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婕

一、前言

近几年,我国市场监督管理逐渐向着智慧化的方向转变,并且已经成为提高监督管理效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智慧市场监管指的是运用互联网、云计算以及大数据技术,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水平,实现多种技术的综合运用,同时,建立对应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市场监管向着综合化以及智慧化的方向发展。

二、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发展的必要性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进一步促进监管现代化发展,建立“互联网+监管”的模式,将信用监管作为基础,重点监管作为补充,构建新型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我国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督管理模式。2021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明确指出,要将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作为重点,并转变为主动监管,共同建立长久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上述分析能看出,智慧市场监管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智慧市场监管中的核心内容就是运用数字化技术,增强自身的市场监督管理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需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及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并将其运用在政府管理模式中,促进政府治理模式的优化与发展,深化建设数字服务模式,提高大数据精准动态监督和预警水平。现代信息技术在实际运用中的便捷性和准确性都较高,能够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当前已经运用在我国各个行业的建设和发展中。由此可见,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在当前具有非常高的运用价值,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监管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

三、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发展现状

当前,虽然各个地方已经开展了智慧市场监管模式,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细节问题需要优化完善。第一,配套监管机制现状。各个地方政府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改变以往的市场监督管理模式,在此之前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保证智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的合理性与规范性。但是,当前由于技术应用较为缺失,加上技术水平有限等,导致配套机制的建设水平不高,这也阻碍了智慧市场监管模式的落实与发展。第二,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情况。当前在智慧市场监管模式中,政府具有主导地位,而除此之外的社会力量,在其中的参与度较低。市场监管需要各个主体共同参与,而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不仅无法保证最终的监督管理质量,还会降低社会主体在智慧市场监管中的积极性。由于受传统市场监督管理方式的影响,政府仍然处于主导位置,即便社会中的其他主体参与其中,多数也为被动参与,缺乏主动性,整体上看社会主体在智慧市场监管模式中的参与度较低。第三,数据资源整合利用率现状。在智慧市场监管模式中,数据资源是其基础条件,各项活动都需要在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完成。智慧市场监管理念要求最大程度上掌握数据信息。但是,当前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效率不高,市场监管内部部门之间的规划统筹也较为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相互独立,不同网络系统之间无法相互联系和数据共享,不仅会导致发展不平衡,还会降低数据的完整性与可信度,造成数据资源的内在价值无法充分发挥出来,智慧市场监管模式的运用受到阻碍。

四、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创新途径

(一)加强顶层设计

根据统一的设计理念和当前市场经营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市场监管目标。在此基础上深化改革,健全市场准入机制、质量发展以及创新监督管理等领域,并且实现不同领域系统之间的相互结合,促进我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向着协同化和智慧化的方向转化。建立智慧市场监管协同化管理平台,并对政务服务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促进相关领域之间实现联合,引导监督管理向着综合性的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为监督管理人员提供标准统一的业务系统,无论是数据、用户还是入口,都需要实施统一建设,与当前智慧市场监管模式改革要求相吻合,促进我国市场监管业务向着协同化的方向发展。针对智慧市场监管模式的顶层设计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示范项目,对市场监督管理模式进行创新。第二,将应用作为发展主要方向,对各项智慧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展进行指导,完成各项业务的建设。第三,建立规范的标准体系、方法体系以及模型体系,在此过程中建立相应的发展路径。第四,根据分步实施的方式,对应用完成分级处理,实现应用范围的有效拓展,并为智慧市场监管模式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全面服务。

(二)实现数据标准化管理

首先,促进数据标准的相互结合与运用。在此过程中建立统一的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为接下来的数据资源管理以及整合等工作提供条件,促进我国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向着统一规范的方向发展。确保最终数据建设质量的同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业务发展协同保障机制。根据《市场监管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办法》等要求,明确划分在智慧市场监管信息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职责,从各项工作环节入手构建标准的智慧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数字建设标准统一规范的同时,加强对关键标准以及技术指标的建设与推广,在现有目标的引导下,实现有重点、有步骤的智慧市场监管数据建设[1]。

其次,促进数据资源的整合管理。根据智慧市场监管方案中的规定,需要根据统一的标准和理念建设管理体系,确保数据信息能涵盖各项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同时,将多种市场数据监督管理体系相互结合,完成数据管理体系的有效建设。数据治理中包含五个流程,分别为聚集、存储、统一、管理以及运用。其中,聚集和存储是重点环节,实现对数据信息的及时搜集与整理,并采用集中的形式完成存储,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条件。而管理主要是针对智慧市场监管数据开展整合治理,保证数据建设工作中,各项环节的顺利开展。运用则直接决定数据价值的转化,相关人员通过建设开发各种智慧市场监管系统与应用的方式,为具体部门提供针对性的数据支撑。

最后,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建设。根据数据的搜集、转化和运用等环节,进一步提高对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数据技术的运用效率,将其支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此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和传输的安全保证体系,通过多方安全计算技术等,保证智慧市场监管数据运用传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在运用过程中出现数据丢失以及破损等情况。

(三)拓展数据运用场景

进一步拓展数据的运用场景,能够在为智慧市场监管模式提供数据支撑的同时,促进其在多个场景实现有效运用。

首先,加强监管的精准性。根据主体对应的数据信息,建立数据风险评价机制,并对其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充分利用机器学习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监测企业实际经营中的风险特征,并对其进行识别和判断,确定其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企业所处的区域、行业以及风 险等级等,完成精准筛查,确定重点企业的监管名单。将其与随机监管工作相互结合,根据风险事件以及风险等级的实际情况,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分配。

其次,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从市场监督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企业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各个部门之间高效配合,利用互联网数据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食品、药品以及特种产品等领域实现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个体异常情况,避免其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并且,针对以上过程展开动态分析和预警工作,这种方式能帮助市场监管人员及时准确地感知和预测风险因素,将智慧市场监管在风险预警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全方位控制市场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最后,构建综合管理体系。对智慧市场监管中公示系统进行优化,健全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利用大数据技术识别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运用信用评价模式,搜集企业相关的失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将异常结果展示在社会公示系统中。这种方式可以提高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处理的威慑力,使企业能够主动提升法律意识,自觉完成规范经营,并将政府、社会以及企业监管相互结合,共同建立综合性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此外,智慧市场监管部门还要将数据的内在价值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运用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技术,完成对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使最终分析结果能够为政府决策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其中,政府决策服务中的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方向、产业发展以及经营活跃度等,数据分析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高最终决策的准确性。社会公众服务中的数据支撑,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发布投资和消费指引相关信息,降低社会群众出现盲目投资和消费的风险。第二,公开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该种情况下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加,能在市场中建立科学的诚信机制。

(四)提高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水平

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中的运用,可以为智慧市场监管模式的创新提供有效支撑,该过程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技术运用:第一,在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功能建设中的运用。人工智能运用的基础条件是具备海量的市场数据资源,但是当前我国数据资源搜集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数据搜集和检索能力有限,并且运行环境、数据库系统等业务在执行中的标准不同,造成资源数据之间无法高效共享,兼容性较为缺失。并且,不同地方政府虽然开展了试点工作,但是试点较为分散,导致数据资源独立的问题越发明显。针对这一情况,可以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平台建设相互结合,将政府作为主体,合理划分职能的同时,满足智慧市场监管相应要求。这种方式能够在不同部门中,完成对流程的进一步优化与对接,促进数据资源在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层级相互共享,进而形成分工清晰、沟通高效的执法体系。其中,大数据平台建设是重点内容,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匹配相应的配套措施。第二,在智慧市场监管模型中的运用。逐渐深化人工智能数据的存储系统和学习系统,建立人工智能监督管理模型,运用该模型对市场的经营行为以运行规律进行分析。其中,登记注册、投诉举报以及质量抽检等数据,要划分到市场主体中,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对信息视图展开全景索引工作。从当前情况看,人工智能技术与智慧市场监管模型相互结合,能够实现应用中心和指挥中心相互结合,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管理。在此过程中充分运用全流程理念,完成对各项环节的有效控制[2]。

(五)建立多元化监管模式

智慧市场监管模式的多元化发展,能够提高模式运用效率以及适应性,确保其在各种环境中得到有效运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第一,“1+9+11+N”数字化智慧市场监管模式。其中包含一个数据中心、九个功能模块、十一个运用以及N个场景。通过将以上环节相互结合的方式,运用数据中心完成统一管理,针对多个场景实施监管工作,既能够保证监管工作的统一,还能灵活拓展实际运用范围。第二,电子商务平台联防模式。将智慧市场监管与电子商务平台相互配合,实现不同平台中数据资源的共享。这种方式能够对线上以及线下的企业展开有效监管,避免出现监管遗漏等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则要将创新作为主题,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将统一建设、协同管理、大数据技术运用等相互结合。在市场监管业务中,对数据管理工作展开创新,总结归纳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等,根据智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完成研究成果的有效转换。此外,还要加强对内部和外部资源的有效整合,鼓励系统员工积极参与到智慧市场监管中。同时,通过与高校相互合作的方式,建立政校合作模式,针对智慧市场监管体系中的算法和技术运用展开深入研究,组织联合实验等形式,为智慧市场监管模式的运用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进而充分利用内部和外部的资源[3]。

五、结语

综上所述,信息化时代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向着智慧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智慧市场监管模式作为当前有效的管理模式,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创新,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的同时,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为智慧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展提供条件,实现其模式的进一步创新。由此可见,创新工作涉及多方面的内容,相关人员需对其展开全面的统筹规划。

引用

[1]马宇飞.统筹业务与信息化同步创新:新时代智慧监管的实现路径[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2(11):69-72.

[2]阮凤娟.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字赋能 智慧监管提效能[N].佛山日报,2022-10-12(B02).

[3]宋林霖,李广文.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市场智慧监管模式研究——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例[J].晋阳学刊,2022(5):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