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增加了事前联合监管要求。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优化服务流程,严把行业准入关,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

二是完善了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将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派单及未按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有关数据信息等八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监管工作事项。

三是细化了全链条联合监管流程。将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分为发起、上报、处置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