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大幅度提升和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合作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学校作为培养专业人才的主阵地,更应贴近社会发展趋势开展教学,满足教育需求。与此同时国家也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双语教学必然成为重中之重。对此,本文则从明确双语教学目标、巧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优化双语教学评价等分析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双语教学模式,望给予英语教师提供教学策略。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双语教学;模式

【作者简介】赵珏,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中外合办教学是时代发展背景下的产物,可以直接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更能成为培养国际化人才主要途径。对此,英语教师应优化双语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一、明确双语教学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

一般中外合作项目为了项目需求,十分重视外语水平,以致于出现以外语为先导的思路下出现忽视专业学习深度和进度现象,学生后续学习较难。对此在双语教学中应设置层次性目标,分别为学科知识、语言和思维三方面目标,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双语教学,此时学生提高英语学习水平的同时形成良好的跨文化意识,增强综合素质。此外教师还需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因为课程决定学生学习重点和内容,科学设置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专业课程体系可以保证双语教学课程和其他课程无缝隙连接,进一步提高双语教学效率。

二、巧用现代信息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任何年龄段的学生注意力容易被感兴趣的事物吸引,英语教师就可紧抓学生这一心理运用集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技术,调动学生参与英语学习积极性。多媒体信息技术可以将抽象性概念知识变得具体化,静态文本更具有生动性,突破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同时使学生更容易理解知识,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和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外方委派的英语教师在很多合作项目中都采用3I教学方式,即课前学生自学,之后再网络集中授课和后续跟踪。在正式和学生面对面授课之前就借助网络远程通讯功能发放学习资料和布置预习作业。完成教学后仍然可以采取相同的方式布置课后作业,教师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和电子邮件和学生保持在线沟通交流。与此同时英语教师应充分开发和利用网络资源,开发和利用英文教学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解决资源稀缺问题成为双语教学重要组成。因为网络汇集大量视听资料、文本、教学软件等学习教学资源并形成高度综合集成的资源库,教师在双语教学中就可反复利用这些资源。但这些远远不足,所以需要立足于学生实际情况建设习题库、试题库、案例库和课件库等,并运用开放的技术构建开放交互和丰富自主的教学支撑环境,满足学生在线学习需求和教师之间交流借鉴,提高教学效率。

三、优化双语教学评价,提高英语教学效率

评价是英语教师必须开展的工作,当前教学评价受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理念影响从分数逐渐走向对学生动机、态度、情感、记忆、感知、思维等方面开展评价,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求。尤其对于双语教学而言,更应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开展教学并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教师在选取评价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学生潜能,使其能较好地展示自身特长,体验学习带来的乐趣,进而提高英语教学效率。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存在这种心理,学生同样如此。英语教师要运用激励性和赏识语言,充分把握评价时机和语言魅力,调动学生参与英语学习积极性。首先口头评价,学生在学习中必然需要教师鼓励,教师就可针对学生实时情况给予积极且适当的评价,激发学生潜在学习欲望,当学生被教师肯定和赞扬后就会产生学习自信心。英语课堂常用You did a good job!Very good!Excellent!Good memory等。其次包容性口头评价;教师在教学中对于学生偏离主题的观点和答案不应急于否定,应以包容的态度慢慢引导学生,这种方式可以保护学生求知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必要时采取小组评价,分组有多种方式,在课堂上可以分为男生组和女生组,结合教学内容开展小组竞赛活动,分组后还需要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性评价,赞扬获胜小组的同时鼓励其他小组继续努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结语

总而言之,双语教学是是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必然采取的教学方式,可以帮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提高英语水平和英语教学效果。英语教师在选择双语教学模式时应紧贴学生实际情况和教学内容,充分考虑学生接受知识能力和教师授课水平,最大限度使教师和学生相配合,同时积极采取新型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进一步提高双语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于萍.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双语教学模式研究[J].科技风,2016 (7):49-49.

[2]许冬瑞,范东生.中外合作办学双语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究[J].亚太教育,2016(11):294-294.

[3]杨骞,张一琦.中外合作办学下双语教学模式探索——以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酒管专业为例[J].现代装饰(理论),2016(4):23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