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云 金胜琼 朱洪艳 肖莉 邓建军 刘远菲

《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下称《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护士队伍的数量、素质、能力基本能够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要大力开展中医护理人才培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称《中医药法》)第四章对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出要求,强调特别要加强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中医护理学是祖国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疾病治疗康复中起着重要作用,中医护理人力资源的数量、素质与能力的适应性是促进中医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笔者从现有文献检索发现中医医疗机构关于中医护理人力资源的调查研究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而非中医医疗机构关于中医护理人力资源的调查研究,国内暂未见报道。本文对奉节县1所中医医疗机构及43所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护理人力资源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旨在为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实证依据,推动中医护理的传承与发展。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7年9—10月采取整群抽样法对奉节县1所中医医疗机构(县中医院)及43所非中医医疗机构(1所县人民医院、1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9所民营医院、4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28所乡镇/中心卫生院)中684名护士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目前正在奉节县卫生系统工作的一线临床护理人员;(2)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参加本研究;(3)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

1.2 研究方法及内容

采用现况研究方法,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表,调查前,对调查员进行统一培训,说明本次调查的目的及注意事项,答题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调查对象单独完成,规定时间内回收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750份,回收问卷750份,有效问卷684份,有效回收率为91.20%。调查内容:(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2)个人护理教育背景;(3)中医护理继续教育情况;(4)对中医疗法的知晓情况;(5)影响中医护理开展的因素;(6)是否应该配置中医护士及配置标准建议等。中医护士界定为以下条件中二者具备之一即可。(1)有中医护理或中西医结合护理相关教育背景;(2)经中医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培训考核认证的中医专科护士。

1.3 统计学处理

所有的问卷全部经过审核,没有错误或者遗漏项目的为有效问卷,其余为无效问卷,所有有效问卷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录入并对结果进行统计描述。其中对基本情况采用描述性分析,对中医医疗机构和非中医医疗机构对比情况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a=0.05。

2 结果

2.1 奉节县护理人员第一学历情况

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第一学历普遍偏低,均以中专为主,中医护理教育背景人员极少,毕业学校以全日制教育为主(见表1)。

2.2 奉节县护理人员最高学历情况

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最高学历均在中专基础上有提升,中医护理教育背景人数随之增加,毕业学校以成人教育/自考为主(见表2)。

2.3 奉节县护理人员职称及职务情况

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职称偏低,均以初级为主,身份以招聘为主,职务与医疗机构相适应(见表3)。

2.4 护理人员参加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参学率高于非中医医疗机构(见表4)。对中医医疗机构和非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参加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χ2检验,χ2=25.175,P=0.000<0.05,即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参加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总体情况不同,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参学率高于非中医医疗机构。

表1 奉节县护理人员第一学历情况 (n=684)

表2 奉节县护理人员最高学历情况 (n=684)

表3 奉节县护理人员职称及职务情况 (n=684)

表4 护理人员参加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n=684)(%)

2.5 奉节县护理人员参加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方式

全县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参学率为55.8%,参学形式以院内组织(43.6%)及科内组织(34.8%)的形式进行(见图1)。

图1 奉节县护理人员参加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方式

2.6 护理人员对中医疗法知晓情况

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中医疗法知晓率高于非中医医疗机构(见表5)。全县护理人员对中医疗法整体知晓率为97.7%(见图2)。

对中医医疗机构和非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对中医疗法知晓情况进行χ2检验,χ2=5.763,P=0.016<0.05,即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对中医疗法知晓情况总体不同,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中医疗法知晓率高于非中医医疗机构。

2.7 影响中医护理开展的因素

图2 奉节县护理人员对中医疗法知晓情况

图3显示,此次调查中,护理人员认为中医护士配备缺乏国家标准、护理人员对中医护理项目掌握不深刻、临床医生不开具中医护理医嘱、老百姓对中医护理认同度低等原因均会影响中医护理的开展,其主要影响中医护理开展因素的是具有中医护理教育背景的护士数量少、护理人员对中医药知识储备少、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缺乏针对性的培训。

图3 奉节县护理人员对影响中医护理开展因素的看法

2.8 配置中医护士的建议

普遍认为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均应该配置中医护士,配置的标准缺乏统一的建议。建议医院配置中医护士应占执业护士的比例为27%,建议中医科配置中医护士的标准:床护比为3.75:1;医护比为1.19:1;建议非中医科配置中医护士的标准:床护比为4.85:1;医护比为1.33:1(计算均值所得)。

3 讨论

3.1 优化护理队伍结构,加大中医护士配置比例

本调查结果显示,中医医疗机构和非中医医疗机构中,第一学历普遍偏低,均以中专为主;最高学历在中专基础上虽有提升,但仍限于大专及本科;职称也偏低,均以初级为主。杨玄等[1]认为护理人员学历层次起点较高,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职称结构合理配置可有效发挥高级护理人员的指导作用和中级职称者护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奉节县需优化护理队伍整体结构,进一步缩小中专层次护士比例,加大大专及其以上层次护士比例,鼓励护理人员向高一级职称晋升,优化护理队伍学历及职称结构,推动护理学科发展。从调查中分析护理人员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育背景,全县具有中医护理教育背景的护士均较少。随着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中医护理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优势,中医护理以整体护理和辨证施护为特色[2],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中医基础知识及中医护理操作技能,否则难以胜任临床的护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毕业于中医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的护士比例相对较少,中医护士来源少[3]。全市具有中医护理专科护士培训资质的医疗机构仅有重庆市中医院一所,重庆市中医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中医护理专科护士的培养力度,各级医疗机构要有计划有重点的选送护理骨干参加中医护理专科护士的培训,从而加大中医护士的配置比例,推动中医护理学科的发展。

表5 护理人员对中医疗法知晓情况 (n=684)(%)

3.2 提升护理队伍能力,拓宽中医护理继续教育内涵

本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护理人员对中医疗法整体知晓率为97.7%,全县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参学率为55.8%,参学形式以院内组织(43.6%)及科内组织(34.8%)的形式进行。从调查结果分析,中医疗法整体知晓率较高,但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参学率偏低,将使临床难以落实辨证施护,使中医护理的发展受到限制,提升护理队伍中医护理专业素养势在必行。结合中医护理开展的影响因素分析,面对护理人员对中医护理项目掌握不深刻、护理人员对中医药知识储备少、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缺乏针对性的培训等现实问题,应加强在职中医护理教育培训,根据临床护理岗位和中医护理学科发展需要,以中医辨证施护能力提升为关键,重点培训中医基础理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护理方法,使护士掌握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4]。从本次调查分析,参学的形式主要是院内组织和科内组织。由于目前继续医学教育有关中医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没有统一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各医院进行培训的起点、深度、广度和课程科目各不相同,忽视了中医知识、技能的系统培训,导致护理人员开展中医护理时缺乏理论和技术的支撑[5]。为使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的内涵上可进一步拓展,可借助各级护理学会、中医护理学会统一培训教材与方案,分层次有重点的组织,对培训对象、性质、时间、方式、内容、师资、考核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以此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中医护理队伍的能力。杨婵娟等[6]研究显示,重庆市二级中医类医院已具备中医药理论与技能培训意识。本调查结果显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参学率高于非中医医疗机构,建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护理学会依托区域内的中医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区域内中医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对区域内中医护理人才的培养起到支撑作用。

3.3 完善中医护士配备标准,推动中医护理学科发展

中医护理工作有其自身独特的内容及特点。洪菊华等[7]认为护理人力资源不足是实施中医护理方案的主要障碍之一 。李晓翠[8]对二级中医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现状进行分析后建议出台中医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目前,中医医疗机构一直沿用西医医院护理人员的配置标准,基本的配置标准是床护比,未能体现中医护理工作的特色及特殊要求。甚至中医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的配置还低于一般的综合医院[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综合医院中医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的也是床护比。张翠娣等[10]研究显示,上海市三级医院的理论床护比为1:0.45,二级医院理论的床护比为1:0.43。本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参与调查的护理人员认为,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均应配置中医护士,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相关内容的开放式提问征求中医护士配置建议,从回收问卷取平均值分析,医院配置中医护士应占执业护士的比例建议为27%,中医科配置中医护士的标准建议:床护比为3.75:1;医护比为1.19:1;建议非中医科配置中医护士的标准:床护比为4.85:1;医护比为1.33:1。由于缺乏依据岗位职责、实际护理工作量、中医护理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的实证研究,本调查结果仍缺乏科学性,仅供参考。建议有更多的学者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探索中医医疗机构与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护士的配置标准,为推动中医护理学科发展提供依据。

4 小结

为适应新时期中医护理工作要求,重视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护士的合理配备与培养,科学合理的配置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编制,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充分体现中医护理学科特点,对于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