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敬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北京100081)

1 引言

互联网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互联网发展状况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繁荣以及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民族地区互联网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数据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引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统计局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表的官方统计数据;二是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互联网信息建设的网络调查。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基于统计和调查数据,分析评估了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水平,对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的典型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2 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获取

2.1 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

当前国际上最为着名的信息化测度是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开发的信息化指标体系(ICT Development Index,IDI)[1]。本文基于ITU 提出的信息化指标选取原则,并参考俞立平[2]、黄婷婷[3]等提出的互联网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提出了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网普及、互联网资源、互联网信息建设、互联网支撑环境和互联网应用6个大类3个层级,共计31 项分指标。指标体系及数据来源见表1。

2.2 抽样调查

调查区域范围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3个层级共155个自治地方,调查内容包括政府机关、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党建以及民族文字网站等6个领域的网站建设情况,共调查20 000 多个调查样本,最终整理有效调查数据18 000 多条。

表1 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指标体系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3.1 民族自治区互联网发展历程

由互联网普及、互联网资源和互联网信息建设三大指标统计结果表明,1997~2014年我国5个民族自治区的互联网发展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萌芽阶段(1999年以前)、起步阶段(2000~2002年)、形成阶段(2003~2006年)、发展阶段(2007~2014年)。其网民数增长如图1 所示。

(1)萌芽阶段

萌芽阶段网民很少,各自治区网民数在万人以下,互联网普及率很低。除新疆外,其他各自治区网民增长率都不高。互联网资源拥有量也极少,至1999年年底,5个自治区拥有域名总量不足900个,互联网信息建设处于试探性阶段。

(2)起步阶段

互联网开始普及,网民快速增长。1999年年底,除西藏外,各民族自治区的网民数突破1 万人;至2002年年底,多数自治区网民数突破50 万人,网民增长率较高。但互联网资源拥有量的增长较为缓慢。互联网信息建设开始起步,网站数逐年增长。

(3)形成阶段

网民增长相对平缓,增长率下滑,部分自治区出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各自治区的互联网增长率均在0.5%左右,普及率增长缓慢。互联网资源拥有量增长较快,分别在2003年和2006年这两年出现飞跃增长。互联网信息建设增长缓慢。

(4)发展阶段

互联网普及、资源拥有和信息建设方面全面发展。民族自治区互联网发展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一直维持在10%以上(2009年新疆网络管制特殊情况除外)。各自治区互联网普及率增长迅速,互联网资源域名拥有量和互联网信息建设快速增长,在2008~2009年达到峰值,2010年开始回落,并保持平稳发展至今。

3.2 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现状与趋势

3.2.1 基于网络调查的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应用现状

我们对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从政府机关、教育单位、文化事业、医疗卫生、党建和民族文字等6个领域开展了互联网应用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网站建站率和信息量两个指标。结果表明:当前民族自治地方的互联网应用存在以下差异化现象。

(1)不同领域间的发展差异

民族自治地方不同领域间的互联网应用存在较大差异。以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建设为例,不同职能局间网站建设与应用的差异较大,体现出不同行业间互联网信息应用发展的不平衡。大致分3个层次。一是普及发展,如人民政府和高等院校。当前民族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广泛开展互联网信息建设,建网站率达90%以上,高等院校的建网站率近100%,信息开发利用不断开展。二是中等发展,如党建、文化事业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建部门的建网站率均超过80%;图书馆、博物馆、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建站率达50%以上。三是初级发展,如民族文字信息化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目前我国民族文字网站建设较为薄弱,以政府机关民族文字版网站的建设为例,目前仅有60 多个民族文字网站,包括蒙文、维文、藏文、朝鲜文等。医疗卫生单位的网站建设无论在自治区、自治州还是自治县,都处于发展初期。相比政府机构、教育和文化领域,医疗卫生单位的互联网应用相对滞后。

(2)不同自治级别地区间的发展差距

互联网信息发布与应用已在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州普遍发展,但在民族自治县这一层级的发展较为滞后。以人民政府机关为例,其建网站率在自治区、自治州两级已达100%,多数网站信息更新及时,但自治县人民政府机关则有少数未建网站,且绝大多数县的网站信息更新不良;又如党建部门的建网站率在自治区、自治州两级均超过80%,而在民族自治县则尚有一半未建网站或信息更新情况较差,处于发展中阶段。

(3)不同区域间的发展差异

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应用呈现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总体趋势是东部地区优于西部地区,北部地区优于南部地区。在5个民族自治区中,新疆、内蒙古、宁夏和广西在各方面发展差距不大,但西藏自治区与其他自治区有较大的差距。从30个自治州互联网应用发展水平的地域分布来看,吉林省和云南省所辖自治州的互联网应用较好于其他省区自治州。

(4)不同自治民族间的发展差异

从自治民族成分来看,藏族自治地方在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3个层级的网站建设都与其他民族自治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其他民族自治地方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族别差异。

3.2.2 基于统计数据的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现状

基于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的互联网发展指标包括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网普及率、互联网资源和互联网信息建设。分析方法按照指标体系,逐层对下级指标运用SPSS 软件、采用PCA 主成因分析法,浓缩信息生成各大类指标的综合指标值,然后使用系统聚类方法分析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在全国的发展水平和地位。数据采用2011年全国分省区统计数据,以便同2011年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互联网应用调查相比较,分析结果如下。

(1)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

民族八省区1民族八省区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以及贵州、云南、青海3个省。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处于全国中下水平,在全国排名分别为第8、11、12、19、24、25、28 和31 位。其中,内蒙古发展较好,处于中高水平;宁夏、新疆处于中等水平;青海处于中低水平;贵州、云南、广西和西藏位于全国最低水平之列。

(2)互联网普及率发展现状

民族八省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在全国范围内总体居中偏下,但内部发展差异较大。发展水平相对较好的有新疆、青海、内蒙古和宁夏,互联网普及率(2013年年底)分别为49%、47.8%、43.9%、43.7%,全国排名分别为第9、11、16 和18 位,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42.3%)[7],新疆、青海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5.8%)。广西、西藏、贵州和云南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37.9%、37.4%、32.9%和32.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全国排名较低,分列第22、23、29 和30 位。

(3)互联网资源发展现状

民族八省区拥有的互联网资源处于全国低水平,八省区加上甘肃省成为全国排名倒数的9个省区。IPv4 和域名拥有量全部名列全国低水平地区。从有限资源IPv4的拥有情况来看,5个民族自治区占全国份额经历了逐渐增多、再逐渐减少的演变历程,近几年均呈下降趋势。可见在当前互联网基础资源的分配过程中,民族自治区处于缩减状态。域名的发展更突显了这一变化趋势,5个自治区均于2009~2010年前后出现大幅增长与大幅降落现象。

(4)互联网信息建设发展现状

民族八省区互联网信息建设总体处于全国中下水平。在网站数和信息量上,5个自治区在全国排名靠后,其中,西藏各项指标均为末位,与其他省区差距较大。从网站技术含量和信息更新来看,宁夏最好,在全国排名靠前;其次是广西,位列全国中等水平;最后是内蒙古、新疆和西藏。从信息编码看,汉、英文以外文种的网页比重排名中,新疆、内蒙古名列前茅,西藏则排名最后,可见在本民族语言使用较为广泛的新疆、内蒙古和西藏3个自治区中民族语言网页开发较多的是新疆,其次是内蒙古,最少是西藏。

(5)互联网综合发展水平现状

对我国31个省区市互联网发展指标的PCA 综合评分值采用系统聚类方法的分类结果显示,31个省区市互联网发展水平可划分为3个层次7个子类,见表2。

分析结果表明,民族八省区均处于中等或低水平发展地区,5个低水平发展地区中有3个属于民族八省区。排名靠后的7个省区中,民族八省区占了5个。

3.2.3 互联网支撑环境对互联网发展和应用的影响

互联网支持环境包括经济、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4个子指标,各指标采用PCA 主成因分析法,逐级浓缩信息生成综合指标值。由于数据呈正偏态分布,本文采用秩相关分析法,考查互联网支撑环境对互联网发展和应用的影响关系。

(1)基于全国31个省区市数据的互联网发展影响分析

全国31个省区市数据分析结果表明,经济环境对互联网发展的影响最大,经济发展指数与互联网发展综合指数的相关系数达到0.85,其次是教育、卫生和文化,相关系数分别为0.721、0.681 和0.642,见表3。

对互联网发展二级指标的进一步分析表明,从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普及率两个分项指标相关性来看,文化、经济、卫生和教育各环境因素对这两个分项指标都有较高的相关性。从互联网资源和互联网信息量两个分项指标来看,对其影响最大的是经济环境,其次是教育;文化和卫生环境与其相关系数不足0.5,无明显相关性。可见从全国范围来看,经济和教育对互联网应用的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2)基于155个民族自治地方数据的互联网发展、应用与环境影响分析

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民族自治地区互联网发展、应用与环境的影响关系呈现以下特点:同全国31个省区市呈现的互联网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的总体趋势相反,民族自治地方的互联网发展与其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并不一致,如新疆、宁夏和西藏网络信息化发展水平均高于其GDP 和城镇化全国排名,而内蒙古网络信息化发展水平则落后其GDP 发展水平。

3.3 典型性分析

综合来看,民族自治地方的互联网发展存在以下典型现象:一是相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民族自治区互联网普及率普遍偏高;二是新疆互联网发展远高于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宁夏文化事业发展带动网络信息化发展模式;四是云南网络信息化建设规模化发展模式;五是西藏网络信息化发展不平衡问题。以下对这些典型特征作进一步分析。

表2 我国31个省区市互联网发展水平分类分级

表3 互联网发展水平与互联网发展环境秩相关分析结果

(1)民族自治区互联网普及率高于经济发展水平成因分析

调查分析表明,除广西外,其余自治区互联网普及率普遍高于其经济发展水平。以西藏为例,统计报告中2011年西藏互联网普及率为27.9%,但据我们2011年在西藏地区的实地调查来看,这显然比实际情况偏高。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除广西属于劳动力输出较多的省区外,其他民族自治区均不属于劳动力输出大省,特别是新疆、西藏都是劳动力输入省区[8]。劳动力输出多的省区,有部分青壮年外出他省工作,这部分潜在互联网用户的调查缺失并作为分母计算其普及率,导致了劳动力输出大省的普及率偏低,因而经济发展优于民族自治区的劳动力输出大省,如河南、安徽、四川等地的互联网普及率在全国排名落底,低于民族自治区。二是民族自治区电话普及率比其他省区低,且在西藏农村的多数人听不懂汉语,电话调查中这部分非互联网用户人群的调查缺失,造成民族自治区互联网普及率高于实际。

(2)新疆互联网发展高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现象分析

新疆互联网整体发展水平高于其GDP 和城镇化水平排位,排位提前了4~5 位,特别是互联网普及水平排位为第11 位,与第24 位的GDP 排名相比,远远高出其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但人均IPv4 和人均网页信息等软资源的建设则略低于其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处于倒数第4、5 名。在各级政府与党建网络信息建设方面,新疆也是5个自治区中最好的,但在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的网络信息建设方面,新疆排名则较落后。可见新疆网络信息化主要在硬件和政府层面上进行了大力推动,互联网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但其世居民族的教育文化发展还需要提高,这是制约其全方位推动互联网信息化发展的瓶颈之一。

(3)宁夏文化事业发展促进网络信息化发展模式

宁夏网络信息化整体的发展水平高于其GDP发展水平排位,但低于其人均GDP 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全国排名。各级政府与党建网络信息建设方面,宁夏在5个自治区中排名第四,但在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方面,宁夏的网络信息化建设水平在5个自治区中排名第一,与GDP 和社会文化发展基本成正比,体现出文化事业发展对网站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促进作用。

(4)云南网络信息化建设集约化模式

调查分析显示,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在其各自治州和自治县全面普及,这主要得益于其网站建设的集约化模式。以云南省所辖自治州和自治县的政府与事业单位的网站建设调查为例,云南省主要采用了网站集群建设模式,搭建了统一网站平台,促进了网络信息规模化发展,在资源共建共享、节省资金、降低维护成本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5)西藏互联网发展差距的现实分析

西藏互联网发展的综合指标高于其GDP、人均GDP 和城镇化发展水平排位,排位提前了4 位。这主要由于互联网普及率、人均IPv4 等方面的排名优势提升了其综合排名,表明我国对西藏自治区互联网普及和基础建设的投入较为重视。但从信息内容建设方面来看,特别是实际调查结果表明,由于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语言文化发展的较大差距以及信息化人才的不足,使得目前西藏的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在多项指标上与其他民族自治区有较大差距。

4 对策及建议

基于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的现状和典型性分析,本文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国家和民族自治地方各级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民族地区的互联网发展,从顶层规划设计,加大互联网发展的软硬件投入,引导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的良性发展和自觉发展。

第二,深入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催化互联网发展。统计结果表明,经济发展与互联网发展水平基本成正比,特别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上,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尤为突出。

第三,重点加大扶持民族自治地方互联网软资源建设。目前各民族自治区在互联网软资源建设方面,如IPv4 地址和域名等,其拥有的资源水平相对较低,与东部发达地区有很大差距,应在IP 地址、域名、网站开发和信息更新等软资源建设方面加大建设力度。

第四,构建网站建设集约化模式。该模式在资源共建共享、节省资金、降低维护成本方面有很大的优势,是快速高效的信息化发展途径。应大力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推广网站集群建设模式,便于促进地区信息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和信息的共建共享。

第五,大力提升民族自治区人民的文化教育素质。调查分析显示,对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视与大力发展将带动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网站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反之则成为制约其网络信息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第六,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调查显示,不少民族地区已开发网站长期没有信息更新,网站技术水平较低,说明我国许多民族自治地方还未建立专门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建立信息化人才队伍是民族自治地方网络信息化发展的基本保证。

第七,加强民族文字网站的开发建设与信息发布。我国目前民族文字网站的开发与信息发布虽然逐年增加,但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语言使用者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应大力发展仍有较大用户群的现行民族文字的网站,繁荣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网络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的现代化生活水平。

[1]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Measur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the ICT Development Index [M].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2009.

[2]俞立平.中国互联网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5,(12):32-34.

[3]黄婷婷,贾怀京.基于48个国家的互联网发展水平研究[EB/OL].http://www.paper.edu.cn/releasepaper/content/201212-886,201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0年卷)[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2010.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1-33 次)[EB/OL].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4.

[6]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7]Miniwatts Marketing Group.World Internet users and population stats[EB/OL].http://www.internetworldstats.com/stats.htm,2014.

[8]田家官.中国劳动力流动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学家,2003,(4):8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