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兵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徽 合肥 23006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制度和有效手段。由于交通条件、人员数量、工作体量等原因,监督管理的地域重点往往在城市和县城,通常难以对偏远村镇的建设工程实施有效监管。同时还因为涉及到监管责任问题,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往往担心由于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配合,无法克服各种阻力和各种干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追究自己的监管责任。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下面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对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做一些探讨。

1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应当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当前,我国实施的城市和村镇的“二元化”管理,村镇的建设工程管理很难到位。村镇一级政府不仅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在机构设置上,也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在县级政府,用地、规划、建设职能分开,能够相互制约,能够公开进行建设活动,有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专业机构和人才,有能力开展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2 依法建设是解决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根本

依法建设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基础,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责任的追究都必须依靠法治的力量。法治既是一种秩序的维持、一种震慑力量,也是一种惩戒规则。工程建设各方通过法律明确自己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 村镇建设工程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使用功能的不同,质量安全监管应当区别对待

村镇建设工程有其特殊的一面,投资主体的不同、用地性质不一样,繁琐的建设审批程序是否适用于村镇工程,能否照搬城市的模式,值得商榷。对于村镇涉及公共安全的学校、商场、影院,公开销售的商品住宅等工程可以按照城市工程建设的法规;但对于私建的农民住宅,本人认为应当根据工程的特殊性,简化建设程序;关系到建设秩序、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则必须严格执行。

4 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如何规范村镇工程建设

4.1 公开建设流程、公示工程建设执行情况

工程的建设应当是一个完整的、公开的流程,立项、征地、规划、审图、招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作为监管者的行政部门,就是要监督工程的建设按照这样一个流程开展,使质量安全受控。这样的流程不仅要完全公开,还要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向群众展示行政办事的效率和质量,也能够间接地约束村镇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

4.2 按照规定实施监管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村镇工程规划、招标、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施工许可、过程监管、竣工备案的实施进行具体监管。施工许可与竣工备案作为工程建设两项最基本的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规模较大的乡镇工程必须严格执行。

4.3 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应当采取处罚手段

行政处罚具有主动性,更有利于主动维持乡镇工程建设秩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规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如处以罚款、降低资质、吊销人员执业资格等。这些处罚能够直接干预村镇工程建设的违规行为。

5 县级监督机构如何开展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村镇工程距离县城一般都比较远,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质量安全监管必须改变工作方法,才能收到监管实效。

5.1 根据工程涉及公共利益的程度,采用不同的监督模式

工程监管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所以凡涉及公共利益安全的村镇工程,特别是由政府在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上统一建设的公共设施和对农民销售的房屋,农村建设的各种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质量安全监管。

对于农民的私建住宅,监管机构可以配合开展一些技术工作。从设计图纸、施工单位资质和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三个方面促进农村私建住房质量,监管机构应该发挥技术专长。

5.2 应以“行为监督”为重点,规范建设行为,促进实体质量提高

5.3 简化程序,抓住关键工序,开展抽查,保证质量安全

必须简化程序,从结构安全入手,抓住关键工序,根据工程规模、结构主要部位制定简单、实用、有效的监督方案。尽量少设置监督检查的停止点。

5.4 与其他部门配合,合理进行工程建设违法违规处罚

现阶段村镇工程投资建设主体多,许多违法违规项目仍在建设之中,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很难在查处这些问题中发挥主导作用。但配合其他部门,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对在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评估,在追究质量安全事故责任方面,应该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6 结束语

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建设理念已经被全社会认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该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多进行一些探索性的工作,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保证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Z].

[2]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

[3]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Z].

[4]建设部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Z].

[5]建设部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监督规定[Z].

[6]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Z].

[7]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Z].

[8]安徽省省政府203号令,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Z].

[9]安徽省省政府125号令,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