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忠全

摘 要:基于内部评级法的风险计量工具不断创新,并逐步付诸于银行的具体实践中,不仅大大丰富和量化了银行风险偏好和风险战略的内涵,而且通过风险政策支持风险偏好的传导和执行,以及充分补偿风险的定价机制,有效推动了银行风险收益平衡,促进了银行风险收益最大化的实现。

关键词:内部评级;银行经济资本;影响探讨

引言

针对银行来说,经济资本是它们确保股东利益最高的关键要素,它的管控功效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中。第一是风险管控层面的内容,从所周之,经济资本是一种变量化的内容,它可以被用来分析资产,对金融产品定价等。只有合理的管理经济资本,才能够确保风险管控活动更加的科学,合理。第二体现在绩效管理层面中,此时可以获得风险和收益,规模和品质保持高度统一的约束体系。第三体现在资源调配层面中。通过制定完善的资本配置方案,能够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业务发展方向等,得到目标确定,可行性较高的体系,进而实现资源的有序利用。

1 内部评级法的内涵及其实施的重要性

在新的资本协议中,重点论述了内部评级措施。它是当前银行的关键改革内容。具体来讲,内部评级指的是银行结合自身的数据以及标准等,对债务者开展的信用测评活动。在计算风险资本时,银行可以结合本身的业务风险管控能力等合理的选取。开展内部测评活动能够带来非常好的意义,比如能降低资本规定,切实的提升充足率,而且还能够享有一定的优惠。除此之外,对于银行提升自身的管控能力,强化风险控制水平来讲都是非常有意义的,能够确保银行朝着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2 内部评级对银行经济资本的影响探讨

我们常将经济资本称之为风险资本,其并非真实的资本。通过开展资本管控工作,能够分析其所有的业务模块获取收益时所要负担的风险指数,能够调节利润,能够评定客户面对的风险,最终可以确保绩效测评更加的精准合理。该措施对风险类型不一样,管理能力不一样的银行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同时对那些风险指标不一样的顾客以及产品等的资本标准设置也不一样,所以它会对当前的资本管理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影响。

通过使用内部评级措施,能够明显的提升资本的管控能力。《新巴塞尔协议》通过资本减让的手段鼓励银行业建立更有效的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从而使用内部评级体系计量风险和分配资本。银行为了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实现节约资本、实现盈利最大化的目标,必将自觉采用投入内部评级法。采用内部评级法有助于促使银行业持有高质量的信贷资产。内部评级法以各银行内部历史数据为基础计算违约概率等风险要素,并进一步计算监管资本,因此能够有效控制风险。

对于那些顾客信誉较好,风险管控工作开展到位的银行来讲,其风险监管资本方面的规定就会低一些。反之,那些顾客的信誉不是很好,风险较为严重的银行,它们资本监管方面的规定就会更加严格一些。此时就促使银行积极的调整自身产业模式,持有高质量的风险费产,使整体信用风险水平降低。内部评级法可以促进实现银行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通过收益覆盖风险,有效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基于风险计量模型所输出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资本占用等关键风险指标,确定了贷款利率底线和贷款浮动区间的核心变量。根据客户等级和交易结构,可以进行贷款的合理定价,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3 完善我国银行业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议

(1)把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融合到一起,强化自身评级配套体系的创建能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其必须要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定,协调有关的管控机构,研究制定内部评级在信贷政策、经济资本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测算等方面应用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实施内部评级法创造条件。

(2)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创建工作。要想开展好信贷风险的管控工作,提升管控的效率,就必须确保数据精准正确。我国的商业银行当前面对着信息储备欠缺的问题,除此之外,信息不规范,品质较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内部测评体系的使用。所以,作为商业银行,要积极的开展信息整理工作,要建立严格标准,保证信息精准完善。

(3)创建完善的测评模型。当前,国外很多银行使用的测评模型都非常不错,它们产生的效益非常好。比如最常见的模型有以下一些:ALT阳N、瓦MV、穆迪RISKCAL以及标普MEU等。但是对于我国来讲,当前还没有能力创建此类模型。面对许多问题,比如信息不全面。所以我国的银行在开展测评活动时,不仅仅要学习国外模型的优点,同时还应该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当前信息不全面,市场化发展速率过慢,单位财务欺诈等问题,成立合乎我们国家特色的模型体系。

(4)做好员工组织创建和培养工作。内部测评体系以及使用的措施都是银行的机密性内容,它们的技术性非常高。因此为了保证这些信息的机密性,确保它们能够发挥出自身的效益,就必须要打造出一批优秀的员工队伍。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要积极的做好员工队伍优化活动,比如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对员工开展技能培训,不断的完善他们的知识体系,提升管控力度。

4 实施经济资本管理银行监管当局的影响

4.1 促进监管当局对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区别的认识

当我们开展经济资本管控活动时,监管部门必须要切实的意识到监管以及经济两种资本间的差异。

第一,对于经济资本来讲,它是银行结合本身担负的具体风险运算得到的一种资本,并不是真实存在的。而对于监管资本来讲,它是监管部门规定银行必须拥有的最少资本数量,它是一种具体化的内容。如果站在风险的层面上来分析,前者体现的是风险,当该数值越小的时候,它的意义越良好。而对于后者来讲,它是用来应对风险的,因此它越多发挥的意义越显着。前者是站在商业银行的层面上来分析资本的,而后者却是站在监管部门的层次上来分析的。

第二,对于经济资本来讲,它能够快速的识别存在的风险。而对于监管资本来讲,它是监管部门针对银行的风险情况而制定的最低资本数量规定。两者对比来讲,前者可以更好的体现出商业银行对于风险的敏感性。

第三,经济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更广。监管资本覆盖的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而非全部风险。经济资本管理覆盖的风险范围更为宽广,不仅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还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4.2 推动监管当局加强在风险计量、资本充足监管等方面能力建设

《办法》是我国监管当局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的实际情况,全面借鉴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和即将出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制定而成,但是在风险敏感度、资本标准及计量等方面与《新资本协议》仍有一定的差距,对商业银行的分类也是粗线条的。与《办法》规定相比,经济资本管理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自己的风险和资本计量模型,从长远看,与《新资本协议》的内部评级法的发展方向趋同。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以及监管部门等都在不断的发展壮大,监管能力也在不断提升,我们坚信经济资本在此类银行中的应用范围会不断扩大,此时对监管部门就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规定,带动了监管部门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剑.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研究[J].商业时代,2008(1).

[2]王玉峰.我国投资银行经济资本配置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3]汪 .基于双重资本约束的商业银行系统危机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