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梅 解桂枝 王 录

(开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开封 475100)

电费足额回收是县级供电企业一项重要工作之一,由于其面对的是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机制,就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建立健全电费风险管理机制,是县级供电企业重要措施之一,下面笔者就如何建立电费风险管理机制进行阐述。

1 建立电费总额回收的全面风险管理流程

1.1 依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对中央企业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流程的要求,将全面风险管理流程植入电费回收业务流程之中,建立初步的电费回收风险管理流程。在建立电费回收风险管理流程是要建立配套的奖惩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电费的按时、足额回收。

1.2 为确保电费的按时、足额回收要对用电企业建立信用等级评价

1.2.1 用电企业信用评定的程序

(1)对用电客户进行调查。县级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应对每个电力客户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历年交纳电费状况、用电情况、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调查。

(2)建立用电客户数据库。营销部门应建立电力客户信息数据库,在完成电力客户调查后,按信用评价方案和相关实施细则公正、客观地将数据输入系统,并确保数据库的健全和及时更新。

(3)建立电力客户信息复核审查制度。就是在县级供电公司建立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组,该工作组的职责一是对营销人员提交的客户资料进行复核审查,以确保每个电力客户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二是对营销管理人员拟定的电力客户信用等级审查,并最终确定电力客户的信用等级。

(4)电力客户信用等级授信。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出的最终结果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以行文向用电客户予以公告。

1.2.2 电力客户风险等级评价及预警

电费风险评定主要针对累欠电费和可能出现欠费的电力客户,以约束为主要工作思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电费风险评定对象为出现欠费以及供电企业认为有必要进行评定的其他客户。具体评价细则列举如下。

电费回收难度。按时缴费,不需要催费的,选择“顺利”;电费回收一切正常,按时缴费,不需要催缴的或催缴后能及时缴费的,选择“一般”;电费回收不顺利,需要多次催缴,故意拖延达10天以上的,选择“困难”。

上月经营情况。企业经营一切良好,选择“良好”;企业经营一切正常,选择“正常”;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例如生产线停止,库存大量积压等,选择“困难”。

用电异常情况。上月电能量环比浮动20%,且同比浮动10%以下,选择“正常”;上月电能量环比浮动30%,且同比浮动20%以上,选择“出现异常”。

欠费情况。电费按时全部缴纳,选择“全部缴纳”;电费按时缴纳90%以上,并且欠款已经商议何时缴纳的,选择“基本缴纳完成”;电费未能按时交纳或缴纳低于90%,并且多次催缴无效,选择“出现欠费”。输入完成后。由风险控制系统自动计算指标得出各企业的信用等级,按百分制计算,风险等级与相应的得分关系为:85分以上,信用等级为Ⅰ级;50分—85分,信用等级为Ⅱ级;50分以下,信用等级为Ⅲ级。

1.3 建立电力客户电费回收风险预警机制

预警工作应在公司领导下进行。公司的业务层和监督层所对应的组织机构负责预警工作的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预警处理办公室实施监控可能出现的风险,定期发布风险预警报告、监督报告和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监督和指导相应部门完成电费回收。

电费回收预警针对不同缴费方式,运用不同的预警模式。对于分次划拨客户,每月进行相同次数的预警;对于购电制的客户和电力单位,每月月初预警一次。根据预警结果,预警处理办公室及时发布预警报告并对相关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供电公司对所属用电单位进行电费回收预警评测,并根据评测结果按照风险管理方案严格执行。

2 对各类电力客户欠费风险应采取的处置对策

2.1 建立电费回收风险的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和发布制度,开展电费风险等级预警,及时启动驻厂、安装电卡表、办理电费担保、更改合同结算方式、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供电等应急预案。

2.2 对破产客户,要详细了解情况,分析债务人是否真正达到了破产界限,是否假破产、真逃债,对于资不抵债破产的欠费企业,供电企业在客户破产批准日期之前7个月如签有担保合同,供电企业将成为优先受偿者。

2.3 对重组、转制客户,作为债权人应积极、主动地介入债务企业的重整事务。

2.4 对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电费债务的企业,如其无限期拖延债务,迟迟不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供电企业应主动向法院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

2.5 电力客户欠缴费或恶意欠费的处置对策

(1)严格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收费时间、收费方式、违约责任、违约金收取等条款。

(2)建立合同履约担保制度,通过建立合同履约担保制度,供电方在用电拖欠费时运用保证担保方式请求保证人承担清偿电费债务责任,或直接以定金冲抵电费,或运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优先受偿。

(3)建立电费回收预警与客户信用等级制度。根据客户的不同信用等级采取相应的催收手段,经催收仍不缴费的,可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部分或全部供电。

(4)全面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不安抗辩权。

2.6 拆迁户电费回收

(1)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拆迁动向。

(2)变更合同,改变电费缴纳的期限和方式。

(3)当被拆迁户不缴纳电费时,及时运用预期违约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与拆迁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收集拆迁信息,掌握拆迁户的去向,适时向拆迁户收取拖欠的电费。

3 电力客户电费风险管理机制的应用

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全面风险管理组织建设旨在对电费回收风险实现全面可控、在控提供组织保障和动力。结合市、县公司主体实际情况和上级公司集约化运作要求,建立电费风险三级管理结构。

第一道防线:业务层。基层班组向客户收取电费,是电费回收的直接承担者,能够获得电费回收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记录电费回收信息,对欠费客户的预警职责和对应收账款的异常有报告任务;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用电报装和变更服务,对客户信息十分了解,因此有责任对客户电费风险做出基本判断并备案。这些部门作为电费风险管理直接接触层面,把电费风险管理的手段和内控程序融入到公司业务单位的工作流程中,能有效地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对风险做出反应,制定应对措施。

第二道防线:管理层。建立公司电费回收工作小组,明确风险管理专业工作机构,综合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实时监控可能出现的风险,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策略与标准,共享人力资源和工作经验。“一把手”负责制便于做到电费风险管理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策略与标准,使电费风险管理落到实处,统筹全局应对电费风险。

第三道防线:监督层。建立由审计部门、电费回收预警处理领导小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组成的第三道防线,对重大风险决策进行评议,对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效果进行审计,并交由电费回收预警处理领导小组最终决议,以实现整个电费回收风险管理体系的 持续改造,对电费风险管理进行“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