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 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结合集贸市场突出特点,以宣传为出发点,经过签约和培训以及强检计量器具的实施、计量器具强检备案登记,再到实际监督,进而建立起一套集贸市场畅销监管机制,该机制是闭环式的,能够获得事半功倍且持久的监督管理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宣传

全方位的宣传才是合理的,合理的宣传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在市场内重点宣传《集贸监管办法》和《计量法》等相关计量法规,让集贸市场管理者和主办者知道他们应该了解法律赋予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应该遵循的职责。二在各市场就《集贸监管办法》和《计量法》等计量法规的相关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张贴和散发,让广大经营者都了解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进而严格的去遵守,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其自律能力。三将媒体资源进行充分利用,以此来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出去,这样集贸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就能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和理解。

(二)培训

按照《集贸计量监管办法》中的规定,需要加强计量知识和相关能力的培训,该培训主要针对的是集贸市场管理者和主办者配备的专门负责集贸事务的计量人员。经过培训后,只有通过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才能获得由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证书,并为其配备砝码,相关人员也就有了基本的权利。但他也要履行一定的职责,如: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日常工作是由其负责的,并要和指定法定检定计量机构、质监部门配合起来,共同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相关工作。

(三)签约

集贸市场管理者和主办者与质监部门签订协议。按照《集贸计量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双方采取协议的方式就集贸计量监督管理方面的义务、权利和职责进行约定,或者采取承诺书的方式双方相互做出承诺。一集贸市场管理者和主办方针对计量监管问题(包括了计量法规的宣传和遵守、计量监管的加强、自律能力的提高、公平秤的设置、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及与质监部门配合起来监督检查计量市场等) 为质监部门做出相应的承诺。二集贸市场管理者和主办者针对计量作为(包括对合格计量器具、准确商品量值以及法定的计量单位的使用等)向社会承诺。

(四)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

集贸市场管理者和主办者应该为集贸市场中有固定摊位和门面的所有经营者提供统一配置,提供经营者使用的包括集贸市场管理者和主办者设立的已登记造册的公平秤以及已经过强检的计量器具,上报给质监部门并申请备案,并针对强检计量器具,质监部门颁发年审册给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管理者。

(五)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实施

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具有流动性偏大、经营者集中以及量大面广的特点,法定检定机构应该针对这个特点,来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每年至少要强制检定两次。每次检定时,至少要巡视集贸市场两次,就集贸市场内所有经营者所用的以及集贸市场管理者所设置的计量器具和公平秤进行强制检定。为经过检定且合格的器具或秤贴上合格证,上半年和下半年合格证的颜色是不一样的,通过此来区分检定标记。每次在完成检定后,应该把相关信息登记在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年审册上。所登记的信息包括情况说明、合格率、计量器具件数、经营户数以及强检日期等。

二、建议

(一)计量监管要从源头抓起,把好生产关

从目前看最需要做的就是修订件,如电子秤的批准大纲,以此使反作弊的技术要求能有所增加,通过对行业标准的制定,要求生产厂家就电子秤做相关调整,也就是安装和加贴金属外壳、封印等在新型电子秤运放、芯片等部位上,这样电子秤发作弊功能也会得到增强。

(二)要对相关计量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针对与计量相关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使违法成本增加。及时查处通过计量器具实施计量欺诈相关行为,并对所使用作弊秤的来源进行追查,以从源头上遏制私自改装电子秤的行为;一旦发现有人违法销售和生产作弊器具,就必须进行严格处理,针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行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计量宣传,做好人员培训

采取办宣传班以及散发宣传资料的方式,宣传相关计量法规给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和主办者,在计量方面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明确自己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组织计量事务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与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有关的指导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进而增强自律能力。

(四)各方协作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集贸市场管理所牵扯到的部门有很多,只有这些部门相互配合,团结起来,才能更好的落实管理。在监督检查市场计量的过程中,要加强与食品监督、工商和经委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各部门之间联合起来进行检查,通过配合协作加大执法力度。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长久以来,市场秩序都是消费者关心的重点,同时也是新闻媒体和政府监管关注的重点。政府有关部门需要以宣传为出发点,经过签约和培训以及强检计量器具的实施、计量器具强检备案登记,再到实际监督,建立起一套集贸市场畅销监管机制,以此来维护集贸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