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价格论》一书是个人研究价值理论的一些心得,其基本要点是价值不能直接决定商品价格,而是要经过分配后才能决定商品价格,抛弃经典的价值直接决定价格的基本思路,从而修正经典价值与价格只是同义重复的固有缺陷。在《价格论》一书看来,如果某商品的价值是10单位,由于价值分配的决定,其价格可能是10单位、100单位、0.1单位,-0.1单位,等等。现在价格可以是负值了,比如新闻报道我国某地方农户种植包菜没有卖出去,白送也没人要,于是只好请人收割,然后扔掉。价格在此时表现为负值。

但是该书中对于价值是一种实体还是一种量,游离不定。陈勇勤质疑的与这种游离不定关系很大。显然陈勇勤对该书中价格运动四大规律(现合并成三大规律)高度逼近实际的成就只字未提。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国当时的定价体系市场化很不完全,且时间跨度太短,很难找到实际数据验证这三大规律。该书出版后又是十几年,目前正准备出版该书的升级版——《分配论》。《分配论》中将对《价格论》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修正,明确价值和价格只是两种经济学量,不是实体,这自然回答了陈勇勤这篇文章。

一、价值是什么?

对于价值是什么这个问题,三大经典价值理论各有各自的定义,但是都没有真正的直面“价值是什么”这个问题,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弄清楚质、量、数是什么,这既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一个科学问题。这里要问的是真实的世界有本质这个东西吗?答案是没有。所以我们不可能从一物品中化验出它的质。同理,真实的世界也没有量,也没有数。质、量、数这三个东西都是我们为了认识真实世界而杜撰的概念,在科学中我们的意识主要是通过这三个概念与客观的世界发生联系。

量是质的量,有质就有量。量与数的结合就是数量。价值就是为了完成对财富的计数而发明的一个概念。毫无疑问,在经典价值理论中不是很注意数与量的基本规范。我国大书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历史功绩,其实多数人不知道其背后的计数及计量才是功绩的本质。在我国经济学界,多数人至今不能区分计量与测量的基本规范,在价值和价格的计量及度量上非常随意。其实价值理论的重要任务就是找到经济学测量的基本原理,计量单位是什么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学术没有这个权利。

那么我们如何测量一商品的价值有多少呢?《价格论》一书认为价值等于生产力乘生产时间,显然,陈勇勤对这个公式没有异议。科学管理等文化知识在于提高生产力,从而提高生产率,而非其中隐藏了潜化价值这种东西。依照这个公式所得出的结论,与谷书堂的正比论是一致的。

经济学中主要是用价值和价格这两个经济学量描述经济现象的,因此我现在对价值的认识不再游离不定,定义价值是财富的量,价格是要素分得价值的量(或要素分得财富的量),彻底抛弃价值是实体的这种陈旧理念,从而也抛弃《价格论》一书中潜化价值这个概念,陈勇勤的对潜化价值的疑惑不再存在。

二、为什么要分配价值?

站在群体和合作角度看,群体中任何财富都是大家合作的结果,天生具有共有性,是群体的共有财富,不是哪个人的。但是由于我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终端),共有财富的权属不分割给每个人,每个人就都不能消费它。为了解决生产与消费间的这个矛盾,我们就得分配共有的社会财富,让每个人能吃自己的饭,睡自己的觉。财富分配(价值分配)是经济系统中不可缺失的环节。

要分配就得有分配尺度,经典的劳动量、效用量、供求失衡度、贫困度、职称、职务、工龄,等等,都从属于分配尺度,在不同层面和角度起作用。比如我国以前分房子,会定义文凭计1分,职称计3分,工龄计0.5分,等等,最终按积分多少分房子,积分高分的房子大,积分少分的房子小,积分再少便不分房子。

显然,“价格是要素分得的财富量”与经典的“价格是交换比例”并不冲突,只是表述所处的层面不一样。“价格是要素分得的财富量”是深层的表达,是站在群体和合作层面的表达,适应面广,在整个人类历史中适用;“价格是交换比例”是浅表层的表达,是站在个体和分工层面的表达,适应面窄,只在有商品交换的历史中适用。比如工资1000元/月,它表示某人劳动一个月分得的社会财富有1000元这么多;比如大米价格3元/斤,表示出卖1斤大米分得的社会财富有3元这么多。“价格是要素分得的财富量”明确表明任何商品的价格与群体的财富总量密切相关,而“价格是交换比例”显然排除了这种相关性。比如我国工资由当年45元/月涨到现在5000元/月,所表示的意义是:由于我国经济总量逐年增加,我们劳动一个月分得的社会财富由45元增加到5000元。同理,大米的价格由当年0.07元/斤涨到现在的3元/斤,表示由于我国经济总量逐年增加,同样生产1斤大米,要分得的社会财富量由0.07元涨到3元。显然,“价格是交换比例”对这些案例不能解释。

毫无疑问,商品交换活动是当今分配价值的主要手段,它让我们告别用手撕、用瓢挖、用刀砍这种原始的分配方式。

三、生产率为什么能提高?

生产率为什么能提高?要回答这个问题就涉及书中另一个定律,绝对价值定律。陈勇勤没有注意到这个定律的重要性。这个定律是指:在劳动对象和商品不变的前提下,无论生产方式怎么改变,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生产量不变。比如风调雨顺,由于有自然力作相应补充,人们便能支出少量的劳动而获得同样多的谷子,表现为生产率提高。

由于书中定义价值就是生产量,与生产率的提高,在逻辑上已经没有问题,但是这个定义现在也修改了,认为生产量只是测量财富多少的一种尺度。这种修改是对测量学有基本了解后而进行的。

在测量学中,有两种测量方式,即直接测量和间接测量。用米尺测量它物的长度,用斗测量水的体积,等等,是直接测量。直接测量中才要求尺子和被测量体间具有相同的属性,即共通物。但是我们多数测量是间接测量,在间接测量中不需要共通物,比如用长度测量温度——水银温度计,用重量测量质量——天平,用转数测量水量——机械水表,用速度测量距离——红外线测距仪,等等。生产量能充当测量财富多少的尺度,是基于间接测量这个理念。因为生产量与财富量之间有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所以这种测量成立,由公式表达。

绝对价值定律与“比热”这个概念类似,是书中推到出价格第一规律的基础,它规定生产率提高后价值将正比增加,于是在国家层面上的价值总量够用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谷书堂、苏星、何炼成等主导的价值大讨论中,谷派坚持价值与生产率成正比,反复质疑在“价值与生产率成反比”下,随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价值总量不够用。反方沉默不答。在绝对价值定律的规定下,从逻辑上看商品价值与生产率没有关系,但是在数学上能推导出价值与生产率成正比,这正是谷书堂的正比论。

由于任何人创造的价值要在群体中平均分配,于是有价格第一规律,此时,经典的正比和反比同时存在。这意味着当年的正比和反比的大争论中,谁也没输,谁也没赢。这就好比按压气球,一个地方凹下去,其它地方凸起来,且凹下去的量等于凸起来的量,这符合哲学和测量学的守恒诉求。或者说,一商品因其生产率的提高而降低的价格跑到其它商品中去了,让其它商品的价格上涨了。

只是由于群体中商品总量太大,当我们仅仅考察一种商品生产率提高的情况时,其它每个商品凸起来的价格都是一个微量,我们看不见,于是有经典的反比律或者递减律。当我们同时考察所有商品的生产率的变化情况时,每种商品中凸起来的微量都有无数个,微量的总和我们看得见了,于是有价格第一规律——价格互动规律。40年来,我国稻谷的生产率在袁隆平的杂交技术支持下大幅度提高,但是稻谷价格一路上涨。这种价格上涨,简单说,就是手机、电视机、信息等等商品价格降低的速度更大,其降低的价格跑到稻谷中来了,使稻谷价格上涨了。

物价不断降低与反比律或递减律是一致的,那么为什么从古至今都是要求稳定物价,而不是物价不断降低?对此,书中第十五章“货币质的问题”进行了专门分析。如果我们将经济系统分解成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终端),我们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比如依照经典反比律或者递减律,正在流通商品的价格将会普遍降低,那么以前投资生产的商品,现在只能按低于当初的购置价来出售或者折旧,于是生产领域将因自己提高生产率而严重亏损。这里出现了矛盾。相反,消费领域用同样的货币能换回更多的商品,赚了。这里也出现了矛盾。但是在绝对价值定律约束下,这个矛盾不存在,因为价值与生产率成正比,与商品量成正比,这样在全国范围看,单位新商品价格与单位旧商品是一样的,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都不存在因折旧这种价值转移而导致的亏损问题。此时,货币的供应量只是随经济总量的增加而增加即可,体现为工资不断上涨,表现为物价水平不变。

正是因为生产和消费的连续性——即旧商品旧货币的普遍存在,才有货币通胀和紧缩这两个概念。反之,如果生产和消费是间断的,则货币一定显中性。

四、谁创造归谁对吗?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分配理念问题,它决定价值分配理论的根基是否存在。经典价值理论对这个问题是比较漠视的,没有谁明确提出过,但是总体上都是依照“谁创造归谁”而构建。要论证商品价格是10单位合理,就一定要论证其价值也是10单位。

虽然“谁创造归谁”也是一种分配方式,但是在实际上等于没有分配。我们如何从纯经济学角度解释税金、保险、扶贫、救灾、义务教育、退休金等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我们显然没做到,我们是从政治、法律、道德、制度、宗教等等角度解释它们的合理性的。在合作角度看,群体中任何人生产的商品都是大家合作的结果,人人有份。对于合作之物我们通常是没有办法鉴别谁对它的贡献大,谁对它贡献小,从而确定每个人该分得多少价值。但是将合作与分工联合起来考察,问题顿然解决。比如一块石头,一个大人搬不起,来了一个小孩便抬起了,于是两人搬了一块又一块,那么两人该如何分配这些石头?对此,我们站在群体角度思考这个问题,答案很快会出来,二人平分这些石头是最佳选择。但是经济系统不仅只有合作,还有分工、组织、成本等等机制,得给它们留点,使其发挥它们的作用,所以不能全部平分,只能大部分平分,留一部分做奖励,奖励一下大人。于是大人分6成,小孩的分4成,皆大欢喜。

群体与个体,合作与分工,是经济学的天然前提,但是经典理论只是考察了个体和分工这一半,极少考察群体和合作。“谁创造归谁”是鲁滨逊的分配理念,在群体和合作角度不会有。虽然经典价值理论在实际运用中还是给群体和合作作出一定让步,比如承认平均利润的合理性,但是毕竟在分配理念上没有让步。理念上的失误不是细节上的改进能弥补的。陈勇勤在其文中认为经典价值理论中一直有平均利润这个概念,言外之意是说书中的平均分配规律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其实书中的平均分配包含三大部分:工资、利润和税金,分别描述终端消费、再生产和组织三大类别。它们间的分配比例关系主要由利润率和税率决定。在“谁创造归谁”理念下,我们如何解释我国改革40年来手工商品、农品的价格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如何解释手机、通讯、化工品价格降了近100倍?这种一边涨价一边降价的现象,难道不正是书中平均分配的结果吗?不正是价格第一规律(价格互动规律)所描述的价格现象吗?