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梧桐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万明先生长期从事明史研究,成就斐然,特别是明代中外关系和白银货币化的研究,更是硕果累累,受到学界的广泛赞誉。最近,她与华北电力大学徐英凯教授合作,经历10年的艰苦努力,推出了一部400万字的《明代〈万历会计录〉整理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11月出版)。

《万历会计录》(以下简称《会计录》)是我国现存的唯一一部古代国家财政会计总册。该书是万历初年户部在各省直呈报的文册和档案、条例、事例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内容极为丰富。书中不仅按旧额(洪武与弘治年间的数额)、见额(万历六年的数额)录载全国官民田与户口、岁入与岁出的各项数字,还按各布政司、南北两直隶列出各项田赋收入(洪武与弘治年间的田赋收入记录到省一级,万历六年的数字则按省、府、县的顺序逐一开列)。此外,书中还录载了各边镇屯兵的粮饷开支数字以及内库供应、光禄寺供应、文武官俸、漕运、仓场、营卫俸银的数字,并录载了包括屯田、盐法、茶法、钞关、船料、商税、杂课的收入数字。这些数据虽不包括徭役,也不包括户部之外各部的收支数字,但毕竟为人们研究明代国家财政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不过,由于《会计录》卷帙浩繁,共有43卷,近百万字,4.5万个数据,令人眼花缭乱,望而却步。加之使用计量单位又不统一,统计金银用两,统计米麦用石,统计绢布用疋,统计苎麻、桐油、红花等物用斤,统计草料用束或包,统计差发马用匹等,不便于人们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比较和利用。由于未经系统的整理和深入研究,人们便很少加以利用,即使利用了,也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美籍华裔学者黄仁宇先生的《十六世纪中国明代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主要就依据《明实录》《明会典》和一些方志的资料进行写作,而将《会计录》列为参考文献的“其他明代和清初的资料”,只引用了该书的6个数据,因为缺乏第一原始数据的支撑,得出的结论便失之偏颇,未能得到学界的认同。台湾经济学者赖建成的《边镇粮饷:明代中后期的边防经费与国家财政危机,1531-1602》,是利用《会计录》研究明史的第一部专著。但此著着重于边镇粮饷的考察,对《会计录》未做系统的整体研究,并套用西方现代国家财政预算中的概念,错误地认定《会计录》是一部低估边镇实际需求之“预算书”,加上没有采用统一的计量单位,结果不仅未能给出一个明代边镇粮饷整体的全面认识,而且还得出万历六年明朝国库收支尚有盈余的错误结论。因此,对《会计录》进行系统的整理和深入的研究,便成为学界的一项紧迫任务。

万明、徐英凯先生的这部巨著,出色地完成了这项任务。他们进行文理跨学科的合作,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及历史学和计量统计学的方法,分三篇对《会计录》的大量数据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统计分析。第一篇《整理篇》,按《会计录》原书的顺序,编制133个表格(甲表),使书中的数据具备了现代统计表格的形式,并将原书用汉字表述的数字改为阿拉伯数字,人们查阅时便一目了然,眉清目楚。第二篇《统计篇》,分章节依据《整理篇》原始统计表格列出的数据进行初步统计,编制134个表格(乙表),得出一些常用的统计数字,既方便研究者的使用,也为下一步以白银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对晚明国家的财政结构进行分析奠定基础。第三篇《研究篇》,从白银货币化的理论出发,以白银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按章节顺序,将《会计录》的所有数据都折算为白银,编成货币化的统计表格288个(丙表),附图28个。这样,全书共处理了20万个数据,列表555个,附图28个。在整理的过程中,还对原书的某些残缺做了复原弥补。原书最主要的残缺是卷六《山东布政司田赋》,作者在对《会计录》中的数字进行初步整理后,利用统计学中的系统类聚分析法,根据田赋水平对15个省直进行分类,得出山东与南直隶同属一类的结论。然后再根据《会计录》、《明会典》、嘉靖《山东通志》的记载,使用系统类聚分析模型和线性回归方法,以白银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对万历初年山东布政司的田赋做了复原整理和分析,进而对遗失的山东行省及其所辖的6府、15州、89县的田赋数据都做了补遗。对原书其他一些遗失,也都设法加以复原。经过系统的整理与统计分析,不仅复原了16世纪末明朝财政的原貌,而且所有数据都以统计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解决了由于原书内容繁杂、数据庞大给人们带来的困惑与麻烦,并将所有收支数据统一折算为白银,解决了原书计量单位混杂,无法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比较的难题,从而使该书具备工具书的性质,便于人们的利用与研究。这对推动明代经济史乃至中国古代史的研究必将产生积极之作用,可谓功德无量。

作者在对《会计录》进行系统整理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明代的国家财政体系做了深入的探讨,提出许多创新性的理论观点。以往的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大多沿袭传统的制度研究范式,将财政机构和职权的研究摆在首位,致力于探究机构与制度的继承与演变。该书转换研究的范式,以白银货币化作为切入点,着重探讨明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变革趋向,进而揭示16世纪末晚明的历史走向。为此,万明先生在绪论中详细论述了明代的白银货币化与张居正改革的历史进程。她指出,明代的白银货币化始于洪武末年(14世纪末),是从民间自下而上崛起的;至成化、弘治年间(15世纪下半叶)为官方所认可,随即自上而下全面铺开;到嘉靖初年(16世纪初),白银逐渐成为流通领域的主币,中国开始跨入银本位阶段;万历初年(16世纪末)的张居正改革,促使白银全面渗透到国家的财政结构之中,国家的财政体系也从实物财政逐步向货币财政转型,《会计录》中实物与货币并列的二元结构正是这种转型的真实反映。张居正改革是在世界连成一体的全球化起始阶段的大背景下展开的,白银货币化就是当时中国与世界的关键连接点。在张居正改革之前,自嘉靖年间为了解除南倭北虏的交相困扰,明廷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已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为此,一批勇于任事的改革之士,在一个半世纪之内相继在各地展开赋役制度的改革,其中尤以一条鞭法的推行最为著名。张居正改革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其核心是如何重建明朝财政体系的问题。张居正改革留下了两个重要文献。一个是改革攻坚阶段编制的这部《会计录》,旨在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会计录》的大量数据显示,白银在国家财政收支的实物与货币的二元结构中已占据越来越多的份额,呈现出即将在中央财政收支中占居主导地位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会计录》的财政收支总账中又呈现出入不敷出的现象,存在157万余两的赤字,而就收支的货币化比例而言,总收入的货币化比例达到41.93%,总支出的货币化比例更高达49.41%,如何增加货币化的收入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加快改革的步伐势在必行。由于正在各地推行一条鞭法的核心内容是“每粮一石,审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官府控制田土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朝廷征银的多少。于是张居正决定在全国展开大规模的田地清丈,清查漏税的田产和追缴欠税。福建先行试点,在万历六年开展清丈,至万历八年九月告竣。当年十一月,户部依据诏令,拟定《清丈条例》颁行全国。这个《清丈条例》就是张居正改革的第二个重要文献。这次清丈,不仅是在抑制土地兼并,堵塞偷漏,保证田粮额度的完纳,更重要的是推动一条鞭法在全国的普遍施行,最后达到全国统一征银的目的,将实物税全面转向货币税,促成中国古代财政体系的全面转型,建立一种全新的中央集权货币财政体系。结果,在全面清丈之后,全国各地编纂的《赋役全书》,赋税的征收虽仍保留实物基准的标准不变,但在实物数额之后,都一律标出“该银”若干。也就是说,在全国各地官方的财政册籍中,全部都以白银作为计量单位,实际上全部是以白银作为征收形态了。《会计录》所显示的实物与白银混杂、计量单位不一的现象,在《赋役全书》中一扫而光,代之以清一色的白银计量与征收了。从《会计录》到《赋役全书》,这不仅是财政会计主体的转型,更是整个财政体系的转型,标志着明代中央集权财政体系已从以实物为主的财政体系向以白银货币为主的财政体系转型。财政体系的转型意味着国家的转型。这是中国两千年亘古未有的划时代巨变,也是张居正改革的最重要成果。这样的结论,将此前万明先生在《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一书中提出的晚明社会变迁转型的观点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达到新的理论高度,加深了对张居正改革和晚明社会的认识。作者在绪论中虽然未能就财政体系转型与国家转型的关系进行具体详尽的论证,可能会引起不同意见的争论,但是不同意见的争论必将把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从而将明史研究推向新的高度。因此,这种新论的提出,我认为是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的。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特聘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