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钗

【摘要】本文根据许渊冲先生的“三美”说对《故都的秋》张培基英译本进行解读。通过列举典型的例子,比较原文与译本,解读原文与译本中所体现的意美,音美,形美。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是一篇精品散文,写景抒情,具有独特的艺术特点和审美价值,意境悲凉,韵味深远。伟大的翻译家张培基先生具有丰富的翻译经验和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完美再现原文的意美,音美,形美。

【关键词】“三美”说 故都的秋 意美 音美 形美

一、原、译文简介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着名散文家郁达夫于1934年8月创作的散文。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1927年4月12日直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为止的这段时间被称为白色恐怖时期。郁达夫为躲避国民党的恐怖威胁,1933年4月,他由上海迁居到杭州。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当他到达北平,触景伤情,写了《故都的秋》,描绘的是“悲凉”景物,流露的是“悲凉”心绪,表达的是对故都的一往情深。郁达夫先生说过,在散文中“总要把热情渗入,不能不达到忘情忘我的境地”。他的《故都的秋》是一篇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散文,语言精练优美,具有独特的语言风格和美学特点。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秋景与自然风光,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的秋的真情,流露了深远的忧思和孤独感。《故都的秋》是郁达夫先生的精品散文,资深翻译大家张培基先生凭借自己扎实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在句子层面上力求做到语言自然流畅、准确理解、雅俗得体,再现了原文意美,音美,形美,力求既完美地保持原文的信息,原文的功能,又译出原文的风格韵味。其英译本不仅语言自然流畅,而且充分阐释原文中的意美,音美,形美,成功地使原文的美在译文中得以重现并升华。英译本收录在其《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里,完美再现了原文本的意美,音美,形美,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给读者以美学视觉盛宴。

二、许渊冲“三美”说

朱光潜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了“翻译美学”这个术语,并且认为“翻译绕不开美学”是完全符合翻译这一“很可能是整个宇宙进化过程中迄今为止最复杂的活动”(英国文艺批评家理查兹语)的自身规律的。要谈翻译,首先应该谈一谈美学。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说,许渊冲先生的“三美”说正是这句话的完美体现。而张培基先生的英译《故都的秋》将许渊冲的“三美”说表现的淋漓尽致,完美再现原文本的意美,音美,形美。

许渊冲先生认为,“翻译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意美、音美和形美。‘三美之中,最重要的是‘意美,其次是‘音美,再次是‘形美。要的则是这‘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译诗不是科学是艺术。诗歌英译的目的是对外宣传,即‘中为洋用;而翻译的方法和技巧则是‘洋为中用,好的译文应该达意、通顺、传神、表形;收到意美、音美、形美的效果”。(许渊冲,2006)翻译的艺术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年1月1日

1.意美。“所谓意美是指汉字此举或整诗的意蕴、义理作用于大脑而产生的美感,”是语言的深层结构,即“语言背后的语言”。意美不仅要表达原作的表层意思,还要展示其深层含义,不仅要表达原作的字间之意,还要传达原作的言外之意,在翻译中应该选择跟原文意似的绝妙好词,借用英美诗人喜闻乐见的词汇来对原文本进行翻译。翻译是一门艺术,是语言艺术的再创造。如果把写作比成自由舞蹈,翻译就是带着手铐脚镣在跳舞,而且还要跳的优美。翻译既要考虑到对原文的忠实,有要按照译文的语言规则来表达原文的思想,这就要求译本要追求意美、音美和形美,意美,相对于音美和形美来说比较容易达成。要想完美重现原文本的意美,就必须要求对原文本有通彻的理解,对原文分析得当,体会深刻,才能在翻译时保留原文本的意美。

例一: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译文:In North China,however,it is particularly limpid,serene and melancholy.

这句话在文章开头出现,是文章的“文眼”,通过这句话能很明确地感受到本文的基调“悲凉”。张培基先生此处把握很好,恰当的运用了limpid,serene,melancholy 这三个词来表现清、静和悲凉,用词准确,充分表现了原文的意义,符合原文的悲凉之感,同样表现了悲凉的意境,奠定了悲凉的基调,贯穿全文。运用这三个词可以充分让英文读者感受到美丽而凄凉的意境。

例二:秋天,无论在什幺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

译文:Autumn,wherever it is,always has something to recommend itself.

由于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在汉英翻译中,词与词之间的翻译并不一定是对等的。有时候为了更好地体现出意美,译者会转换译文中词的词性或结构,例二中“总是好的”不可直译成“is always nice”,这样译可能英文读者并不能理解,张培基先生用“recommend”这个词可谓恰到好处,表现出北国的秋自己展现的独特方面,用词精确,将原文本意义完美呈现,使译文准确而且流畅通顺。

2.音美。音美,即重视原文的音韵和节奏。在散文中即体现为文本的节奏感强,具有音乐美。借用译入语诗人喜闻乐见的格律,借用排比重复等手法表现译本的音美。汉语和英语在音美上有很大的不同,汉语是声调语言,其四种声调构成了发音的抑扬顿挫,产生了一种音乐特征,英语是重音语言,其单词多是多音节,有重音却无四声,所以利用发音特点形成的文字很难英译。但是如若处理得当,译文将会保持原文的美感,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多用排比句加强节奏感,而张培基先生也注意到了这一特点,在翻译时使用排比句,体现文章的节奏感,追求音美,达到这一效果。

例三: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译文:It will be most desirable to have them set off by some tall thin grass planted underneath here and there.

不难发现,原文本中使用叠词“疏疏落落”,而英文中没有这种叠词现象,所以,张培基先生将“疏疏落落”翻译成“here and there”,押尾韵,这正是音美中韵律的体现,将汉语的叠词通过押尾韵这种方式进行翻译,使译文达到的音美的效果。

例四: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平),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平),钓鱼台的柳影(仄),西山的虫唱(仄),玉泉的夜月

(仄),潭柘寺的钟声(平)。

When I am in the South,the arrival of each autumn will put me in mind of Peipings Tao Ran Ting with its reed catkins,Diao Yu Tai with its shady willow trees,Western Hills with their chirping insects,Yu Quan Shan Mountain on a moonlight evening and Tan Zhe Si with its reverberating bell.

《故都的秋》一文中,郁达夫善用语音修辞来营造语言音乐美,讲究字词的平仄和排比结构的使用,使得文气通顺,富有音律美。将汉语的声韵美发挥的淋漓尽致,平平仄仄仄平,读起来起伏有致。这句话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加强节奏感,将罗列出来的意象用名词性短语译出来,并有意犹未尽之意,让读者浮想联翩,意味深长,意境优美,传神的表达了原文本的意境,芦花的孤独凄凉感,柳树的瑟瑟树影,虫叫的悲凉冷清,以及意味深远的钟声。

3.形美。形美就是要再现原作的长短、对仗、重复等方面的特征,传达原文的形美主要在诗句长短方面和对仗工整方面。

例五: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译文:Southern autumn is to Northern autumn what yellow rice is to kaoliang wine,congee to steamed buns,perches to crabs,yellow dogs to camels.

原文采用排比句来比较南方和北方的秋,加强气势,抒发作者对北国的秋的热爱,加强情感强烈程度,英译本运用英文中的平行结构“…is to …is to…”使得译文流畅易读,保持了形式上的一致,结构相同,对仗工整,达到形美的效果。

三、总结

张培基先生的英译本《故都的秋》全文语言流畅如行云流水,保留了原文的“三美”,即意美,音美,形美,情感丰富,完美再现了原文的美。本文以其为语料,从许渊冲的“三美”说理论对其进行了解读,充分表现了此译本的价值,有利于外国读者更好地理解《故都的秋》这篇文章,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与传播,外国读者也会感同身受,感受这篇文章的美,同时值得后辈学习借鉴。

参考文献:

[1]张培基.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一)[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2]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英汉互译)第三版[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

[3]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