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强 李君

[摘           要]  “1+X”老年照护证书为高职护理专业培养大量具备老年照护技能的高素质护理人才提供了重要保障,“1+X”老年照护证书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课证融通,即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相互融合。然而,当前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度并不高,严重制约了“1+X”老年照护证书的推进建设,通过对“1+X”证书制度下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为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顺利推进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    键   词]  “1+X” 老年照护证书;高职护理专业;课证融通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3)25-0065-0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转型升级,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短缺日趋严重,在此背景下,2019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在高职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即“1+X”证书制度[1]。高职护理专业承担着培养高技能护理人才的重要使命,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社会急需大量高素质老年照护人才,“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为高职护理专业培养高素质老年照护人才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相互融合,极大地提高了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人才培养质量,然而,当前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推进并不顺利,主要原因在于高职护理专业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融合(即课证融通)度不高,存在诸多制约课证融通的影响因素。因此,深入分析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现状及影响因素,对于实现高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老年照护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护理专业实施“1+X”老年照护证书的必要性

(一)“1+X”老年照护证书是高职护理专业培养老年照护人才的重要保障

“职教20条”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2]。高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技能人才的重要使命,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不断转型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需要大量具备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的老年照护人才[3],因此,高职护理专业对老年照护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意义深远,然而,目前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人才的培养与医疗、养老机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加快推进“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通过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结合起来,达到高职护理专业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互融通,为培养更多能够符合老年照护需要的老年照护人才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有利于缓解高职护理专业毕业生结构性就业矛盾

经调研发现,当前医疗机构对高素质技能型护理人才需求量较大,但在人才招聘中仍然存在部分高职护理专业毕业生不符合岗位需要的现象。“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通过将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有机融入高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去,提高高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职护理专业学生临床岗位实践技能。与此同时,高职护理专业毕业生通过考核获取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就业过程中可以增加自身的就业砝码,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同样医疗机构也可以在人才招聘中招到符合岗位需要的护理人才,将极大地缓解当前高职护理专业毕业生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问题。

(三)“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职护理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主体通常由政府、高职院校、医疗养老机构、培训评价组织构成,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规划;高职院校在“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中作为重要主体方,承担着将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标准融入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融合后依据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具体教学实施等;医疗养老机构在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中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医疗养老机构对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内容、标准的制定拥有重要的发言权,同时,也是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的主要参与方;培训评价组织在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中主要承担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标准制定、考核评价等任务。同时,培训评价组织也是沟通政府、高职院校、医疗养老机构的重要媒介。特别是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开发中,需协同医疗养老机构将相关职业技能最新标准、技术要求、考核内容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的新标准。因此,“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过程是各主体方联动协同育人的过程。

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过程中,政府、高职院校、医疗养老机构、培训评价组织主体方相互联动,极大地助推了高职院校与医疗机构等相关行业组织的协同融合,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职护理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医疗养老机构在育人方面的主体作用,调动医疗养老机构及相关行业积极参与到高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来,为社会培养更多符合护理岗位需要的老年照护人才。

二、“1+X”证书制度下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证融通现状

(一)高职护理专业课程标准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对湖南省内三所“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高职院校课证融通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后发现,当前高职院校护理专业课程标准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融合度并不高。在对调研的试点高职院校护理专业课程标准进行查阅后发现,现有课程标准中虽有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的融入,但仍不完全,有些技能标准仍未体现出来,如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护、清洁、饮食、睡眠护理等技能都有所体现,但对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跌倒及误吸异物的处理应对技能标准则并没有融入护理专业课程标准中。

另外,在对护理专业课程标准制定负责人访谈中发现,在将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融入护理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过程中,由于教学任务繁重、时间不够等,并未充分深入医疗养老机构了解老年照护技能证书所需要达到的最新要求。在对负责教务校领导的访谈中发现,学校层面高度重视“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工作的推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因素,如监管、督查不到位等,导致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没有完全融入护理专业课程标准中。从目前调研来看,高职护理专业课程标准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尚未完全融入高职护理专业课程内容中

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是否充分融入高职护理专业课程内容中,是决定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能否顺利推进实施的关键,然而,当前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并未充分融入高职护理专业课程中,如一般情况下老年人易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对于用药护理来说是老年照护技能中需掌握的基本技能,然而在调研中发现,护理专业康复护理课程中并未出现用药照护等相关技能模块。

在对护理专业学生进行调研时发现,73.2%的受访者表示对老年照护相关技能模块学习不了解或者印象不深刻。另有21.6%的受访者表示,相关课程教材中有关于老年照护技能模块的内容,并且教师也有侧重讲解。5.2%的受访者则表示对老年照护技能模块的学习毫无印象。在对护理专业一线教师进行调研时发现,目前融合式教材开发相对滞后,尚缺乏完整性、融合度较好的教材,多数教师对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的讲解都是通过备课增加的知识点,当前的融合教材只是对部分老年照护技能点进行了融合,尚不完整,深度融合教材有待进一步开发。另外,对护理专业一线教师授课过程调研时发现,仍存在部分教师在授课中对涉及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模块的讲解不够深入,甚至有些教师将有些技能模块忽略讲解的现象,融合效果不理想。

(三)高职护理专业课程实践内容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岗位实习实训内容融合不够

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的实习实训环节对于掌握老年照护证书所要求具备的技能尤为重要,因此,老年照护职业技能中的实习实训内容是否深入融入高职护理专业课程实践内容中是反映课证融通度的重要标志。

对湖南省内三所“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高职院校有关护理专业课程实践内容与职业技能岗位实习实训内容融合现状调查研究发现,在护理专业日常课程实践教学中,有关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岗位实习实训内容只有部分在护理专业相关课程的日常实践教学中涉及并进行训练。对护理专业一线教师进行调研时发现,参与受访的教师一共63人,其中有45位教师表示在日常实践教学中,对有关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实习实训模块进行了重点讲解,实训技能模块大部分进行了融合,但也有少部分如心理和危机照护等存在未融合现象。另外有16位教师表示在实践教学中对于日常照护技能进行了融合讲解,但是对于像失智照护、功能认知照护等特殊护理技能则融合度不高,主要原因则是受限于校内实训条件,教师在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大。另外两位教师则是新入职不久的年轻教师,他们表示自身有关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方面还存在不足。由此可见,当前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内容与高职护理专业课程实践内容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高职护理专业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与老年照护岗位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融合度不高

老年照护岗位技能考核评价标准是对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者所掌握技能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其能否充分与高职护理专业课程考核评价标准深度融合是衡量课证融通度的重要标志。经调研发现,当前高职护理专业课程考核评价仍然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老年照护岗位实践技能考核评价标准尚未完全融入高职护理专业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中,护理专业课程考核评价仍然以理论考试为主,在理论考试中对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相关的理论考核比重仍然不高,对岗位实践技能的考核评价在受访的高职院校中能够深入开展的寥寥无几。

受访的一线教师多数表示,实训条件有限,受传统考核评价的影响较大,虽然在考评标准中还是对部分老年照护岗位实践技能考评标准进行了融入,但并不完全。另外,部分受访教师表示尚未有充足时间深入医疗养老机构进行考评标准的调研,未完全掌握一手资料。因此,老年照护技能考评标准有待进一步融入高职护理专业考评标准中,加快其推进实施。

三、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影响因素分析

(一)部分高职院校在推进“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过程中重视度不高

自2019年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来,“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国家在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中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对“1+X”证书制度实施的具体细则也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划,但由于“1+X”证书制度提出时间尚短,仍存在部分高职院校对“1+X”证书制度重视程度不高的现象。

经对湖南省内三所“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高职院校调研发现,对“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是导致当前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度不高的重要因素。在受访的学生中,68.4%的学生表示他们听说过“1+X”老年照护证书,但对于“1+X”老年照护证书的内涵和意义不是很了解,并不是清楚实施“1+X”老年照护证书对他们来说具体有哪些帮助,他们认为学校及专业教师对“1+X”老年照护证书宣讲和重视程度不够。另有20.8%的受访学生认为他们对“1+X”老年照护证书认识较为深刻,能够说出其内涵及实施意义,对其在未来毕业后就业也能详细说出其有哪些帮助,在上课过程中也能够对有关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知识点进行有效辨识和重点掌握,老年照护技能在护理专业课程中也有所体现和融合。另有10.8%的受访学生则表示他们对“1+X”老年照护证书没有太多印象,甚至没听说过。在对护理专业一线教师进行访谈时发现,有超过一半的受访教师对“1+X”老年照护证书缺乏充分的认识,他们认为缺乏学校层面的引导和相关实施细则,缺乏学校的足够重视,致使课证融通度不高。因此,高职院校对“1+X”老年照护证书重视度不高是制约课证融通的重要因素。

(二)高职护理专业“三教”改革推进力度不够

与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相适应的教师、教材、教法是顺利推进“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的关键所在[4],然而,经调研发现,当前高职护理专业在教师、教材、教法上与“1+X”老年照护证书所要求的并不完全适应,严重制约了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的推进建设。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教师方面,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的推进需要具备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的“双师型”教师[4]。调研中发现,具备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并不多,甚至有些护理专业一线教师并不具备“双师”教师资格,势必会影响课证融通的深入推进。部分受访教师认为在学校层面缺少对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的具体规划和实施细则,另一部分教师认为当前由于高职院校扩招后教学任务较重,即便有老年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但是由于时间不充足,最终导致没办法参加培训。(2)教材方面,教材作为课证融通的重要载体,在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中具有重要作用。调研发现,当前高职护理专业课程与“1+X”老年照护证书融合式教材开发仍处于初期,目前使用的教材只是将部分老年照护职业技能融入了高职护理专业课程中,模块化、项目化教学结构尚未形成。在受访的教师中,多数护理专业一线教师表示当前护理专业相关课程教材与老年照护职业技能融入度不高,多数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理论和实训知识点都是教师在备课的时候临时添加,深度融合教材的缺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建设。(3)教法方面,经实地课堂调研发现,当前高职护理专业一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仍然采用的是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教学方法,教师在授课中过度强调单一的理论灌输,往往忽略了实践技能的操作训练,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势必会影响“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推进建设。

(三)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实施制度尚不健全

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推进建设需要政府、高职院校、医疗养老机构、培训评价组织等多主体方共同参与,但目前各主体方责、权、利并不明确,协同机制也尚不健全[5]。政府作为主要参与方,在“1+X”老年照护证书政策制定、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划,但在“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具体实施细则等方面尚不健全,制约了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推进建设;高职院校在“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具体实施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高职院校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应制定完善的“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实施制度,促进课证融通的顺利推进,但在实际调研中发现,高职院校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高职院校出台的实施细则并未在对当地医疗养老机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的则不符合高职院校自身实际情况,难以实施。

另外,当前高职院校出台的“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实施细则仍不完善,具体表现有以下三点:(1)在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和内容融入上,缺乏对当地医疗养老机构实地考察的相关制度保障,致使在课证融通中对医疗养老机构最新有关老年照护职业技能标准和考评内容不能够准确把握。(2)在教师日常授课过程中,对教师能否对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理论和实训方面的知识进行充分讲解评估方面,尚缺乏可量化的机制制度的保障。(3)在老年照护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面,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如有些教师平时授课中不注重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的融合讲解,而是在学生备考的时候进行突击培训,导致平时授课过程中对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的考评缺失,严重制约了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推进建设。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医疗、养老机构对具备老年照护技能的护理人才需求极大,“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为高职院校培养大量具备老年照护技能的老年照护人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然而,当前“1+X”老年照护证书试点工作推进并不顺利,主要原因在于课证融通度不高严重制约了“1+X”老年照护证书的推进建设,不断提高“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度,是促进“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的重要环节。本文通过阐述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实施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提出高职护理专业“1+X”老年照护证书课证融通现状并进行影响因素分析,为试点高职院校“1+X”老年照护证书顺利推进提供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郑辉英,吴小平,吕从钢.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课证融通的探索与思考:以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例[J].职教论坛,2022,38(11):74-82.

[2]张国民.1+X证书制度的价值意蕴、现实困境与优化对策:基于职业教育“三个面向”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22(4):103-108.

[3]高正春,张扬,李娟.基于“1+X”证书制度的高职护理专业老年照护课程体系的构建[J].护理研究,2021, 35(3):506-510.

[4]许天亮,张呈呈.健康老龄化背景下老年护理实训教学与“1+X”证书融合的探索[J].内江科技,2022,43(8):157-158.

[5]毛少华,李治.1+X证书制度下高职院校课证融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职教论坛,2021,37(12):47-51.

◎编辑 马燕萍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1+X证书制度下高职护理专业课证融通实践研究——以老年照护证书为例”(课题批准号:XJKX22B165)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曹强(1988—),男,汉族,河南漯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高职护理专业教育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