系,这种勾稽关系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来体现,揭示了两种会计核算功能之间的内在联系。

(三)扩大了单位资产负债的核算范围

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原有的会计核算已不能满足单位发展的需求。新制度扩大了资产负债的核算范围:在资产核算方面增加了研发支出、公共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等方面的内容;在负债核算方面增加了预计负债、受托代理负债等方面内容。另外,对基建会计核算进行了整合,把基建会计核算并入到政府会计核算中,不再单独建账。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扩大,使会计核算更加科学、精细,更加准确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情况。

(四)引入财务会计功能,改进预算会计功能

财务会计功能的引入,使政府会计核算具有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功能,更加准确地计量了当期成本收益。原有预算核算上只需要进行收支、结余的核算,而新制度在核算基础上,除按《预算法》要求采取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事项外,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处理,这有利于避免虚列收支的问题。在核算范围上,最新《预算法》中的相关规定表明,现金的收支情况依法纳入会计预算管理的范畴内,如增加设立了债务预算收入、还本支出以及投资支出等相关核算科目,单独核算单位各种借款和还款情况,使单位银行贷款核算更加科学,最大限度防范了财务风险。

(五)完善了会计报表体系

为了满足不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体系和结构进行了创新,设计了双报表体系。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设计了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等4张明细表),反映单位整体财务状况。以预算会计核算为基础,设计了预算会计报表(包括预算收入表等3张报表),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两套报表体系,满足了不同部门的财务信息需求。此外,根据新的会计核算内容和要求,系统地调整和改进了财务报表的内容,对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为报表编制者提供了参考披露格式。调整和完善财务报表制度和体系,有利于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极大提高单位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实效性。

三、政府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新要求

(一)加强内控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应深挖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准备不足、建账记账进展缓慢的根由,确立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要继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固定资产监管力度,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坚决杜绝“小金库”“账外账”。强化预算管理,引入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加强成本费用核算,提高单位项目支出绩效,形成一整套有针对性、有价值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合理设置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权限、流程,以达到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平衡状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要切实加强对相关衔接工作的组织力度,并且规范工作流程,努力使衔接工作能够更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

(二)提高风险意识,规范财务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优化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数据管理和应用,借鉴企业风险管理经验和模式,在谋求资金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建立健全能够涵盖风险管理主要环节的风险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规范财务核算,根据制度要求,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进行统一核算,不再单独设置基建帐,简化基建投资核算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预提费用和折旧摊销的账务处理,厘清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进行“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的核算,避免国有资产统计遗漏或重复上报;严格、科学的管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规范“预提费用”和“摊销”的账务处理,以期达到权责发生制的财务管理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比如为了更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应当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分析,并且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再比如为了更好的防范廉政风险,应当建立风险点监测机制等等。

(三)顺应改革,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系统建设是实施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补充。为了实现会计的双重功能,在改革起始阶段,就要规划好信息化制度建设。特别是《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变化较大,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财务软件系统升级方案,设计好信息化技术指标、体系等内容,及时调整和更新财务信息系统,满足新制度的核算要求。财政及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调研,充分了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总体情况,制定财务软件升级计划,加强软件操作技术指导,配合国库支付系统,有效满足财务核算需要。规模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启用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软件系统。例如,引进ERP系统,整合业务流程,将人力资源、材料资源、现金流量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与调度,实行数字化、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费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政府会计工作成功转型升级。

(四)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新政府会计制度能否有效执行关键在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财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有针对性、切合工作实际的业务培训,有效解决账套建设、科目设置、余额转换、凭证制作、报表填制、软件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引导各预算单位顺利完成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财务人员要找出政府会计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并且对单位的财务制度进行丰富和完善,以此才能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另一方面,单位自身不仅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还要借用外部力量,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力量、管理咨询、资产评估等第三方组织引入制度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实施,协助会计制度和报表制度建设,通过联合研究实施本单位的人员和专业机构,完成本单位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更重要的是,要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会计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们不仅要熟悉预算会计的会计方法,还要熟悉本单位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和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一场深层次的变革,行政事业单位应在以国家利益为前提的情况下,积极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推进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推动会计核算进程,逐步深化规范改革,迎接挑战,克服瓶颈,顺利完成新旧制度过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改进绩效考评办法,防范财务风险,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