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先金 孟兆敏

摘   要: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战略之一,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普及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龄网民数量持续增加,老年群体使用网络的频率也逐年提升,但老年群体遭受的网络安全风险的概率也在逐渐提高,老年人网络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基于此,分析老年人网络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基于KAP理论的知识、信念、行动三方视角提出老年人网络安全素养的提升路径。

关键词:老年群体;网络安全素养;KAP理论;提升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4)01-0120-03

一、研究背景

目前互联网普及率在我国60岁老年群体中为38.6%。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和互联网覆盖率的提高使得使用互联网的老年群体人数不断攀升。中老年群体互联网的使用场景包括生活服务、通讯社交、医疗养老、购物等诸多方面。互联网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使得生活更加便利,但我国公民网络安全素质却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特别是中老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局限,在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也因“数字鸿沟”而成为“数字弱势群体”[1]。网络安全素养是老年群体网络素养的教育内容之一[2]。老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例如社交软件、购物软件、交通出行软件的同时,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电信诈骗、设备受到病毒木马攻击等风险,给老年人群体带来生命财产与心理上的危害。通过网络安全素养为主题的文献查阅,发现大多数文献研究的对象为中小学生和高校大学生,很少有学者专门研究老年人这一群体的网络安全素养。而中央颁布的《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行动纲要》提出,要将坚持正确导向、保障安全作为全民数字素养教育的基本原则,提升全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网络安全保障要覆盖全民[3]。KAP理论广泛运用于医学和社会学领域,包括知识、信念、行动三个部分[4]。本文基于KAP理论视角,从老年人网络安全风险产生原因出发,分析老年人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然后给出提升老年人网络安全素养的途径。

二、老年群体网络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互联网普及、智能技术的发展和老年群体网络需求增加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智能技术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智能设备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日常生活场景几乎都被网络覆盖。老年人的生活离不开智能设备和互联网,网络遍布老年群体的衣食住行。随着老龄化的加深,未来老龄人口数量增长持续攀升,与此同时,我国互联网在城乡的普及率不断提高,扩大了网络的人群覆盖度,同时也加大了对网络产品的需求。一般来说,老年人网络需求主要体现在社交需求、消费需求、信息需求、出行需求和娱乐需求。老年人的社交需求处于社会结构的弱势地位,尤其对于独居老人或者和子女长期分开的老年群体来说,对社交需求更加迫切。归属需求理论指出个体需要感知到与他人产生联系,被接受、尊重和关心,以及对他人有价值。因而老年人社交需求同样是满足其归属需求,获得一份家庭的归属感,排解内心的孤独感。消费需求体现在老年群体生活物资和服务需求的购买及支付方面,例如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网络购物、预定与购买保健服务和医疗服务等;信息需求指的是老年群体从网上获取例如新闻资讯、养生保健资讯等信息需求;出行需求主要是指使用智能设备进行出行,如使用打车软件、地图软件等;娱乐需求包括视听等方面的需求,如使用短视频软件。

(二)老年人网络环境存在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方面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红包诈骗、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部分犯罪分子专门寻找老年群体下手,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老年群体辨别是非能力弱的劣势,或者假冒政府人员、官方客服和其亲属通过互联网的形式进行诈骗,诱导其进行钱财的转账支付。此外,某些APP 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老年人由于自身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很容易被此类违规APP窃取个人信息并进行个人信息的售卖,或者是用其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用以违法获利的账号。农村老年人由于文化程度低,对于网络上软件或是网页的条款、诱导性信息辨别力低,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同时让钓鱼网站有机可乘。在财产方面,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诱导老年群体购买违规的金融产品,以高利率诱骗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或者是引诱其进行网贷。网站安全问题存在网页冒仿、网站后门、网页篡改,非法链接的存在让老年人用智能设备时很容易点击进入不良的网页界面,很容易对老年人的身心造成危害。某些软件和网站利用大数据技术向老年群体推送一些违法的链接,诱骗其进行违法交易,损害老年群体的财产[5]。

(三)网络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在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在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来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和化解网络风险[6]。但两部法律在实践方面存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足、配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未得到补充等问题。法律的执行部门为国家工信部、网信办和公安部。但多部门执法存在权责划分不明、责任认定存在交叉、重复工作内容导致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在监管方面,只是专项的监督检查。在民众方面,只是单纯的宣传教育,以媒体为媒介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很大程度上只有警示作用,而不能真正指导群众参与实践,利用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和落实需要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由此才能保证该法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减少法律实施的阻力[7]。此外,由于网络安全人才缺乏、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很难实现全天的、动态的网络安全监控[8]。网络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也加剧了民众对我国网络安全的不信任,这需要我国尽快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管体系。

(四)老年群体网络安全素养匮乏

根据KAP理论可以把网络安全素养分为网络安全知识掌握程度、维权意识、风险的心理承受度、处理网络风险的行动能力。在我国老年人网络安全知识学习渠道匮乏,在城镇地区,老年群体可以通过社区组织的网络安全活动学习相关知识。但在乡村地区,主要由家庭成员口头传授为主和接受媒体的相关宣传教育。同时老年人可能碍于面子而耻于向晚辈学习,担心损害自身威严的形象。由于老年人对法律学习程度低,导致维权意识薄弱。同时一部分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如遭受网络诈骗,如果金额在可承受范围内一般不会选择报警,也不会向自己的亲属提及,宁愿吃哑巴亏。但大部分老人在遭遇到诈骗后,会对网络产生不安全感,同时会产生心理压力。部分老人心理承受力不强,可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给社会安全带来压力。除此之外,老年人由于缺乏防骗意识,缺乏法律知识,其在遭受诈骗或者是个人信息泄露后第一时间不去报警,多数情况下会向子女反映,寻求解决方法,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处理风险渠道单一。另一方面,老年群体媒介素养较低,面对网络不良信息和虚假信息缺乏辨识度,成为网络的弱势群体和受害者[9]。总而言之,网络安全素养的高低和老年群体的社会地位、家庭状况、个人性格、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有关。

三、老年人安全素养提升路径

(一)消除“数字鸿沟”,发展网络安全技术

“数字鸿沟”会带来老年人接触网络阻力,近年来“数字鸿沟”由第一代物理层面接入沟转化为第二代用户使用层面的使用沟,再到现在资源获取层面的获益沟。一方面,互联网技术更新换代频率增加了绝大部分网民的学习成本,网络产品不断出新,用户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来熟悉操作。疫情防控期间,多数民众不得不居家隔离,致使用户网络使用时间增加。老年群体同样需要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但是老年人面对互联网时不熟悉智能设备的使用,这一问题面对最直接的解决方法是子女等晚辈手把手传授,因此年轻亲属应自觉承担起代际数字化反哺的责任。同时朋辈之间也可以交流使用技巧和方法,同辈之间交流可以减少心理负担[10]。为消除“数字鸿沟”,农村和城市社区需要开展公益服务活动,让志愿者指导老人们使用智能手机;举办智能设备使用的培训班,为老年人提供接触网络的渠道,避免盲目使用智能设备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及网络安全隐患,如病毒感染、网络诈骗、黑客入侵、信息窃取等。发展网络安全技术,可以从网络信息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入侵检测技术、防火墙技术入手[11],同时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对互联网准入方面,要提高互联网的准入门槛,实行实名制,网络安全部门要定期监查各类老年人使用频率高的软件和网站,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空间。

(二)完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首先要重视网络安全问题。我国老年网民群体不断扩大,是网络世界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国家首先要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增强网络安全的硬实力。对于网络安全监管和执行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国家应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来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划分,对于公私领域的边界和法律关系也要逐一明确,减少整体认识隔断。提升网络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法律的制定也要寻找立法的平衡点。此外,要建立并完善密码管理和应用制度、互联网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个人信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制度[12],以切实增强我国网络安全的软实力。对于网络上的诈骗、非法集资、传销、非法网贷等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为老年群体营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提升老年群体的网络安全感。

(三)加强老年群体网络安全教育

老年人网络安全教育是网络安全素养提升的关键所在。在KAP理论分析框架下,老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包括老年人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老年人网络安全信任感和老年人网络安全行动引导。老年人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包括网络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老年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渠道可以从家庭和社会层面来获得。个人层面,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是其主要的传授者。家庭成员尤其是年轻人要有足够的耐心,注意传授的方式,做到通俗易懂,了解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需求,告诫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如智能手机时要注意区分辨别有益和有害的信息。社会层面主要是大众媒体通过电视节目、短视频、网络文章和通知等形式进行传授,因而大众媒体要专门向老年群体推送一些普法和提高老年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的节目,内容和形式要符合老年人身心的特点,兼顾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此外,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也应举办社区普法活动,减少普法距离。增强老年人网络安全信任感,家庭层面需要家庭成员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学习智能设备的使用,同时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当网络风险事件发生时,鼓励和安慰不仅有利于老年人提高防范意识,而且还可以增强其互联网使用的积极性和信任感。老年人网络安全行动同样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引导,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网络是把“双刃剑”,老年人需要有一个健康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网络风险。互联网媒介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社会要发挥媒介在加强老年人网络安全行动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13]。

四、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网络安全的重视,老年群体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但其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研究。本文从KAP理论视角分析老年群体网络安全素养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提升路径,不足和局限性还需以后进一步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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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络数据时代,《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安全法》提供法律保障![J].工会博览,2021(34):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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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窦闯.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及防护策略[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2(4):12-13.

[12]   李硕.网络安全法治体系中的公私领域划分[J].法制博览,2021(19):40-41.

[13]   方兵.时间理论视域中大学生网络安全素养培育研究[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9,31(9):60-64.

[责任编辑   立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