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安

摘 要:通过采取聚类分析法综合评判我国大陆地区31个省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配置情况以及具体效益情况,对于安全监管过程中出现的资金配置方面差异进行全面剖析。系统聚类分析结果显示,根据资金配置和效率水平两方面差异能够把31个省份分成五个明显类型。从而进一步阐释形成差异的根源问题,使监管资金分配呈现出合理性、有效性,为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制定带来科学依据和重要的理论参照。

关键词: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资金配置;市场经济

一、引言

目前,我国属于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呈现出于滞后于社会发展的情况,监管条件相对较为落后,这些问题都影响到我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发挥。面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具体情况,基于提升监管效益、推动监管体系健康发展的目的,专家学者分别针对于管制理论、法制规范、保障体系完善和改进等方面开展深入性研究。研究发现,检验检测手段是监管工作的重要方式,通过监管人员素质的提升、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资金配置的逐步完善,能够有效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质量。

我国地域广阔,各个省区地理位置、社会经济条件、资源都呈现较大区别,因此各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资金投入和监管体系建设水平呈现较大差异,各个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有明显区别。但是,仅仅分析经济发展水平和资金投入两方面原因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管理差异造成的影响远远不够,食品药品监管效率除了受到资金投入的影响,同时还由于资金管理和有效配置、设备资源建设和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因素对其产生重要作用。所以,应全面了解地方监管系统的地域性特点,以各地监管投入资金框架和具体分配情况为基础,具体剖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配置的地域差异,了解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和监管效益,便于科学性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政策和具体实施方式。

二、中国31个省市地区资金配置效益情况具体剖析

1.以行政区划为标准分析资金配置效益

按照我国行政区域的地域特点将31个省市地区监管系统进行划分,形成七类区域,具体为:华北地区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东北地区,具体涵盖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个省份;华东地区,具体涵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和山东三省一市;华中地区,具体涵盖河南、湖北和湖南三个省份;华南地区,具体涵盖广东、广西和海南三个省份;西南地区,具体涵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三个省份一个直辖市和一个自治区;西北地区,具体涵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三个自治区两个省份。根据某年度监管系统效益呈现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而从区域监管资金投入总额的对比情况来看显现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西南地区>华中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按照资金投入总额和效益方面,将上述七类区域以三种情况进行总结:第一,监管效益相当,但是资金投入总额呈现明显差异,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较为明显;第二,监管资金投入总额基本一致,然而呈现出的监管效益水平具有明显区别,西北、华中和西南、华南、华北地区较为明显;第三,监管资金投入总额和效益两方面均呈现很大差异,华东和西南地区较为明显。统计资料表明,根据行政划分的区域监管效益和监管资金投入总额两者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资金投入并非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现差异的根源问题。所以,应全面分析各省市自治区监管体系的具体资金配置状况。

2.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剖析监管资金配置现状

通过各区域监管系统年度资金配置情况能够明显发现,各地区基本支出占比在资金配置中占有较大比例,一般均超过50%;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专项业务紧随其后;基本执法装备、人员培训、检验设备以及其他方面占用资金分配额较小。监管资金配置各个区域呈现出的监管效益呈现出较大差异,具体在西北和东北地区较为明显,排除基本支出,西北地区将资金分配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专项业务两方面较多,而资金分配较少的项目有检验设备、信息化建设和其他方面;东北地区资金分配比例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业务两方面比例呈现较大差异(>10%),其他各项目呈现均衡分配状态。

3.剖析省市监管系统成本收益

在同一个区域内,各个省市之间监管效益和资金配置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具体呈现三种表现形式:一是监管效益基本相同,然而监管资金配置差异很大。具体体现在西南地区,重庆市在检验设备和基础执法装备方面投入较少,云南省、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忽视了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业务,没有在这些项目分配任何资金,四川省呈现各项目均衡状态;二是监管资金配置基本相同,然而监管效益呈现较大差别。东北地区的辽宁省监管效益明显高于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三是监管资金配置以及监管效益两方面均差别较大。华东地区的江苏、安徽、浙江三省均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福建和上海在基础设施方面投入资不高;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的监管效益明显比安徽和福建省高。

4.剖析监管资金配置的区域聚类特点

按照监管资金配置的区别,具体分成五种地域类型来分析:第1类是广东省,伴随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东省监管资金充足,在信息化建设、专项业务以及检验设备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第Ⅱ类是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山西4个省以及一个直辖市,山东、上海、浙江、江苏都属于沿海省市,经济较为发达,在专项业务、检验设备以及其他方面投入大量资金。陕西省的药品研究和生产较为出名,医药产业是陕西省支柱产业,陕西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的发展,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略低、企业众多、小型企业占大多数、缺乏科研经费等问题导致监管效益不高,监管资金分配呈现均衡态势;第Ⅲ类为江西、四川和新疆,和第Ⅱ类的相同之处在于资金投入注重专项业务和其他方面。区别在于该类重视人员培训,监管队伍的培养为此区域监管效益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第Ⅳ类是辽宁、湖南、河南、湖北、河北、云南、内蒙古、重庆、贵州、甘肃、山西、天津、吉林、安徽、黑龙江、福建、北京和广西18个省市,这些省市呈现出监管一般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监管效益也有较大提升空间。该类地区中能够明显发现在专项业务中集中了大量监管资金,然而其他项目资金投入较少。专项业务整治呈现出暂时性特点,厂商了解到此种特点,没有其他投入时将设法放大厂商机会主义;第V类是西藏、青海、海南和宁夏4个省市。改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投入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资金较少,因此并未实现监管效益。预算资金总额约束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对资金配置的干预,以此来形成不同的监管效益,各区域内受监管资金分配情况的影响,将呈现出区别性的监管效益。

三、结语

在全面分析监管资金配置的地域差异之后,能够明显发现不同地区监管效益和资金配置特点。研究发现,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呈现出的监管效益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大关联性,经济发展程度能够直接影响系统监管效率;监管资金的投入程度并非是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益问题的唯一手段,具体各地区的内因导致了监管效益呈现较大差别。

在分析比较了各省市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资金配置聚类情况之后,能够明显改善传统地理区划分析监管效率呈现的不足,有利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自身地区特点制定下一步措施。研究发现:第1类及第Ⅱ类地区中,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上海和广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检验设备,浙江和江苏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因此监管效益较好。所以,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检验设备两方面的投入能够有效保障监管效益的提升;第Ⅲ类及第Ⅳ类均对检验设备方面未给予重视,然而第Ⅲ类区域投入资金用于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能够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率的提升,以及专业性较强的监管队伍的建立;第V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加大监管资金的投入刻不容缓。该类区域没有将资金用于任何项目,监管资金总额不足造成监管活动的开展举步维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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