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学义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而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但是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出,使金融资源的供求很不平衡,农村金融资源严重匮乏。文章重点分析了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定位、作用及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金融三农正规金融机构金融资源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5-184-02

我国现有银行体系的竞争格局是“大银行,大企业,大市场”,由于在农村市场零散客户较为分散,且业务金额小,运营成本高,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将战略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等高端客户,致使农村金融服务严重缺失。目前虽然政府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大力推进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但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问题依然严重。

一、在金融资源需求方面,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低

总体来看。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与实际需要的不匹配,抑制了农户对正规金融需求的诉求。正规金融指的是国家在农村正式设立并处于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之下的金融机构和由此形成的金融市场。在农村地区主要指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首先,正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贷款利率偏高的问题;其次,信用社贷款程序复杂,审批的时间太长,有些贷款审批下来后已经贻误农时,加上大部分农户受教育程度比较低,难以理解和掌握复杂的贷款程序;最后,正规贷款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增加了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流动性风险。

二、在供给方面,正规金融机构的作用存在很大质疑

1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极大地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政治任务。除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发挥其特有的政策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仅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其他大量的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并未大力开展起来,且其网点都布局在县城度以上地区,其支持农业发展职能名不副实,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2商业性金融不愿涉足。直接减少了对“三农”信贷资金的投入。近几年,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经济利益成为其追求的根本目标。由于农村地区客户分散。业务量小,限制了商业银行的规模,导致运营成本高。而且农户贷款额度一般很小,由于商业银行发放一笔贷款付出的成本是相同的,为了追求规模效益,商业化信贷的运营往往要求单笔借贷的金额不能过小。但与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和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小型化直接联系的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明显的小额性,加上农户规模经济意识的缺乏,大规模资金量的单笔借贷在农户家庭中出现的比率比较低,这与当今“大银行,大企业,大市场”的金融竞争格局是背道而驰的。

而且,近年金融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传统依靠存贷利差已不能维持银行的生存发展需要。中间业务成为大银行新的竞争点。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非利息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一般都在20%以上,个别银行甚至高达70%。非利息收入已经成为决定银行整体收入状况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据统计,目前非利息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美国和加拿大平均为45%,欧洲国家为44%,澳大利亚等亚太国家为28%。经济越发达,非利息收入所占比重越高。但是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教育落后。农户普遍缺乏基本金融知识和理财心理,农村理财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都需付出巨大成本,所以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施“抓大促重”战略,适步从欠发达县城经济中退出。据有关资料显示。仅2001年-2005年4年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欠发达省份和农村地区撤并分支机构3万多个。同时。逐渐上收信贷管理权限。除一些小额质押贷款外,其他贷款权统一集中到省分行。使基层机构的贷款不断萎缩。更为不利的是,商业银行逐利的秉性使其不愿将资金投入到期限长、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的农业项目、普通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直接导致了商业银行逐年减少对“三农”的经济投入。曾作为支农的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投向已逐步从农村走向城市,业务范围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已相差无几,农业贷款仅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10%,农业银行的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大大弱化。

3合作性金融支农乏力。难以满足“三农”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从县城经济的逐步退出,把农村信用社推到了支农的前沿阵地,使其为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农村信用社本身发展不平衡,体制改革成效未能充分显现。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的推行。改善了农户的借贷条件,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目前我国农户贷款的95%以上由信用社提供。其农业贷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达91%(截至2006年3月)。农村金融呈现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垄断经营的状态,但由于体制改革未真正到位。其管理方式、经营价值取向、部分地区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等问题仍然制约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产权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全体社员对他们出资组建的信用合作社只有名义上的产权归属关系,而实际上的产权关系是模糊的,事实上仍是由国家控制的。由于所有权不清晰,导致农村信用社指望政府会对一切不良贷款负最终责任。信用社治理结构残缺不全,“一人说了算”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十分严重。这些问题的积累最终导致了目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比例很高,限制了其金融服务的能力。

三、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对策分析

1正确定位政策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开发性金融业务。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村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农发行发挥作用的潜力巨大。农村公品的有效供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国家财政投入有限的前提下。迫切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拓宽信贷支持领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在继续支持国家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加强粮油贷款营销和管理的同时,整合政策性金融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改进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务,开办农村综合开发、农村基本建设和扶贫等贷款业务。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等纳入支持范围,拓展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增加

农村教育贷款、农户住房贷款、农产品出口信贷、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小城镇建设等贷款种类,进而强化全方位支持“三农”的服务功能。

2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目前工行、中行、建行已经逐步撤出农村领域。农业银行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市场条件下。应当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利用现有的网点优势和熟悉本地风土人情,贴近客户的优点着力开发适合农户需求,富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在金融业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大举进入农村市场前,稳固农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应充分发挥服务于农业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改革。增大支农力度:一是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权。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以达到资金回流的目的。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3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一是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贷款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范和内部财务等内控制度。建立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性的运作方式。二是建立健全不同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效管理、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管。强化股东和社员风险、股权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建立监管部门交流和协调机制,构建有效监管网络,对出现问题的信用社。要启动限制分配分红、差别准备金率、限制或停止部分业务等及时校正机制,防止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票据兑付后走下坡路。四是控制改革后的新风险。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五要加大对员工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

4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大力发展小额无担保贷款制度。小额贷款的兴起源于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成功运作,它是一种以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额度、持续性、制度化的信贷服务方式。它主要是向农、牧、渔、各种微型的非农经济体以及小商小贩等发放短期无抵押的小额贷款,而且贷款的发放往往还伴随着一系列的综合技术服务。旨在通过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获得生存与自我发展的机会。小额贷款既是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更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为发挥小额信贷的作用,应作以下改革:

首先,规范和有效实施对小额贷款的监管。监管机构应该从促进小额贷款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安排,明确小额贷款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小额贷款与正规金融体系的融合,保持与金融体系发展的一致性和监管的审慎性。同时,对小额贷款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一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与人员培训,另一方面帮助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提高小额贷款的经营管理水平。

其次,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采取更加灵活的小额贷款利率政策。允许其按照市场机制在法律监管下自由决定利率;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为其从金融市场获得资金创造条件;适度推动小额贷款机构向吸存机构的改进;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等市场化金融性营利机构的试点。同时发挥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作用;进行小额贷款机构多元化、多种所有制试点。为在县域内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创造宽松的政策条件,给公民以融资的便利,降低从事合法金融活动的门槛,从而有效降低人们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概率;适度引入民问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创造适度竞争的金融环境,提高小额贷款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作者单位:河南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8)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