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分会ERCP学组

自从1 9 6 8年内镜下逆行胆胰管造影术(Endoscopic Retrograde Cholangiopancreatography,ERCP)问世以来,尤其是1974年内镜下括约肌切开术(Endoscopic Sphincterotomy,EST)的临床应用,ERCP已成为临床诊断和治疗胆胰疾病的重要手段。我国ERCP技术起步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经过几代内镜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目前已日益成熟和普及。为规范ERCP操作,促进我国消化内镜技术的健康发展,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分会ERCP学组制定了ERCP诊治指南,本指南是遵照循证医学(Evidence Based Medicine,EBM)的原则,参考了大量国内外文献及专家经验,结合国内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并将随着ERCP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完善。

总 论

1 疗效与风险

1.1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ERCP已成为较为成熟的微创介入技术,是临床处理胆胰疾病的重要手段;对于有经验的操作者,经乳头胆管插管的成功率在95%以上,清除胆总管结石的成功率达90%以上,缓解梗阻性黄疸的成功率可达85%以上。

1.2 ERCP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侵入性操作,与操作有关的并发症并不罕见,常见的并发症有ERCP术后胰腺炎(Post-ERCP Pancreatitis, PEP)、胆管炎/脓毒血症、消化道出血和肠穿孔等,其发生情况见表1。

1.3 ERCP并发症的相关因素较多,一些与患者有关的因素将增加ERCP/EST的风险,如女性、年轻患者、胆红素正常、胆管不扩张、可疑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SOD)、有PEP史、消化道重建术后、乳

表1 ERCP相关并发症的发生情况

头旁憩室、肝硬化、凝血功能异常、免疫抑制、晚期肿瘤、肝门部胆管恶性梗阻、重症胰腺炎、肝肾功能严重受损、其他心肺合并症等。与操作有关的危险因素包括反复胰腺插管/造影、乳头预切开、乳头气囊扩张、胰管括约肌切开、副乳头切开、括约肌测压等。

1.4 ERCP操作者应慎重权衡患者的利益与风险,严格掌握操作适应证,避免不必要的ERCP,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2 条件与准入

2.1 ERCP应该限于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单位中开展,医院应设有消化内科、普通外科/肝胆外科、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影像科、以及设施齐备的内镜室,ERCP的工作需要多学科相互协同完成,建议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

2.2 开展ERCP工作的单位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工作量,开展例数过少不利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工作经验的积累,会增加操作的风险,年平均完成ERCP的例数不宜少于100例(次)。

2.3 实施ERCP的操作室应设施完备,具备性能良好的X线机,并应具备合乎要求的放射防护措施。操作室内应配备心电、血压、脉搏、氧饱和度监护设备,有供氧和吸引装置,并备有规定的急救药品和器材。

2.4 ERCP使用的器械应该俱全,最基本的设备包括:十二指肠镜;导丝、造影导管、乳头切开刀、取石器、碎石器、气囊、扩张探条、扩张气囊、引流管、支架等;内镜专用的高频电发生器、注射针、止血夹等。所有器械应符合灭菌要求,一次性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常用易损的器械应有备用品。

2.5 ERCP需要由有合法资质的医生、助手及护士团队协同完成,团队中应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医生,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员主持工作。建议根据ERCP操作的难易程度,实施分级操作(见表2)。

2.6 ERCP的主要操作者及其助手必须接受过规范化的专业技术培训,在他人指导下完成至少100例ERCP、30例EST,选择性插管成功率达80%以上者,方可独立/主持操作。为保持和提高操作技能,操作者应每年完成不少于40例次的ERCP,还应经常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以不断更新专业知识。

表2 ERCP常见操作的难度分级

3 术前准备

3.1 知情同意:实施ERCP前,操作医生或主要助手应向患者和(或)家属详细讲解ERCP操作的必要性、可能的结果以及存在的风险,并由患者指定的委托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不宜过于笼统,而应明确表述ERCP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见附录)。

3.2 凝血功能检查:拟行EST的患者术前必须行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检测,检查时间不宜超过ERCP前72 h,指标异常可能增加EST后出血的风险,应予以纠正后实施。长期抗凝治疗的患者,在行EST前应考虑调整有关药物,如服用阿司匹林、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者,应停药5~7 d;服用其他抗血小板凝聚药物(如clopidrogrel、ticlopidine等),应停药7~10 d;服用华法林者,可改用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内镜治疗后再酌情恢复。

3.3 预防性抗生素应用:所有患者ERCP前常规应用抗生素并无必要,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考虑预防性应用抗生素:①已发生胆道感染/脓毒血症;②肝门部肿瘤;③器官移植/免疫抑制患者;④胰腺假性囊肿的介入治疗;⑤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⑥有中-高度风险的心脏疾病患者。建议应用广谱抗生素,抗菌谱需涵盖革兰氏阴性菌、肠球菌及厌氧菌。

3.4 预防胰腺炎药物:目前尚未证实某种药物具有确实的预防PEP作用。

3.5 镇静与监护:术前应对患者的病情及全身状况做全面评估,结合单位的实际条件,决定采用的镇静或麻醉方式。患者常规采用俯卧位或部分左倾俯卧位,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左侧卧位或仰卧位。建立较粗的静脉通路以利给药,给予鼻导管持续吸氧。麻醉药物的使用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实施深度镇静或静脉麻醉时须有麻醉专业资质的医生在场,并负责操作过程中的麻醉管理与监护。操作过程中,患者应给予心电、血压、脉搏及氧饱和度等实时监测。

3.6 术前讨论:疑难患者建议进行术前讨论,最好有多学科人员参与,制订切实的诊治预案,并详细书写讨论记录。

4 术后处理

4.1 操作报告及影像资料:操作完毕后,主要操作者或助手应及时书写操作报告,需详细描述检查过程中的发现、影像特点及其影像诊断;全面叙述所采取的治疗方法、步骤及其初步结果;如有必要,还需介绍操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其处理建议。操作者应及时为经治医生提供完整的书面报告及影像资料。医疗文书及影像资料应按规定存档管理。

4.2 复苏与观察:采用深度镇静或麻醉的患者应按规定予以复苏,建议在专设的复苏区由专人照看,密切监察生命体征变化,直至患者意识清醒、肌力完全恢复。患者转出前应交待相应注意事项。

4.3 并发症的防治:操作后第一个24 h是并发症最易发生的时段,应密切观察症状及体征变化。检查当日应禁食水、静脉补液,以后根据病情逐步恢复饮食。术后3 h及次晨验血常规、血淀粉酶/脂肪酶,以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观察期;发生胰腺炎或PEP高风险者给予抗胰腺炎药物(如生长抑素类似物和胰酶抑制剂等)。如有明显腹痛,怀疑胰腺炎或胃肠穿孔的病例,应给予胃肠减压,并及时行胸腹透视、腹部超声和(或)CT检查,以尽早明确诊断并给以相应处理。有胆道梗阻、感染或有中-高度感染风险的患者应常规给予抗生素治疗;应保持胆道引流管通畅,如果胆系引流不完全、黄疸消退不显着或发生胆管炎时,应考虑尽早再次内镜介入,或行PTCD。注意观察呕吐物及粪便性状,一旦怀疑上消化道出血,条件许可应及时行内镜检查,寻找出血原因并给予止血处理,内镜处理无效时应考虑放射介入或手术治疗。

4.4 鼻胆管的管理:引流管应体外妥为固定,以防脱出;需观察并记录引流胆汁量及性状。如取石后留置的引流,待术后恢复正常,造影证实无残留结石可择期拔管;如结石尚未取净,应安排第2次内镜取石或建议手术治疗。因胆管梗阻留置的引流管,通常为短期临时性引流,可择期接受手术,如近期无手术计划,条件许可建议更换为支架内引流。

4.5 胆道支架的处理: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支架治疗的目的决定留置支架的时间;嘱咐患者留意支架在位及通畅情况,一旦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黄疸等时,应首先考虑支架失效(阻塞或移位),及时接受检查,必要时重新置入支架。

4.6 胰管支架的处理:为预防PEP而放置的胰管支架不宜留置过长时间,建议操作后2周内去除。其他原因留置的胰管支架,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支架的留置时间,以及是否需去除或更换(详见胰腺疾病部分)。

胆总管结石的ERCP诊治

5 胆总管结石的诊断

5.1 临床表现:典型的胆总管结石患者会有腹痛、寒战高热和黄疸(Charcot三联征),严重者还可有血压下降及神经精神症状(Reynolds五联征);体检时可发现皮肤、巩膜黄染,右上腹压痛、反跳痛、或肌紧张,有时可见Murphy征(+);在发作间期可能没有明显的症状或体征;少数患者始终没有明显症状。

5.2 实验室检查:在发作期患者可有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的升高;肝功能检查可见异常,如胆红素、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酞酶及血清转氨酶可有不同程度的升高;有重症胆管炎的患者,电解质及肾功能指标可能异常;在静止期各项指标可以正常。

5.3 腹部超声:可显示肝内外胆管及胆囊的病变情况,是ERCP前不可缺少的一线影像诊断手段;但经腹壁超声检查往往不能清晰显示胆总管下段,诊断胆总管结石的假阴性率在30%以上,容易将胆管内气体误诊为结石,同时不能提示胆管下段是否存在狭窄,因此,仅有超声检查结果尚不足以决定是否应该实施ERCP治疗,建议进一步接受其他影像检查。

5.4 CT:诊断胆管结石的特异性为84%~100%,敏感性65%~93%;可作为二线的影像诊断手段,用于超声检查阴性的患者,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肝、胆、胰及其周围脏器情况的病例。

5.5 MRI/MRCP:断层MRI检查有与CT类似的敏感性和特异性;MRCP可更直观清晰地显示胆、胰管的病变,对≥3 mm的结石具有较高的诊断率。MRCP对于ERCP前判断病情、掌握适应证与禁忌证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5.6 超声内镜(EUS):EUS诊断胆总管结石的敏感性为84%~100%,特异性为96%~100%,有与ERCP类似诊断率,其对胆管内微小结石诊断准确率较高,且相对安全,适合于尚未明确诊断的患者。

5.7 ERCP:诊断胆管结石敏感性在79%~100%,特异性87%~100%。由于ERCP具有一定的创伤性和风险,患者往往需要住院,费用较高,还需承担操作失败及并发症的风险,因而原则上不建议实施单纯诊断性ERCP。

5.8 胆管结石的诊断:有可疑症状/体征的患者,通过一线、二线检查逐步确立诊断,进而制定治疗方案(见图1);怀疑胆管结石的病例建议采用创伤小且诊断率较高的影像检查,如MRCP或EUS,不建议实施诊断性ERCP;如条件许可,建议ERCP前常规接受MRCP检查。

6 病例选择

6.1 ERCP不能作为一线的诊断手段,应尽量避免行单纯诊断性ERCP;临床怀疑胆管结石、但无任何影像学证据者,应慎行ERCP;建议ERCP只用于治疗已经确诊的胆总管结石病例,实施结石的清除或胆管引流。

6.2 患者已确诊胆总管结石,不论有无症状,如无特别禁忌,原则上应限期处理;可选用ERCP、腹腔镜手术、开腹手术等方法进行治疗,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单位的技术条件和操作者的经验综合考虑,选择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方式。建议建立多学科讨论机制,制定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

6.3 单纯肝外胆管结石、而且胆囊已经摘除的患者,如无特殊禁忌一般首先考虑ERCP/EST胆管取石。

6.4 胆总管结石合并胆囊结石的患者,可考虑3种方式处理:①ERCP胆管取石+腹腔镜胆囊切除;②腹腔镜下胆囊切除及胆道探查手术;③开腹胆囊切除加胆道探查手术;可视患者及治疗单位的具体情况决定。

6.5 胆总管结石患者,如胆囊仍在位且无结石,且胆囊功能基本正常者,应尽量采用保留Oddi括约肌功能的方式处理。

6.6 胆总管结石,患者有T型管在位时,原则上首先考虑经T管窦道应用胆道镜取石。

6.7 胆总管结石伴急性胆管炎不是ERCP的禁忌证,应在积极支持治疗的基础上尽早内镜介入;可行EST取石,也可先留置鼻胆管或支架进行胆道减压引流,待病情稳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6.8 原发性肝内胆管结石,原则上不是ERCP适应证。肝内胆管多个分支内存在大量结石,尤其是合并肝管狭窄者,ERCP常无法解除肝管狭窄及完全清除结石,一般不宜行EST。肝内外胆管结石,如果肝内结石无法清除,应慎行EST取石,除非肝外胆管结石已造成胆管梗阻/感染。

6.9 胆总管下段存在较长的狭窄,尤其是胰腺段胆管狭窄,即使行EST或狭窄扩张后仍无法解除狭窄,往往难以清除结石,且容易结石复发,此类病例不适合ERCP取石。

6.10 先天性胆总管囊肿合并结石,一般不建议单纯行EST取石。

6.1 1 急性胆源性胰腺炎(A c u t e B i l i a r y Pancreatitis,ABP),如果符合重症指标,或伴有胆管炎或梗阻性黄疸,应尽早(<72 h)行紧急ERCP,实施EST取石或胆管引流,可降低并发症和死亡率;轻型ABP可先行保守治疗,待病情稳定后择期采取相应内镜处理。

6.12 胆总管结石巨大或数量较多、取石困难者,或技术设备条件有限、无法清除结石者,应慎行EST;如有手术禁忌可考虑行胆管引流(内镜或放射介入方式)。

6.13 伴有肝硬化、门脉高压的患者,行ERCP时容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应慎行。

图1 a 胆总管结石的临床诊断流程

图1 b 胆总管结石的临床处理流程

6.14 胃肠重建术后:毕Ⅱ式胃切除患者行ERCP/取石有较大的难度及风险,建议由经验丰富的内镜医生操作;胃肠Roux-en-Y吻合、胰十二指肠切除、胆管空肠Roux-en-Y吻合(胆管已横断)等手术的病例,虽然有少数应用气囊型小肠镜成功实施ERCP的报道,但技术上极为困难,原则上首先考虑其他治疗方法。

6.15 小儿:小儿不是ERCP的禁忌,但应严格掌握指征。不能配合的小儿应在麻醉下实施,建议由经验丰富的内镜医生操作。一般超过3岁的儿童可采用成人十二指肠镜操作,也可选用小儿专用内镜,但配套的器械有限。尽管年轻患者行EST总体是安全的,但条件许可时,应尽量保留/部分保留括约肌功能,并应做好放射防护与生命体征监测。

6.16 孕妇:妊娠期间施行ERCP具有一定的风险和技术困难,只有当胆管结石引起胆管炎、胰腺炎等时方考虑ERCP介入;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操作推迟到妊娠中期(4~6个月)实施,并应做好孕妇及胎儿的放射防护与生命体征监护。存在妊娠并发症的孕妇,如胎盘剥离、胎膜断裂、惊厥或先兆流产等,应视为禁忌。

7 常规操作

7.1 乳头括约肌切开(EST):EST应在选择性胆管深插管之后,确诊胆总管结石并有可能予以清除时实施。建议采用拉式弓形刀,并保留导丝以便进出胆道。电流模式可采用纯切、混合或脉冲(“endocut”) 模式等。胆管EST应沿胆道的轴线方向进行切开,一般为乳头的11点至12点方向,应缓缓匀速切开,避免在同一部位通电时间过长,或行“拉链式”快速切开。应根据结石的大小以及胆管壶腹段的长度决定切口的长度,还应避免“外大内小”的无效切开,以便于结石取出为原则。

7.2 乳头气囊扩张(Endoscopic Papillary Balloon Dilation,EPBD):EPBD可以作为代替EST的另一种处理方式,具有降低术后出血并发症、操作相对容易、有可能部分保留括约肌功能等优点,尤其适合年轻患者、胆囊未切除、肝硬化或凝血功能差、憩室旁乳头、乳头有效切开困难以及毕Ⅱ式胃切除术后患者等;但EPBD可能增加PEP的风险。应根据结石的大小及胆总管下段的粗细选择适宜直径的气囊,一般采用与结石大小相仿但不超过胆管口径的气囊;建议采用带有压力表的注射器应用稀释的造影剂进行加压;应在透视监控下逐级缓慢增加压力,直至狭窄环消失或到达满意的口径时,避免盲目或快速加压造成组织损伤。采用大口径气囊(>10 mm)扩张前,建议先行小到中等的乳头括约肌切开,有助于胆管开口的有效扩张,并减少PEP的发生。

7.3 取石:Dormia取石网篮和球形气囊是最常用的取石工具,前者一般用于取出小、中等大小的结石,后者多用于较小结石及碎片的清除。取石应遵循“先下后上”、“先小后大”的原则,逐一取出结石,避免一次套取过多结石引起嵌顿。将结石拖出乳头时避免暴力外拉,而是通过“向下”弯曲内镜头端、推入并右旋镜身,使用力方向与胆管轴向一致,有利于结石的取出。取石后可用气囊进行肝内外胆管的探查“清扫”及堵塞造影,以免遗漏结石。

7.4 支架治疗:对于内镜下难以清除的胆总管结石病例,尤其是高龄、不适合手术的患者,可在胆管内留置塑料支架,有助于引流胆汁、控制感染、减少发作频度,起到一定的姑息性治疗作用,部分较疏松的结石还有可能逐步缩小。长期留置的支架一旦发生阻塞需及时更换。

7.5 鼻胆管引流的应用:是一种临时性引流措施,主要适用于已存在胆管化脓性感染、结石尚未取净需要再次内镜介入或手术治疗、怀疑尚有结石残留或担心发生胆道感染的病例。

7.6 胰管支架的应用:短期留置胰管支架有助于预防PEP,或减轻胰腺炎的严重程度。对于高风险的病例,如插管困难、采用预切开进入胆管、气囊扩张乳头、或SOD患者等,如条件许可,建议预防性短期留置胰管支架。

8 困难情况的处理

8.1 预切开(pre-cut):预切开是在常规插管方法不能成功进入胆管时采用的非常手段。对于有经验的操作者,pre-cut可以提高ERCP的成功率,但该操作的风险较高,容易引起术后胰腺炎、出血、十二指肠穿孔等严重并发症,应谨慎采用。Pre-cut应由受过良好训练的经验丰富的医生实施,并仅限于具有绝对ERCP适应证的患者采用。预切开的方法有多种,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操作者的经验选用。乳头插管困难时的操作流程见图2。

8.2 机械碎石:较大的结石需用机械碎石网篮将结石粉碎后取出。操作医生及其助手应熟悉碎石器的构造及使用方法,应急碎石是在取石篮嵌顿时使用的非常手段,开展ERCP取石的单位需配备性能良好的常规碎石器和应急碎石设备。通常机械碎石的成功率在80%以上,少数情况下结石硬度过高,机械碎石失败,应设法释放结石,建议用其他方法碎石或手术治疗。

8.3 经口胆道镜:经十二指肠镜插入经口胆道镜,在直视下应用液电碎石(EHL)或激光碎石,主要用于粉碎巨大、坚硬或嵌顿的肝外结石,尤其是机械碎石失败的病例,部分肝内1、2级肝管内结石也可采用该方法清除。

8.4 体外震波碎石(Extracorporeal Shock Wave Lithotripsy,ESWL):一般是用于巨大、坚硬、不宜或无法接受手术的患者,碎石后再行内镜下取出。其副作用有疼痛、局部血肿形成、血尿和胆管炎等。操作前需留置鼻胆管和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图2 乳头插管困难时的操作流程

8.5 溶石治疗:目前直接溶石疗法不推荐为胆管结石的治疗。

8.6 毕Ⅱ式胃切除患者:可采用前视或侧视型内镜进行操作,也可尝试应用气囊型小肠镜,通过胃肠吻合口、经输入襻空肠反向抵到十二指肠,应注意动作轻柔,避免引起肠道损伤。采用较直的导管或特殊设计的器械进行乳头插管,插管方向与正常解剖时相反(5点方向),也可借助亲水导丝进入胆管。可先留置胆道支架再用针状刀切开胆管括约肌,也可采用EPBD扩张胆管开口,然后实施取石/碎石操作。毕Ⅱ式胃切除患者行ERCP时容易发生肠穿孔等严重并发症,应注意防范。

胆管良恶性狭窄的ERCP诊治

9 胆管狭窄的ERCP诊断

9.1 良性和恶性胆管狭窄在临床上一般均以梗阻性黄疸和/或胆管炎为主要表现,通过血液检验和一线的影像检查(如腹部超声、CT、MRI/MRCP等),通常可确立诊断。ERCP作为二线的检查手段,于上述检查仍不能确诊,或已确诊需要介入治疗时使用,不建议单纯实施ERCP诊断。

9.2 胆管造影检查(ERC)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绝大多数良、恶性狭窄通过其特征性表现均能获得诊断。

9.3 胆管狭窄通过细胞刷获得细胞学诊断的敏感性不足30%;细胞学检查联合组织活检,阳性率可提高到40%~70%;新的检测手段如数字影像分析(Digital Image Analysis,DIA)和荧光原位杂交(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FISH)可能会提高细胞学检测的水平。

9.4 ERCP下实施经口胆道镜检查,有助于鉴别难以确诊的良恶性狭窄病例。通常恶性病变可出现扩张迂曲的“肿瘤血管”、附壁结节或肿物、浸润性或溃疡性狭窄、乳头状或颗粒状黏膜隆起等特征性表现;胆道镜下直视活检也可以提高诊断率。

9.5 经乳头插入高频超声探头(12~30 MHz),可以进行胆管腔内超声检查(I n t r a-D u c t a l Ultrasonography,IDUS),用于难以确诊的狭窄病变的辅助诊断及恶性肿瘤的分期。恶性病变可表现为管壁结构破坏、不规则增厚、低回声浸润、胆管外层高回声杂乱断裂声像、周围淋巴结增大及血管浸润等特征,有助于与良性狭窄相鉴别;IDUS诊断胆管恶性狭窄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在85%左右。

10 胆管狭窄ERCP治疗的常用方法

10.1 内镜下鼻胆管引流(Endoscopic Naso-Biliary Drainage,ENBD)

10.1.1 ENBD是胆管外引流措施,能有效降低胆道压力、控制感染和缓解梗阻性黄疸。

10.1.2 ENBD治疗胆管良恶性狭窄的常见适应证有:①手术前短时间减压引流;②合并化脓性胆管炎;③胆管引流区域十分有限的病例,或治疗效果难以判断,用作“试验性”引流;④治疗方案尚未确定,可用作“过渡性”引流。

10.1.3 以下情况应禁用或慎用ENBD:①有严重食道静脉曲张;②贲门撕裂出血;③小儿,或意识不清、不能配合者;④不能耐受咽部异物及鼻粘膜损伤患者。

10.1.4 ENBD会给部分患者带来咽部不适,引流管需特别护理,且长期引流可能导致胆汁丢失、水电解质紊乱及营养不良,因而应作为临时性引流措施,一般使用不宜超过1月,否则应改用其他内引流方式,少数特殊病例可酌情延长使用。

10.2 塑料支架引流(Plastic Stenting, or Endoscopic Retrograde Biliary Drainage,ERBD)

10.2.1 ERBD是内镜治疗胆管狭窄的常用方式。通常采用聚乙烯等材料制成,外径5~12 Fr,长度3~20 cm,根据病变范围及位置选用,近端放置在狭窄段之上,远端通常留在十二指肠乳头外。

10.2.2 ERBD适用于无法根治性切除的恶性胆管狭窄的姑息性引流,良性胆管狭窄也可通过单根或多根支架进行引流或支撑治疗。然而,对于高位肝内胆管梗阻的病例,如引流区域非常有限时应慎用ERBD,否则可能招致严重胆道感染。

10.2.3 ERBD除了可能发生ERCP的并发症外,尚有支架阻塞、移位、断裂及支架导致的肠道损伤等。一般塑料胆道支架的平均通畅期在3~4个月左右。10.2.4 塑料支架一旦发生阻塞,应考虑及时更换,有条件者也可每3个月左右定期更换。

10.3 自膨式金属胆道支架(Self-Expanding Metalic Stent,SEMS)

10.3.1 金属胆道支架主要用于不能根治性切除的恶性胆管狭窄/梗阻的治疗,最好是引流胆系较丰富、预计存活期超过6个月的患者。

10.3.2 胆管内癌栓或腔内浸润性生长的肿瘤,由于容易发生支架腔内生长阻塞,SEMS治疗效果较差,应慎用;高位胆管梗阻,肝内2级以上分支已经受侵,也不宜留置金属支架;良性胆管狭窄一般不宜行非覆膜金属支架引流。

10.3.3 有研究显示直径10 mm的支架疗效优于6 mm支架,是推荐使用的支架规格。支架的长度选择应根据病变的长度及其部位决定,支架两端应适当超出狭窄段。

10.3.4 金属支架的定位可有两种方式:①胆管近侧肿瘤,可将支架全部留置在胆管中,支架两端(尤其是近端)最好能超出病灶2 cm;②胆管远侧梗阻,可将支架远端留置在十二指肠腔内,以乳头口支架外露5~10 mm为佳。

10.3.5 覆膜金属支架只能用于胆管中下段肿瘤的治疗,不能用于肝门区或肝内肿瘤的引流。合并胆囊积液的患者慎用覆膜支架,以免胆囊管阻塞引发胆囊感染。可回收的全覆膜金属支架,可选择性地用于肝外胆管良性狭窄的治疗,初步的治疗效果理想,但远期疗效尚待观察。

10.3.6 总体而言,金属支架的通畅时效比塑料支架更长,平均通畅期在9~12个月,总的临床疗效优于塑料支架,尤其对于预计生存期超过6个月的病例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比。

10.3.7 金属支架治疗的并发症有:①支架阻塞,可由肿瘤组织长入、超出支架或坏死组织阻塞等引起;②支架端部损伤肠壁或胆管壁;③覆膜支架可发生移位或滑脱;④长期支架留置会招致胆泥沉积及结石形成。

11 胆管恶性狭窄的ERCP治疗

11.1 总体原则

11.1.1 内镜治疗胆管恶性狭窄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梗阻性黄疸及胆道感染。内镜下进行胆管引流,具有创伤小、定位准确、方法灵活多样等优点,控制黄疸的疗效确实。研究显示内镜支架治疗胆管恶性狭窄的技术成功率、退黄有效率及患者存活期等方面与姑息性胆道短路手术相仿,而在操作并发症、30 d内死亡率及住院时间与费用等方面优于后者,但内镜引流管后期容易阻塞,导致黄疸复发及胆道感染。无法根治性切除的恶性胆管狭窄患者,尤其是老年、有合并症的病例应首先考虑经内镜胆管引流治疗。

11.1.2 相对于经皮经肝穿刺胆管引流(PTCD),内镜法胆管引流虽然有插管失败、胰腺炎等风险,但成功置管引流的机会更大,支架定位更准确,较少发生出血、胆漏等危险,总体并发症较PTCD低。一般而言,推荐ERCP为姑息性胆管引流的首选方法,只有当不具备ERCP条件、操作失败或内镜治疗效果不佳时才考虑采用PTCD。

11.1.3 对于手术前是否需要经内镜胆管引流,现有的研究结论不一,因而在手术前常规实施经内镜胆管引流并无必要,除非患者肝功能严重受损、胆道感染、凝血功能障碍、营养状况不佳或其他原因需推迟手术。

11.1.4 胆管恶性狭窄的治疗需要由相关学科协同合作完成。

11.2 肝门部胆管恶性狭窄的处理

11.2.1 肝门部胆管恶性狭窄可由多种类型的肿瘤所致,包括胆管癌(Klatskin肿瘤)、胆囊癌、肝癌及其他转移癌,约占胆管恶性狭窄的2/3以上。

11.2.2 肝门部肿瘤通常采用Bismuth分型进行分类。Ⅰ型:狭窄位于肝总管,距离肝管分叉<2 cm,左右肝管尚交通;Ⅱ型:狭窄已侵及肝管分叉,但左、右肝管未受侵犯;Ⅲa型:狭窄已延伸至右肝管,但左肝管未受侵;Ⅲb型:狭窄已涉及左肝管;Ⅳ型:同时影响两侧肝管或2级以上分支。

11.2.3 肝门部肿瘤的手术切除率较低(15%~20%),预后差,绝大多数患者在1年内死亡,5年生存率不足10%。对于无法根治性切除或合并胆管炎的肝门部恶性狭窄,通过ERCP进行胆管支架引流是首选的姑息性治疗手段。

11.2.4 ERCP前的CT或MRCP检查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指导引流的方式与部位选择,预测引流效果与预后,如条件许可,建议在ERCP介入前常规采用(尤其是MRCP)。

11.2.5 晚期肿瘤所致的肝内多级胆管已受到广泛侵犯,可供引流的区域十分稀疏和分散,此类病例胆管引流的效果较差,胆道感染并发症的风险较高,应慎行ERCP。

11.2.6 对于多数肝门部肿瘤病例,选择区域较大的一侧进行单侧胆管引流通常是安全和有效的;双侧支架引流适合于Bismuth Ⅱ型肿瘤以及双侧胆管均已显影的病例;术前MRCP可以作为定位引流的参考。

11.2.7 肝门部梗阻的ERCP操作中应谨慎造影,在导管未进入梗阻以上胆管之前不要盲目注射过多造影剂,应根据术前影像有目的地选择目标胆管,借助导丝选择梗阻严重且分支丰富的胆系;先尽量抽出淤滞的胆汁,才可少量注射造影剂,如果抽出的胆汁十分有限,不可贸然注射造影剂,而应重新选择引流部位;避免多处造影而不能完全引流,增加感染的机会。

11.2.8 对于Bismuth Ⅳ型,尤其是肝内多级分支均已受侵犯的病例,可供引流的区域十分有限,应慎用支架引流,否则较易引起棘手的胆道感染;建议采用鼻胆管进行“试验性”引流,一旦引流效果满意再更换为支架引流。

11.2.9 内镜支架引流后,如果主要胆系未能成功引流、黄疸控制欠佳、或有胆道感染表现时,应及时考虑经皮经肝穿刺对未介入的区域进行引流(PTCD),以提高治疗效果。

11.2.10 肝门部恶性梗阻的内镜治疗具有较大的技术难度和操作风险,建议在有经验的内镜中心实施ERCP诊疗。

11.3 远侧胆管恶性狭窄的处理

11.3.1 壶腹周围的恶性肿瘤,包括胰腺癌、胆总管下段癌、壶腹癌、十二指肠癌等,可以引起远侧胆管的狭窄或梗阻,临床约占胆管恶性狭窄的20%~30%。不能手术切除的患者只能接受以减轻黄疸为目的的姑息性治疗。

11.3.2 经内镜胆管支架引流术能有效控制远端胆管狭窄引起的黄疸,治疗成功率在90%以上,与姑息性短路手术或PTCD相比,具有并发症少、死亡率低、住院时间短等优势,是首选的姑息治疗手段。

11.3.3 多项研究显示,可膨式金属胆道支架引流与塑料支架相比,具有更长的引流通畅时效,减少了支架阻塞后再介入的机会,对于预计生存期超过6个月的病例建议首先考虑放置金属支架。

11.3.4 覆膜金属支架有助于减少由于肿瘤向腔内生长所造成的支架阻塞,但支架移位及胆泥阻塞的情况有所增加,现有的对照研究尚未证实覆膜支架的总体疗效与非覆膜支架有显着差别。

11.3.5 壶腹周围肿瘤导致胆、胰管双重梗阻,在解除胆管梗阻同时,是否需要进行胰管引流尚无统一的认识。如果主胰管显着扩张,留置胰管支架对于缓解慢性“胰型”腹痛、改善胰腺的外分泌功能可能有所裨益。

11.3.6 肿瘤造成十二指肠狭窄或梗阻时,ERCP操作面临较大挑战。对于选择性病例,可尝试应用肠道水囊扩张和/或金属支架置入,然后仍有可能完成ERCP及胆道支架置入。操作失败时,可考虑PTCD或手术治疗。

12 胆管良性狭窄的ERCP治疗

12.1 胆管良性狭窄是指非肿瘤原因所致的肝外胆管的狭窄或梗阻。引起良性狭窄的原因较多,临床常见的有手术损伤性狭窄、肝移植术后胆管狭窄、慢性胰腺炎所致胆总管狭窄和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等。

12.2 胆管良性狭窄的经典疗法是手术治疗,但手术并发症约25%,而且狭窄复发率可达10%~40%;近年来,ERCP已应用于胆管良性狭窄的治疗,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一般认为以下情况应首先考虑内镜治疗:①肝移植术后胆管狭窄;②未累及左右肝管分叉的损伤性狭窄;③慢性胰腺炎所致胆总管狭窄;④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尤其是存在局限性大胆管狭窄时。当内镜治疗失败或效果欠佳时,再考虑手术治疗。

12.3 胆管良性狭窄内镜治疗的目的,不仅仅是减轻黄疸和控制胆道感染,还应考虑解除或改善胆管狭窄,争取满意的长期疗效;如果通过内镜治疗不能改善胆管狭窄,必要时应考虑手术治疗。

12.4 内镜治疗胆管狭窄的基本方法是进行狭窄段扩张和支架支撑。胆管良性狭窄的内镜治疗常常颇具挑战性,严重狭窄时导丝通过病变部位十分困难,需耐心反复尝试,也可与PTCD技术联合完成;导管通过狭窄困难时,需分次逐级扩张,逐步增加塑料支架的口径与数量,直至达到满意的目标。采用可回收的金属胆道支架治疗肝外胆管局限性狭窄是新兴的治疗方法,近期疗效满意,但该方法尚需完善,远期疗效有待进一步观察。

12.5 手术损伤性狭窄应尽早内镜干预,狭窄严重者不妨多次循序渐进地进行扩张与支架支撑治疗;可以每3个月重复内镜操作一次,反复实施狭窄段扩张,更换并逐步增加留置的支架数,总的支架支撑期应在12个月以上。经过系统的内镜处理,大约55%~88%的损伤性胆管狭窄有望得以消除,免除了手术处理的必要,长期随访狭窄复发率在20%左右。

图3 胆管良恶性狭窄临床诊疗建议流程

12.6 肝移植术后胆管吻合口狭窄需根据时机确定操作的方式,存在胆漏或移植后短期内,不宜采用过于激进的扩张与支撑治疗,以免引起吻合口撕裂,可先行鼻胆管或单根支架引流;术后超过3个月的病例可酌情采用气囊/探条扩张及多支架支撑治疗,支架支撑期应超过6个月。全肝移植所致的胆管狭窄内镜治疗的成功率达70%~100%,活体部分肝移植病例可达60%~75%,存在非吻合口胆管多发狭窄的病例往往效果欠佳。

12.7 慢性胰腺炎引起的胆总管狭窄,通过扩张及支架治疗虽然早期疗效较佳,但常规的支架治疗只有10%左右的病例能获得满意的长期疗效,胰腺头部有多发钙化的病例往往治疗效果不佳;非覆膜金属支架引流的长期疗效欠佳,不建议常规应用,仅慎用于少数选择性病例(如高龄、高手术风险者)。有报道显示,采用多根塑料支架支撑或全覆膜金属支架临时性引流,可以提高内镜治疗效果,但长期疗效仍待进一步观察。内镜治疗1年以上,胆管狭窄无明显改善者,如无禁忌应考虑外科手术治疗。

12.8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是进行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胆管狭窄范围广泛,内镜治疗难以治愈;但部分患者可得益于内镜下狭窄扩张,或加用支架短期引流,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胆汁郁滞,提高生活质量,延缓接受肝移植的时间。PSC患者行内镜治疗后极易并发胆道感染,应谨慎选择适合的病例(如大胆管局限性狭窄),还应注意排除癌变可能。

12.9 自身免疫性胰腺炎引起的胆管狭窄对于激素治疗效果较佳,一般无需内镜治疗,除非梗阻性黄疸严重,或合并胆道感染。

13 十二指肠乳头肿瘤内镜下切除术

13.1 部分发生于主乳头的肿瘤可通过内镜下乳头切除术(Endoscopic Papillectomy,EP)予以摘除。EP主要适合于良性乳头肿瘤,具体适应证是:①内镜下病灶无恶性表现(如溃疡、质脆、出血等);②腔内隆起型,病理证实为腺瘤、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原位癌;③病变未侵润肠壁肌层;④胆管或胰腺未受侵犯。

13.2 EP前一般需先行活检和/或细胞刷检以明确病变性质;有必要行EUS(IDUS)和/或ERCP检查,对病灶的分期和侵润深度进行全面评估。

13.3 操作方法类似胃肠道息肉切除术,采用圈套器尽量整块切除病灶,巨大病灶也可分块切除,边缘少量残留病灶可用氩气凝固(Argon Plasma Coagulation,APC)处理。

13.4 病灶切除后可酌情留置胆、胰管支架,或行括约肌切开,可以有效降低术后胰腺炎、胆管狭窄或胆管炎的发生。

13.5 EP是风险较高的内镜操作,建议由有经验的医师完成。E P的操作成功率4 6%~1 0 0%(平均76.7%),并发症总计23.4%,包括出血(9.8%)、胰腺炎(10.4%)、穿孔(0.7%)、胆管炎(0.7%)、乳头狭窄(1.8%),死亡率0%~7%(平均0.36%)。

13.6 切除的标本应该接受严格的组织学检查。如果系恶性病变,且切缘有残留病灶,患者条件许可应加做根治性手术治疗。

13.7 应强调术后内镜密切复查及随访,及时发现并处理病灶复发,EP后肿瘤平均复发率为12.7%。

胰腺疾病的ERCP诊治

14 ERCP对胰腺疾病的诊断作用

14.1 单纯胰管造影(ERP)对于慢性胰腺炎、自身免疫性胰腺炎、侵及主胰管的肿瘤病变具有较高的诊断价值,但对其他病变,尤其是仅累及胰腺实质或分支胰管的病变则敏感性较低。

14.2 ERCP中,发现胰管开口增大伴有粘液样物流出,是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Intraductal Papillary Mucinous Neoplasm,IPMN)的特征性表现,但敏感性不高;如有可能,建议进一步行胰管内超声、胰管镜、细胞刷检/活检检查。

14.3 ERCP下胰管细胞刷检或活检诊断恶性肿瘤的敏感性在30%~50%,多方法联合的敏感性可提高至65%~70%,但胰管内取材可能增加并发急性胰腺炎的风险。

14.4 胰管内超声检查(IDUS)和胰管镜检查对于诊断/鉴别诊断胰腺肿瘤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适用于胰管受累及而其他影像检查尚不能确诊的病例。

14.5 奥狄氏括约肌测压(Sphincter of Oddi Manometry,SOM)是确诊奥狄氏括约肌功能障碍(Sphincter of Oddi Dysfunction,SOD)的金标准,但检测结果受操作的影响较大,结果分析需一定的经验;胰管SOM诱发胰腺炎的风险较高(高至30%),应慎用于少数选择性的病例。

14.6 随着其他无创影像技术(如CT、MRI/MRCP、EUS等)的发展,对于胰腺疾病的诊断价值不断提升,目前ERCP不推荐作为临床一线的诊断手段,而应作为其他影像检查的补充,或已确诊病例的介入治疗手段。

15 ERCP对急性胰腺炎的治疗作用

15.1 急性胆源性胰腺炎(Acute Biliary Pancreatitis,ABP)

15.1.1 ABP是指由胆道疾病(如结石、寄生虫、乳头狭窄等)引发的急性胰腺炎。在我国胆源性是急性胰腺炎最常见的病因,占55.4%~58.7%。

图4 ABP临床诊断和处理的建议流程

15.1.2 怀疑ABP的病例,应首先采用肝功能检验、超声、CT、MRCP、EUS等检查,有以下情况可确诊或高度怀疑ABP:①胆红素、转氨酶、转肽酶升高,②影像检查发现胆管结石或胆管扩张。建议选用非创伤性检查手段(如MRCP、EUS)确立诊断,EUS对胆管微小结石的诊断价值更大,不建议实施诊断性ERCP,尤其是ABP可能性较低的患者。

15.1.3 临床判断或预测急性胰腺炎的严重程度是十分重要的,以下方法可作为重症的参考指标:①在任何时期,APACHE Ⅱ指数≥8;②出现症状48~72 h,C反应蛋白(CRP)≥150 mg/L;③发作48 h后,Ranson/Imrie指数≥3;④Balthazar CT指数≥6;⑤Glasgow指数≥3。

15.1.4 重症ABP,或最初判断是轻症病例但在治疗中病情恶化者,条件许可应行紧急ERCP;重症ABP建议在发病72 h内(最好在住院24 h内)行ERCP/EST,有利于降低并发症和死亡率。

15.1.5 轻型ABP应先行保守治疗,不推荐行紧急ERCP,除非存在胆道感染或梗阻;当胆源性胰腺炎恢复后,存在胆管结石的患者应行ERCP取石术,有胆囊结石者建议尽早行胆囊切除术(如LC)。

15.1.6 ABP的内镜下治疗应遵循“确实、稳妥、简捷”的原则,切实达到解除胆道梗阻和控制感染的目的。胆石性胰腺炎ERCP过程中不论是否发现结石一般均应行括约肌切开(EST);如有可能尽量清除胆管内结石,尤其是引起梗阻的结石;病情较重或情况复杂的病例,也可先行简便的减压引流措施(如鼻胆管引流),待病情稳定后再择期介入去除病因。

15.1.7 具备行ERCP条件,或ERCP操作失败者,可考虑行紧急PTCD或外科手术。

15.2 微结石(microlithiasis)与胆泥(biliary sludge)

15.2.1 微结石/胆泥是急性复发性胰腺炎的重要原因之一,通常发生于胆囊在位的患者。

15.2.2 微结石的诊断首选腹部超声或EUS,如果发现胆囊/胆管内有沉积物,伴有肝功能检验异常可确立诊断。

15.2.3 该症一旦确诊建议实施胆囊切除手术(LC),除非患者有手术禁忌。

15.2.4 对于有胆囊切除禁忌或患者不愿手术的病例,可考虑内镜下乳头括约肌切开(EST)。

15.3 胰腺分裂症(Pancreas Divisum,PD)

15.3.1 PD是指腹侧胰管和背侧胰管在发育过程中不融合或融合不完全而导致的一种先天性变异。欧美国家PD在ERCP中的发现率为5.8%~6.0%,明显高于亚洲地区(1.5%),国内报道PD在ERCP中的检出率为0.6%~2.0%。

15.3.2 PD可以没有明显临床症状,部分PD患者可出现胰腺炎发作或者胰型疼痛,PD与急、慢性胰腺炎密切相关。根据PD患者临床症状的特点以及胰管影像的特征,将其分为急性复发性胰腺炎型、慢性胰腺炎型和单纯腹痛型3类。

15.3.3 ERCP是诊断胰腺分裂的金标准,需要进行主、副乳头分别插管造影,根据背侧胰管与腹侧胰管是否完全分离,分成完全型和不完全型两个亚型。高清晰的MRCP和EUS亦可用于PD的检查,还可了解胰腺实质的影像改变,有逐步替代ERCP进行诊断的趋势。

15.3.4 无症状的PD无需治疗,不建议实施ERCP干预。有症状的PD建议首先选用内镜治疗,内镜治疗无效或操作失败的病例可考虑手术治疗。大量的临床荟萃资料显示,内镜治疗的症状缓解率(69.4%)与手术治疗的效果(74.9%)相当。

15.3.5 内镜治疗PD的方法主要是副乳头切开、背侧胰管支架置入或二者联合应用。为预防支架引起胰管损伤,建议行副乳头切开加支架短期引流;如果背侧胰管存在明显局限性狭窄,也可实施狭窄段扩张并延长支架治疗时间;如有胰石存在,可应用各种方法(包括ESWL)予以清除。

15.3.6 内镜下经副乳头胰管治疗可能增加术后胰腺炎(PEP)的风险,应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短期留置胰管支架)。

15.3.7 内镜治疗的效果与患者病变的类型有关(见表3),其远期疗效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15.4 奥狄氏括约肌功能障碍(Sphincter of Oddi Dysfunction,SOD)

15.4.1 SOD是急性复发性胰腺炎的重要原因,约占不明原因胰腺炎的1/3~2/3,常见于女性及胆囊切除术后患者。

15.4.2 SOD诊断的金标准是ERCP下进行括约肌压力测定(SOM),括约肌基础压力≥40 mmHg有助于诊断的确立。

15.4.3 怀疑SOD的患者进行ERCP/SOM具有较高的风险,术后胰腺炎(PEP)的发生率高达20%~30%。建议降低灌注速率(每腔0.05~0.1 ml/min),采用吸引式或固态测压系统,限制胰管测压时间,有助于降低PEP的风险。

15.4.4 其他诊断方法尚有同位素定量闪烁扫描、脂餐超声检查、胰泌素注射的EUS/MRCP等,可避免PEP的风险,但诊断价值尚有待进一步确定。

15.4.5 临床上,胆、胰型SOD可分成3型(见表4)。

15.4.6 I型患者可不必行SOM,可直接接受括约肌切开(EST)治疗;Ⅱ型、Ⅲ型患者在行EST前可考虑实施SOM。

15.4.7 胰型SOD一旦确诊,首选ERCP下括约肌切开治疗;建议实施胆管及胰管括约肌分别切开,研究显示,胆、胰括约肌同时切开或先后切开,疗效优于单纯胆管括约肌切开。

表3 不同类型的胰腺分裂患者经内镜或手术治疗后的症状缓解率

15.4.8 预防性胰管支架短期(<14 d)留置,可有效降低PEP的发生。选用细的胰管支架,大多数支架在1~3周后可自行脱落,减少胰管损伤和再次内镜介入的机会。

15.5 胰管破裂(ductal disruption)与胰漏(pancreatic duct leak)

15.5.1 胰管破裂/胰漏多为急、慢性胰腺炎的并发症,少数情况下,手术、创伤或胰腺肿瘤亦会导致。胰管破裂会引起胰周液体聚积或假性囊肿形成、胸腔积液、腹水、胰瘘、严重胰腺坏死等。胰管破裂的诊断,可以结合临床表现,胸、腹腔积液淀粉酶测定,通过MRCP、腹部超声、CT或EUS等检查确定。

15.5.2 一旦怀疑或确诊胰管破裂/液体聚积,如果条件许可,应首先考虑ERCP介入治疗。

15.5.3 内镜下经乳头胰管引流是优先考虑的治疗方式,引流管应尽量越过破裂区域,将断裂的胰管或胰腺组织“架桥”连接起来,以促使破口的愈合及胰管狭窄的扩张。如果发现液体聚积的囊腔与胰管相通,也可留置支架或鼻胰管在囊腔内,进行囊腔引流。经乳头操作失败,或虽经胰管支架引流,液体聚积区不消失且症状持续存在,可考虑内镜下经胃肠壁行囊腔造瘘引流。

15.5.4 在急性胰腺炎中实施ERCP的主要风险,在于可能把细菌带到无菌坏死灶或液体聚积区内,应特别引起注意,避免注入过多造影剂,建议预防性给予抗生素治疗,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表4 奥狄氏括约肌功能障碍的Hogan-Geenen分型

15.5.5 支架引流6~8周后再次内镜介入,拔除支架并进行胰管造影,如果胰漏仍然存在,应继续支架治疗,每6~8周更换一次支架直至漏口愈合。

15.5.6 内镜支架治疗胰管破裂的技术成功率在77%~91%,临床成功率55%~76%;破裂不完全、位于胰体部、支架横跨破裂区域以及支架长时间留置有望获得满意的疗效。

15.5.7 病情严重或内镜治疗后仍无法完全控制的病例,应考虑外科治疗。

16 ERCP对慢性胰腺炎的治疗作用

慢性胰腺炎(Chronic Pancreatitis,CP)是胰腺进行性纤维炎症病变,我国发病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饮酒、胆道疾病和胰腺外伤为主要病因。虽然ERCP诊断CP的敏感性(71%~93%)和特异性(89%~100%)较高,但不建议作为一线的诊断方法,仅用作确诊病例的治疗手段。内镜治疗的目的包括取出胰管内结石,解除胰管狭窄,改善胰液的引流,降低胰腺内压力,减轻疼痛,延缓内外分泌功能的损害。

16.1 胰管狭窄(pancreatic ductal stricture)

16.1.1 主胰管良性狭窄多数发生于慢性胰腺炎,由于胰管广泛或局限性炎症、坏死、纤维化所致;狭窄多见于胰腺头部,致使胰液排出受阻,管内压力增高,导致慢性胰源性腹痛或急性胰腺炎发作,引起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进而损害内分泌功能。胰管狭窄常常伴发胰管结石/钙化。

16.1.2 胰管狭窄的诊断可结合病史,通过MRCP、CT、EUS的检查确立,应注意排除肿瘤引起的胰管狭窄。

16.1.3 胰管狭窄的诊断一旦确立,无论临床症状的轻重,一般均应进行治疗干预;可首先考虑ERCP治疗,内镜治疗失败、无效、或近期效果满意但症状复发的病例,应考虑外科手术治疗。

16.1.4 ERCP治疗的主要方法有胰管括约肌切开(Endoscopic Pancreatic Sphincterotomy, EPS)、胰管扩张及胰管支架置入;单纯的EPS或狭窄扩张往往不能获得理想效果,通常还需要留置胰管支架。

16.1.5 应根据远端胰管的口径、狭窄段的严重程度以及近端胰管的扩张情况,综合决定放置胰管支架的规格与数量,可留置5~10 Fr的胰管支架1至数根,也可按“先细后粗,先少后多”的原则逐步增加支撑支架的口径。

16.1.6 胰管支架应该留置多长时间,是定期更换,还是待症状复发后更换,目前尚无统一的共识;多数学者建议支架治疗维持1年左右,每3~6个月更换一次。

16.1.7 少数经主乳头插管失败的病例,还可尝试经副乳头置管引流。

16.1.8 普通可膨式金属支架不宜用于良性胰管狭窄的治疗,覆膜金属支架对良性胰管狭窄的治疗作用有待进一步验证。

16.1.9 胰管支架治疗的并发症包括腹痛、术后胰腺炎、胰腺感染、支架阻塞、支架移位以及支架引起的胰管/肠壁损伤等。

16.1.10 大宗临床报道的荟萃资料显示,慢性胰腺炎内镜下支架置入的成功率可达90%以上,支架留置后临床症状改善率可达65.6%,但拔除支架后长期随访,症状缓解率下降至33.3%,如何提高内镜治疗的长期疗效有待进一步研究。

16.2 胰管结石(pancreatic duct stone)

16.2.1 胰管结石常继发于慢性胰腺炎,多见于胰腺头部。主胰管结石导致胰管梗阻和压力增高,导致腹痛、脂肪泻等临床症状,加重胰管损伤和胰腺分泌功能的损害,因而应争取取出胰石。

16.2.2 ERCP是胰管结石的一线治疗手段。内镜下可通过EPS、狭窄段扩张、以及应用取石篮或气囊清除胰石。如果取石不成功、未完全清除结石、或存在明显胰管狭窄,应留置胰管支架;如果需要多次碎石或取石操作,可在治疗间期留置鼻胰管引流。

16.2.3 内镜下胰管取石的成功率可达60%左右,临床症状改善率约70%,并发症的发生率在9%上下;结石较大、发生嵌顿、胰石位于分支胰管/胰尾部、存在胰管严重狭窄的病例取石十分困难。

16.2.4 体外震波碎石(Extracorporeal Shock Wave Lithotripsy,ESWL)是十分安全和成熟的技术,尤其适合于取石困难的病例。可在内镜治疗前,在体外超声或X线引导下实施ESWL。借助胰管镜胰管内碎石技术,尚缺乏大宗的成功病例报道。

16.2.5 ESWL联合ERCP有助于提高治疗成功率,多项临床报道的荟萃结果显示,ESWL联合内镜取石的胰石完全清除率达41%~100%(平均60%),症状改善率63%~93%(平均80%)。内镜联合ESWL治疗胰管结石的疗效优于外科手术治疗。

16.2.6 胰石清除后,如果存在主胰管明显狭窄,仍应进行支架治疗。

16.3 假性囊肿(pseudocyst)

16.3.1 胰腺假性囊肿多数是胰腺炎急性发作的后遗症,在慢性胰腺炎中的发生率为20%~40%。

16.3.2 胰腺囊性病变行内镜治疗前,建议行其他影像检查,排除囊性肿瘤可能;EUS下的细针穿刺(FNA)有助于诊断的确立。

16.3.3 早期的假性囊肿有自行吸收的可能,无症状的小囊肿一般无需处理;如果囊肿持续存在、迅速增大(≥6 cm)、伴有临床症状(如腹痛、胃流出道梗阻、黄疸等)、出现并发症(如感染、出血、破裂等)时需进行临床处理。

16.3.4 胰腺假性囊肿的处理首选内镜治疗,不适合内镜治疗或内镜处理失败的病例可考虑经皮引流或手术治疗。内镜下引流胰腺假性囊肿的成功率可达82%~89%,复发率4%~18%,其疗效与手术治疗相仿。

16.3.5 内镜下胰腺囊肿引流可采用经乳头引流、经胃肠壁造瘘引流,或两者联合应用。

16.3.6 经乳头途径引流适合于囊肿与主胰管交通的病例,可直接留置支架或鼻胰管在囊肿腔内,也可留置在主胰管内越过破裂区域。经乳头引流失败或效果不佳时,可考虑经胃肠壁造瘘引流。部分囊肿与副胰管相通,可经副乳头置入支架引流。

16.3.7 内镜下经胃肠壁造瘘引流,适合于囊肿向胃肠腔内膨出明显、囊肿与胃肠壁的距离<10 mm的有症状假性囊肿。穿刺前建议行EUS检查,选择合适的病例及最佳穿刺部位,必要时也可在EUS引导和/或X线监视下完成穿刺置管。

16.3.8 引流后4~6周应复查CT了解囊肿变化,囊肿完全消失者可拔除支架,必要时可更换或调整支架。

16.3.9 内镜治疗胰腺囊肿的并发症包括出血、穿孔、感染、胰腺炎、误吸、支架移位/阻塞、胰管损伤等,发生率为5%~16%,建议内镜治疗须在有外科和放射介入支持的条件下进行,应常规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16.3.10 内镜下治疗已成熟的胰腺坏死灶、胰腺脓肿尚存争议,但对于有经验的内镜医生和单位,可选择性开展经胃肠壁造瘘引流和/或坏死组织清除术;一些回顾性系列报道显示该方法有较好的近期疗效,但远期疗效尚待进一步观察。

16.3.11 胰腺囊性病变的临床诊治流程(见图5)。

图5 胰腺囊性疾病诊断与治疗的建议流程

附录:

X X 医 院

ERCP手术(操作)知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医院 病区 床号 住院号术前诊断:

拟行内镜手术方式:

操作日期:

麻醉选择:□镇静 □咽部局麻 □静脉麻醉 □静脉麻醉+气管插管

根据患者的病情及目前诊断,需要实施上述ERCP手术(操作)。操作者将严格按医护常规实施相关操作。在一般情况下,此操作是安全的和有效的,但本项操作属于侵入性操作,少数患者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

□麻醉意外,麻醉药过敏;

□心、肺、脑等器官意外;

□造影剂过敏;

□因技术困难或患者不合作,胆管/胰管插管不成功,或未达到预期的操作目的;

□高淀粉酶血症/胰腺炎,甚至重症胰腺炎;

□消化系(含胆道、胰腺、肝)损伤、出血、穿孔;

□胆道/胆囊感染、肝脓肿、腹腔感染;

□因结石过多/大,或存在胆管狭窄,难以取净结石;或虽已尽量取石,仍有部分残留;

□取石后胆道/胰管结石复发;

□支架置入后发生阻塞、移位、消化道损伤、无法取出;

□由于各种原因(如疾病的原因),术后疗效不佳;

□术中根据病情需要而采取相应的操作(如括约肌切开、胆胰管引流等);

□其他无法预料的意外;

□ 。

上述情况多数较为轻微,可经保守(药物)治疗控制;少数情况可能较为危重,需要再次内镜介入、放射介入或手术治疗;严重病例甚至有生命危险。一旦发生上述情况,院方将积极予以救治。

经医生告知,我已了解上述情况并表示理解。因病情需要,我同意手术(操作),并承担相应风险。

上述谈话记录,如与事实无误,请患者(受托人)阅后签名。本谈话记录经签名后生效。

患者/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与患者关系:

经治医生签字:年 月 日

操作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执笔

胡冰 麻树人 李兆申

参加本指南修订的专家(以姓氏汉语拼音顺序)

郭学刚(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消化科)

冀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消化科)

韩树堂(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江苏省中医院消化内镜室)郝建宇(北京朝阳医院消化科)

胡冰(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内镜科)

金震东(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科)

李文(天津市人民医院内镜中心)

李兆申(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科)

令狐恩强(解放军总医院消化科)

刘枫(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科)

麻树人(沈阳军区总医院内窥镜科)

任旭(黑龙江省医院消化病院)

宛新建(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

王建承(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普外科)

徐美东(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普外科)

张庆瑜(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消化科)

张澍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消化科)

张志坚(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消化科)

智发朝(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消化科)

朱春兰(黑龙江省医院消化病院)

邹多武(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消化科)

原载于: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2010, 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